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規定和《關于印發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編制指引(試行)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3號)、《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則>的通知》(濱政〔2018〕17號)的相關要求,在征求局屬各單位和各相關科室的基礎上,經研究決定,2026年我局無重大行政決策事項。

濱江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