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屬事業單位:

經黨組研究,決定:

鮑曉沖同志任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分局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科科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的杭州市濱江區做地整治中心副主任職務、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分局耕地保護科四級主任科員職級;

包哲韜同志任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分局自然資源所副所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的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分局綜合規劃科四級主任科員職級;

金名銘同志任杭州市濱江區做地整治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原職級不變;

丁銘同志任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謝賢商同志任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分局自然資源所一級主任科員職級;

免去許麗丹同志的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分局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科負責人(正科級)職務,(免職時間從2025年12月起算)。


中共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分局黨組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