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關于印發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編制指引(試行)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3號)以及《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則>的通知》(濱政〔2018〕17號)的相關規定,我街道在征求各單位和社會公眾意見的基礎上,經街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現確認本年度無重大行政決策事項。

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西興街道辦事處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