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相關規定,區審計局組織對2024年度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編制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2024年全區各部門在區委、區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圍繞省委、市委、區委全會精神和區委“136”主題攻堅行動要求,積極打好高質量發展組合拳,工作開展平穩有序,職能發揮切實有效。
——持續增強保障能力,促進財政平穩運行。2024年全區完成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61.99億元,增長8.2%。搶抓政策窗口期,持續加強與上級密切溝通,積極爭取上級資金。 ?
——準確把握政策機遇,聚力服務中心大局。緊盯“兩重”“兩新”超長期特別國債、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資金投向,落實“8+4”政策體系。
——財政資源高效統籌,重點領域保障有力。強化政府投資項目全過程管理,加強項目建設成本控制。集中財力優先保障政府投資、產業扶持等重點領域支出。
一、預算執行和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一)區本級財政管理及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2024年,濱江區區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61.99億元,支出191.88億元;區級政府性基金收入109.46億元,支出114.98億元;區級國有資本經營收入9673萬元,支出6777萬元,調入一般公共預算2896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2.15億元,支出1.21億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污水運營服務費核定不合理。未按規定核算污水運營成本,導致2023-2024年部分污水運營服務費多支付。
2.基本戶銀行存款資金存放不合規。1家單位全年銀行存款余額大,部分自有閑置資金未及時進行公款定存。
(二)全省同步專題審計情況
1.購車補貼審核不嚴。部分購車補貼存在未按規定審核導致超額發放。
2.合作基金管理人遴選程序不規范。1家區屬國企對于合作基金管理人的遴選公示時限不符合文件規定。
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情況
(一)內控管理和決策程序方面。一是1家單位合同簽訂不合規、大額費用決策不合規。二是1家國企重大決策程序不規范、費用支付不規范。
(二)政策落實和監管履職方面。1家單位對個別危廢產生企業監管不到位。
(三)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和經濟風險防控方面。一是個別地塊資產管理不到位。二是部分采購項目管理不規范。三是1家國企對所屬單位監管不到位。
三、濱江區國有企業運營情況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一)資產管理及日常運營效益方面。一是個別國企資金管理不規范,在購買結構性存款產品時未招標或詢價。二是部分經營性資產管理不到位,部分停車費、商業用房押金租金、園區租金未按規定收繳。
(二)投資管理和融資擔保風險方面。個別債券項目發行招投標過程不規范。
(三)工程管理和內控方面。一是三家主要建設類國企存在部分工程變更程序滯后。二是建設管理不規范,個別項目實際使用的施工材料與招標文件及合同要求不符。
四、審計建議
(一)健全財政管理制度體系,強化執行剛性。針對采購管理領域存在的制度漏洞,完善限額以下采購規則;規范合同簽訂要素及流程;嚴格執行公款定存、集體決策等規定,確保財政管理各環節有章可循、有規必依。
(二)規范國有企業運營管理,提升治理效能。加強資金管理,規范結構性存款購買,杜絕閑置資金效益流失;完善經營性資產管理制度,建立租賃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強化對參股企業的監管責任。
(三)提升項目全周期管理水平,嚴控各類風險。規范工程變更審查流程,規范竣工驗收后長期未完成變更程序;強化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嚴格按招標文件及合同落實項目建設;規范債券發行防范風險。
(四)加強資產資金監管,提高使用效益。聚焦資產資源管理薄弱環節,規范地塊管理;強化資金使用全流程監管,細查多支付費用、重復發放補貼等問題;確保資產資金高效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