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編制指引(試行)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3 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經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決定調整變更《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調整后2025年我局無重大行政決策事項。

杭州高新技術開發區(濱江)商務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