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區級機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杭州高新區(濱江)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區管委會、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管委會、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杭州高新區(濱江)商事主體登記
確認制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國務院關于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區域方案》(國發〔2020〕10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浙市監注〔2021〕17號)和《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若干意見》(杭政辦函〔2021〕38號),落實省市商事制度改革要求,在高新區(濱江)先行先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創新和規范商事登記行為,最大程度尊重商事主體的自主權,激發市場活力,結合高新區(濱江)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圍繞加快建設“天堂硅谷”、打造“硅谷天堂”的目標定位,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以主體自治撬動登記制度創新,進一步深化高新區(濱江)商事制度改革,推進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切實提高商事登記便利化水平,充分激發社會創新創業活力,實現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全力打造高新區(濱江)商事制度改革“重要窗口”。
通過主體自治,構建“自主申報+信用承諾”登記體系;以系統集成提升改革張力,加快形成標準公開、規則公平、預期明確、監管到位的商事制度改革新模式;以極致服務提升市場主體獲得感,全方位提供高效、便民的政務服務。為打造一流營商環境、領跑改革探索和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作出貢獻。
二、實施范圍
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所在的高新區(濱江)區域開展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本方案所述“商事主體”是指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
三、基本原則
自治自主原則。在商事登記各環節,充分賦予商事主體最大自主權,充分體現商事主體自治意愿,最大限度減少自治事項的行政干預。
信用承諾原則。以申請人信用承諾為基礎,申請人作出信用承諾后,對所提交申請文件、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擔責任。
依法確認原則。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材料齊全、符合登記規范的,依法予以確認登記。
便捷高效原則。充分發揮“互聯網+政務服務”效能,全面推行登記注冊集成服務,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辦事流程。
四、主要舉措
(一)登記服務自助辦理。拓展商事主體自主登記渠道,實行商事主體“自助登記、自助查詢、自行公示”。改革登記業務辦理模式,深化商事主體全生命周期“一網通辦”,申請人可線上自主辦理所有登記業務,變窗口人員線下辦為群眾和企業自己線上辦。改革登記檔案查詢模式,打通各地檔案查詢系統和企業 全程電子化登記平臺,推行“一網通查”,申請人無需到屬地企 業檔案查詢機關線下查詢,只需登錄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平臺即可實現網上自助查檔、下載。改革登記事項公告模式,推行全事項“一網公告”,申請人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現免費公告。
(二)名稱自主申報。全面取消企業名稱預先核準,賦予商事主體更大名稱申報自主權,實行商事主體名稱登記“自主申報、自動比對、自我承諾、自行糾正”。凡是不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公序良俗、公眾誤解等情形的名稱,均由申請人自行申報。堅持賦權與規范并舉、效率與公平兼顧、服務與管理結合,改革名稱申報流程,全面開放名稱庫,完善名稱比對規則,強化名稱自主承諾制;改革名稱爭議處理機制,建立名稱糾紛事后快速處理程序,暢通名稱登記救濟渠道。
(三)住所自主承諾。高新區(濱江)在既有的15個園區和眾創空間等白名單地址實施商事登記住所申報制的基礎上,結合政法委牽頭的“統一地址庫”,將可實施住所申報的地址擴大到“統一地址庫”中的地址,通過部門間數據共享,完成商事登記主體的登記地址信息與“統一地址庫”最小地址的匹配關聯。通過智能匹配校驗,基于信任在先原則,放寬《住所申報承諾書》的簽署,只要企業蓋章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即可完成對住所使用的承諾,進一步簡化住所登記。
(四)經營范圍智能選擇。充分發揮浙江省“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單位的改革先行優勢,以國民經濟產業目錄為基礎,研究推進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工作,應用大數據分析技術,整合不涉及前置審批、使用率高的經營范圍,建設經營范圍智能選擇庫,形成統一的經營范圍規范表述目錄,推薦給市場主體登記使用,實現經營范圍登記的“自助查詢、自動生成、一鍵填報”,有效提升市場主體的獲得感和便利性。
(五)主體遷移自主決定。充分尊重商事主體遷移意愿,實行商事主體“自由遷移、自主辦理”。取消不合理的遷移限制,逐步簡化遷移手續,整合遷移登記和變更登記業務,根據上級統一部署推進商事主體跨區域遷移全流程“一件事”網上辦,變跨區域遷移“跑兩地、跑三趟”為線上“零跑動”、線下“跑一次、跑一地”。
(六)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按照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要求,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實“證照分離”改革事項的具體實施。嚴格執行“直接取消審批”和“審批改備案”改革事項清單,強化信息共享,實施有效監管;切實推進“實行告知承諾”事項的改革落地,完善經營許可條件核查工作,實現增量提質,釋放改革紅利;持續完善“優化審批服務”事項改革舉措,優化辦事流程,提升審批效能。
(七)退出效率全面提升。暢通商事主體退出渠道,取消清算組備案環節,改為企業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免費公示清算組信息;簡易注銷登記的適用范圍拓展至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償完結的商事主體(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公示期統一由45日壓縮至20日,并建立注銷容錯機制;推行個體工商戶簡易注銷登記,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改革實施后設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通過簡易程序辦理注銷登記的,無需提交承諾書,也無需公示;不斷完善稅務預檢機制,通過部門數據共享,實時獲取清稅信息。
(八)股權轉讓一件事。高新區(濱江)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轉讓其持有該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股權,通過股權轉讓一件事系統自動生成或共享提取將股權信息推送給稅務部門,即可全程網上完成股權轉讓信息變更登記,實現由“跑兩部門、跑多次”轉為“跑一部門、跑零次”。
(九)提升開辦企業便利化服務能力。推行標準化、規范化市場準入,進一步落實“分鐘制”辦理改革目標,建立地址和經營范圍負面清單庫,以名稱自主申報、住所自主承諾、經營范圍智能選定、商事咨詢智能服務為舉措,推行企業開辦智能輔助審批。
(十)電子照章多維應用。深化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在各領域應用,實行“自行下載、自行領取、自行應用”。改革申領途徑,商事主體確認登記后,即可通過微信、支付寶小程序等途徑自行下載申領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改革應用體系,將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作為商事主體辦理政務服務、商務服務身份確認主要載體,推動商事主體在社保登記、銀行開戶、納稅申報、合同簽訂、貸款審批、招投標等各領域全面應用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思想認識。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是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重要舉措,是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推動城市經濟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改革涉及部門要深刻領會改革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提高站位,扎實推進實施。
(二)強化系統支撐。全面落實數字化改革要求,以城市大腦為依托,大力推進“數字化+商事改革”場景應用,進一步強化系統支撐和集成,按照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要求,迭代升級商事登記“一網通”系統、企業全程電子化登記平臺等,實現流程再造、多跨協同、智慧審批。
(三)強化責任落實。各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細化任務分解,明確職責分工,依法履職盡責,做到精準發力,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到實處。
本實施方案自2022年5月25日起施行。
原文下載:
ABJD01-2022-0003區辦〔2022〕8號區管委會辦公室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杭州高新區(濱江)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