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把促進農民增收作為實現共同富裕的主攻方向。日前,省委農辦、省委組織部、省委金融辦、省發改委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農民收入持續普遍較快增長加快縮小收入差距行動方案(2025—2027年)》。浙江將統籌實施產業提質、培訓提薪、創業提能、資源提效、惠農提標等五大行動,推動農村居民收入結構持續優化、農民薪酬水平有效提高。
從全國看,浙江農民的增收創富能力持續領跑,但剖析自身,浙江農民的“錢袋子”也面臨增速放緩、動能轉換等新情況。“此時出臺《方案》,就是要著眼于內外部新變化,圍繞四項收入(即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和轉移凈收入)、重點群體拓寬增收路徑,確保農民收入在高基數上持續普遍較快增長。”省農業農村廳政策改革處相關負責人表示。
從收入結構看,浙江農民收入中占比最大的是工資性收入。如何讓工資性收入進一步提檔?《方案》圍繞助力農民從體力勞動性增收向技能勞動性增收提升,提出要深化技能型鄉村建設,健全有利于農民靈活就業和適應新就業形態特點的用工培訓制度,因地制宜開展數字經濟、低空經濟、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生活服務業等領域技能培訓。
“在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新業態層出不窮的背景下,要進一步擴大就業創業容量、提升農民群體的就業層次,不光要注重提升農民職業技能,更要從促進城鄉融合發展中培育新動能。”上述負責人介紹,《方案》站在城鄉一體融合視角,圍繞“縣城—中心鎮—重點村”發展軸提出,在產業一體布局上,健全縣鄉村產業平臺梯次布局、產業鏈協同配置機制,加快縣城主導產業集聚發展,“一鎮一策”發展富民產業,推進鄉村產業“一縣一平臺”。在服務一體化上,合理布局覆蓋城鄉的“30分鐘職業技能培訓圈”,構建城鄉一體零工市場服務體系。
挖掘增收新動能,《方案》針對性施策。浙江農民收入中占比第二高的經營凈收入,當前主要面臨品牌附加值不高、利益聯結機制不完善等難題。《方案》從提升現代農業生產效率、推進“土特產富”優質優價、提升農村創業場景等領域破題,要讓農民從新質生產力發展、產業鏈增效中獲益;占比最小的財產凈收入最具增收潛力,《方案》以深化改革謀后勁,提出實施全域閑置農房盤活改革、深化農村產權交易規范化整省試點、探索鄉村組團發展運營機制等舉措。
著力提高政策可感度和可觸達性,《方案》重點聚焦新農人、農民工、偏遠山區和“空心村”農民、低收入農戶等群體。聚焦新農人這一增收“新增長極”,《方案》提出,深化十萬農創客培育工程、提升農民農村創業場景、完善創業帶農聯結機制等,以更好發揮新型經營主體的幫帶作用。
聚焦低收入農戶這一增收薄弱群體,《方案》提出要確保低收入農戶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不低于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浙江將合理開發鄉村公益性崗位,深化“分層分類”“一戶一策”精準幫扶機制,確保有勞動條件和勞動能力的低收入農戶家庭至少有1人就業,還將穩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不斷提升低收入農戶救助保障水平。
根據《方案》,到2027年,浙江將力爭實現各地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當地經濟增速、高于城鎮居民收入增速,城鄉收入倍差持續縮小到1.8以內,農村居民與低收入農戶收入倍差持續縮小至1.67以內。
堅持把促進農民增收作為實現共同富裕的主攻方向。日前,省委農辦、省委組織部、省委金融辦、省發改委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農民收入持續普遍較快增長加快縮小收入差距行動方案(2025—2027年)》。浙江將統籌實施產業提質、培訓提薪、創業提能、資源提效、惠農提標等五大行動,推動農村居民收入結構持續優化、農民薪酬水平有效提高。
從全國看,浙江農民的增收創富能力持續領跑,但剖析自身,浙江農民的“錢袋子”也面臨增速放緩、動能轉換等新情況。“此時出臺《方案》,就是要著眼于內外部新變化,圍繞四項收入(即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和轉移凈收入)、重點群體拓寬增收路徑,確保農民收入在高基數上持續普遍較快增長。”省農業農村廳政策改革處相關負責人表示。
從收入結構看,浙江農民收入中占比最大的是工資性收入。如何讓工資性收入進一步提檔?《方案》圍繞助力農民從體力勞動性增收向技能勞動性增收提升,提出要深化技能型鄉村建設,健全有利于農民靈活就業和適應新就業形態特點的用工培訓制度,因地制宜開展數字經濟、低空經濟、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生活服務業等領域技能培訓。
“在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新業態層出不窮的背景下,要進一步擴大就業創業容量、提升農民群體的就業層次,不光要注重提升農民職業技能,更要從促進城鄉融合發展中培育新動能。”上述負責人介紹,《方案》站在城鄉一體融合視角,圍繞“縣城—中心鎮—重點村”發展軸提出,在產業一體布局上,健全縣鄉村產業平臺梯次布局、產業鏈協同配置機制,加快縣城主導產業集聚發展,“一鎮一策”發展富民產業,推進鄉村產業“一縣一平臺”。在服務一體化上,合理布局覆蓋城鄉的“30分鐘職業技能培訓圈”,構建城鄉一體零工市場服務體系。
挖掘增收新動能,《方案》針對性施策。浙江農民收入中占比第二高的經營凈收入,當前主要面臨品牌附加值不高、利益聯結機制不完善等難題。《方案》從提升現代農業生產效率、推進“土特產富”優質優價、提升農村創業場景等領域破題,要讓農民從新質生產力發展、產業鏈增效中獲益;占比最小的財產凈收入最具增收潛力,《方案》以深化改革謀后勁,提出實施全域閑置農房盤活改革、深化農村產權交易規范化整省試點、探索鄉村組團發展運營機制等舉措。
著力提高政策可感度和可觸達性,《方案》重點聚焦新農人、農民工、偏遠山區和“空心村”農民、低收入農戶等群體。聚焦新農人這一增收“新增長極”,《方案》提出,深化十萬農創客培育工程、提升農民農村創業場景、完善創業帶農聯結機制等,以更好發揮新型經營主體的幫帶作用。
聚焦低收入農戶這一增收薄弱群體,《方案》提出要確保低收入農戶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不低于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浙江將合理開發鄉村公益性崗位,深化“分層分類”“一戶一策”精準幫扶機制,確保有勞動條件和勞動能力的低收入農戶家庭至少有1人就業,還將穩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不斷提升低收入農戶救助保障水平。
根據《方案》,到2027年,浙江將力爭實現各地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當地經濟增速、高于城鎮居民收入增速,城鄉收入倍差持續縮小到1.8以內,農村居民與低收入農戶收入倍差持續縮小至1.67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