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曉明:

經核實,你姓名周曉明(公民身份號碼654222********6318)住址杭州市濱江區濱安路和姓名周曉敏(公民身份號碼330382********6537住址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的2個戶口中,姓名周曉明(公民身份號碼654222********6318的戶口為重復戶口,有溫州市樂清芙蓉派出所原始檔案、原始戶口認定函等證據證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六條及《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本機關決定撤銷該重復戶口。請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攜帶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到長河派出所辦理撤銷戶口的后續事項。

如對本決定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濱江區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濱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杭州市公安局濱江區分局?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