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方案出臺目的

根據國務院和省市優化營商環境等相關政策,以主體自治撬動登記制度創新,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創新和規范商事登記行為,最大程度尊重商事主體的自主權,激發市場活力,結合高新區(濱江)工作實際,特制定《杭州高新區(濱江)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實施方案》。

二、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上級政策文件情況

(一)國家出臺政策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九條,提及登記確認。

(二)省級出臺政策情況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實施方案》 關于推進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

以上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都明確要求推進“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通過主體自治,構建“自主申報+信用承諾”登記體系。

三、實施方案征求意見情況

根據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關規定,2022年3月18日-4月18日,制定的《杭州高新區(濱江)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實施方案》文稿,在濱江區政務網上公開,向區各企業(組織)和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建議。公示期間未收到修改意見和建議。

四、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一)實施方案中實施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的適用范圍

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所在的高新區(濱江)區域開展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本方案所述“商事主體”是指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

(二)實施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的主要舉措解讀

在高新區(濱江)范圍內實施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以構建“自主申報+信用承諾”的登記體系,具體涉及住所自主承諾、股權轉讓一件事等10項措施,其中本實施方案提出了6項創新性舉措,具體如下:

1、登記服務自助辦理。

(1)自助登記:實施商事主體登記的申請人可以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浙江企業在線進行自主登記;

(2)自助查詢:可以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檔案查詢中自主查詢企業登記檔案;

(3)自行公示:推行全事項“一網公告”,包括減資公告、簡易注銷公告、營業執照遺失等事項,申請人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現免費公告。

2、名稱自主申報。名稱自主申報系統,實施企業新設、變更名稱的名稱自主申報。

3、住所自主承諾。依托“統一地址庫”和備案地址庫,商事主體申請的登記住所與“地址庫”匹配校驗通過的,基于信任在先原則,放寬《住所申報承諾書》的簽署,只要企業蓋章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即可完成對住所使用的承諾,簡化住所使用證明材料,以一張《住所申報承諾書》替代產權證、租賃合同等一套住所使用證明材料。

4、經營范圍智能選擇。商事主體新設及經營范圍變更登記,可以通過經營范圍庫選擇規范化的經營范圍條目一鍵生成經營范圍。

5、股權轉讓一件事。高新區(濱江)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轉讓其持有該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股權,通過股權轉讓一件事系統自動生成或共享提取將股權信息推送給稅務部門,即可全程網上完成股權轉讓信息變更登記,實現由“跑兩部門、跑多次”轉為“跑一部門、跑零次”。

6、提升開辦企業便利化服務能力。推行標準化、規范化市場準入,進一步落實“分鐘制”辦理改革目標,建立地址和經營范圍負面清單庫,以名稱自主申報、住所自主承諾、經營范圍智能選定、商事咨詢智能服務為舉措,推行企業開辦智能輔助審批。

上述改革事項涉及到的系統,浙江政務服務網浙江企業在線一網通系統,網址: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webId=8

五、實施方案解讀機關、解讀人

解讀機關: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

解讀人:俞宇革(副局長)

聯系電話:89838506

本實施意見自2022年5月25日起施行。

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