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濱江區跳繩運動協會(籌):
你們于?2026年04月14日向本機關提出的成立登記行政許可申請,經審查,符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第十六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現決定準予登記注冊,屬社會團體法人。(名稱:杭州市濱江區跳繩運動協會,法定代表人:王東奎)
你協會登記后,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按照核準的章程開展活動,按時接受年度檢查,涉外或重大活動事前報告,自覺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的業務指導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增強誠信自律,履行社會責任,為促進濱江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應有貢獻。
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