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培育專精特新企業的決策部署,根據《浙江省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浙中小企業辦〔2023〕8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雛鷹行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9﹞28號)等文件要求,決定組織開展2025年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5年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認定
(一)工作目標
2025年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認定采取限額推薦方式,推薦需兼顧不同規模的企業,原則上以中型企業為主,超出名額推薦的不予受理。
(二)申請條件和要求
申請企業所屬行業應為國家和省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領域,屬于《中國制造2025浙江行動綱要》明確的11類重點發展產業(附件2)或浙江省“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重點發展領域。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在浙江省境內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10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及以上,一般不超過20億元。
3.企業近2年營業收入持續增長,凈利潤平均增長率達到10%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且銀行資信等級A級以上(或人行征信報告無不良記錄)。
4.截至上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行業、細分領域時間10年及以上;主導產品不超過3個,其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70%以上;主導產品的細分市場占有率位于全球前10位或全國前3位。
5.近2年企業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每年均不低于4%。企業具有與主導產品相關的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3項或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5項及以上(其中制造業企業有效發明專利1項以上)。
6.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企業在研發、生產、供應等環節至少有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
7.主導或參與制定相關業務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1項以上。企業擁有自主品牌,取得國際相關管理、生產、產品等認證1項以上。
8.對于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或嚴重失信、偷稅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等企業,不予推薦。
9.對于已被認定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或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不再推薦申請隱形冠軍企業。
二、2025年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復核工作
(一)復核對象
2022年認定的62家隱形冠軍企業(附件5)和復核通過的69家隱形冠軍企業(附件6)。
(二)復核條件和要求
1.近三年企業生產經營正常,且符合隱形冠軍企業申報條件和要求。
2.考慮當前形勢,對本次申請復核隱形冠軍企業“近2年營業收入持續增長,凈利潤平均增長率達到10%以上”的指標不作要求。
3.對復核企業是有效期內的專精特新“小巨人”可無需實地抽查;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后,原2022年度認定和復核通過的隱形冠軍企業稱號自動失效,以該名單內企業為準。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隱形冠軍稱號:
(1)對未按規定參加復核;
(2)對于近三年內企業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或嚴重失信、偷稅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3)發現企業存在申報數據造假等情形;
(4)經復核,不符合隱形冠軍企業申報條件和要求。
三、有關事項
(一)新申請企業和復核企業于9月20日前,登錄浙江省企業之家網(https://zj87.jxt.zj.gov.cn/)在線填報《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申請書》(見附件2)《浙江省隱形冠軍復核企業申請書》(附件3),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清單詳見附件4)。
(二)設區市經信局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把關,加大對企業財務數據真實性審核力度,確保填報數據和佐證材料一致,提升推薦質量。對于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隱形冠軍企業,未通過復核的,需說明原因。
(三)線下報送材料要求:申報及復核企業電子版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的電子版蓋章掃描件材料一套及附件7可編輯WORD版本)以及附件2、附件3裝訂紙質材料一式兩份。以上材料請企業于9月22日下班前報送至區經信局(江南大道100號濱江區人民政府1241辦公室)。
區經信局聯系人:趙海霞89520447。
申報系統技術咨詢電話:86823889。
附件1: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5年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簽章版本).pdf
杭州高新區(濱江)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8日
各相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培育專精特新企業的決策部署,根據《浙江省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浙中小企業辦〔2023〕8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雛鷹行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9﹞28號)等文件要求,決定組織開展2025年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5年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認定
(一)工作目標
2025年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認定采取限額推薦方式,推薦需兼顧不同規模的企業,原則上以中型企業為主,超出名額推薦的不予受理。
(二)申請條件和要求
申請企業所屬行業應為國家和省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領域,屬于《中國制造2025浙江行動綱要》明確的11類重點發展產業(附件2)或浙江省“415X”先進制造業集群重點發展領域。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在浙江省境內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10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及以上,一般不超過20億元。
3.企業近2年營業收入持續增長,凈利潤平均增長率達到10%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且銀行資信等級A級以上(或人行征信報告無不良記錄)。
4.截至上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行業、細分領域時間10年及以上;主導產品不超過3個,其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70%以上;主導產品的細分市場占有率位于全球前10位或全國前3位。
5.近2年企業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每年均不低于4%。企業具有與主導產品相關的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3項或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5項及以上(其中制造業企業有效發明專利1項以上)。
6.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企業在研發、生產、供應等環節至少有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
7.主導或參與制定相關業務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1項以上。企業擁有自主品牌,取得國際相關管理、生產、產品等認證1項以上。
8.對于近三年內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或嚴重失信、偷稅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等企業,不予推薦。
9.對于已被認定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或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不再推薦申請隱形冠軍企業。
二、2025年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復核工作
(一)復核對象
2022年認定的62家隱形冠軍企業(附件5)和復核通過的69家隱形冠軍企業(附件6)。
(二)復核條件和要求
1.近三年企業生產經營正常,且符合隱形冠軍企業申報條件和要求。
2.考慮當前形勢,對本次申請復核隱形冠軍企業“近2年營業收入持續增長,凈利潤平均增長率達到10%以上”的指標不作要求。
3.對復核企業是有效期內的專精特新“小巨人”可無需實地抽查;復核通過名單印發后,原2022年度認定和復核通過的隱形冠軍企業稱號自動失效,以該名單內企業為準。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隱形冠軍稱號:
(1)對未按規定參加復核;
(2)對于近三年內企業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或嚴重失信、偷稅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3)發現企業存在申報數據造假等情形;
(4)經復核,不符合隱形冠軍企業申報條件和要求。
三、有關事項
(一)新申請企業和復核企業于9月20日前,登錄浙江省企業之家網(https://zj87.jxt.zj.gov.cn/)在線填報《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申請書》(見附件2)《浙江省隱形冠軍復核企業申請書》(附件3),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清單詳見附件4)。
(二)設區市經信局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把關,加大對企業財務數據真實性審核力度,確保填報數據和佐證材料一致,提升推薦質量。對于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隱形冠軍企業,未通過復核的,需說明原因。
(三)線下報送材料要求:申報及復核企業電子版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的電子版蓋章掃描件材料一套及附件7可編輯WORD版本)以及附件2、附件3裝訂紙質材料一式兩份。以上材料請企業于9月22日下班前報送至區經信局(江南大道100號濱江區人民政府1241辦公室)。
區經信局聯系人:趙海霞89520447。
申報系統技術咨詢電話:86823889。
附件1: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5年浙江省隱形冠軍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簽章版本).pdf
杭州高新區(濱江)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