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社會組織服務中心:

你們于2025年12月26日向本機關提出的業務范圍變更的申請,經審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準予以下變更:

業務范圍變更:由培育孵化、承接外包變更為為社會組織搭建溝通、交流、展示的平臺,能力建設和品牌培育,宣傳和信息服務,承擔政府委托辦理的相關事務性工作。?????????????????????????????

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