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下列4家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存在連續多年未按規定接受年度檢查的情形:
1.杭州市濱江區思酷文化藝術培訓學校
未接受年份: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2.杭州濱江文理專修學校
未接受年份: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3.杭州江南三益診所
未接受年份: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4.杭州市濱江區鄰里時代社區服務中心
未接受年份: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上述行為違反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第十條之規定,本機關擬對上述4家社會組織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因通過現場和郵寄方式均無法送達,現依法以公告方式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請上述單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到本機關領取《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逾期視為送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享有陳述、申辯的權利,并可要求舉行聽證。如需行使上述權利,應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本機關提出申請。逾期未提出,視為放棄相關權利。
本機關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西興街道江陵路2031號錢江大廈10樓1007室。
聯系人:陳卓琳、馬駿。
電話:0571-89521115。
特此公告。
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