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為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設,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我局對2025年7月31日前制定的所有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決定繼續有效的1件,現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5日起施行。

附件: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

附件:

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文件名

文號

1

關于印發《濱江區商事登記中實施住所申報承諾制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杭高新市監〔2021〕10號

原文下載:關于公布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2025年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