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哆覓科技有限公司:

經查,杭州哆覓科技有限公司在2016年12月27日關于股東和法定代表人的設立登記,其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吳天系冒用吳天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記。其行為構成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設立登記。以上事實,有申請人吳天提交的申請表等材料予以證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本局擬撤銷 2016年12月27日對杭州哆覓科技有限公司的設立登記

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如對上述決定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日內向本局進行陳述、申辯或要求舉行聽證。逾期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舉行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