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局黨組研究決定:
戚佳楠同志任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其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綜合行政執法局政策法規科副科長職務;
來莉敏同志任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綜合行政執法局政策法規科科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容環衛科副科長職務;
樓華芳同志任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綜合行政執法局計財裝備科科長,免去其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督察科科長職務;
張偉同志任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督察科科長,免去其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西興中隊指導員職務;
章磊同志任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受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政管理科科長職務;
高俊英同志任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西興中隊指導員,免去其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綜合行政執法局計財裝備科科長職務;
錢葉明同志任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政管理科副科長(試用期一年);
來敏軒同志任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容環衛科副科長,免去其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受理中心副主任職務;
彭冰峰同志任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西興中隊副中隊長(試用期一年);
王飛同志任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長河中隊副指導員(試用期一年);
姚皓錚同志任杭州市濱江區停車保障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其杭州市濱江區水設施運行保障中心管理八級普通職員職級;
免去徐慧麗同志的杭州市濱江區停車保障中心主任職務(免職時間從2025年9月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