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根據《關于進一步推動集成電路和算力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杭高新〔2024〕7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度杭州高新區(濱江)集成電路產業政策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高新區(濱江)注冊的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裝備和材料企業。政策申報所涉資金指發生在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的投入。
二、申報項目類別
1.研發類項目。指與《若干政策》第二、三、四條所對應的項目。項目實際投入經費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算。EDA工具、裝備、材料研發項目原則上應是已完工項目。
2.首購首用項目。指與《若干政策》第十二條所對應的項目。
3.公共技術平臺項目。指與《若干政策》第十一條所對應的項目(不含創新券政策申報)。
4.房租補貼類項目。指與《若干政策》第十條所對應的項目。2022年(含)之后新成立或新引進的企業。若申報房租補貼政策,需提前至杭州國家“芯火”雙創基地(平臺)完成會員備案。
5.活動舉辦類項目。指與《若干政策》第十六條所對應的項目。
6.貸款貼息類項目。指與《若干政策》第十七條所對應的項目。2022年(含)之后新成立或新引進的企業。
三、申報材料內容
1.研發類項目(EDA工具、裝備、材料研發)申報企業須提交的材料:
(1)《集成電路申報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1);
(2)《財政扶持情況說明》(附件2);
(3)《集成電路產業發展項目實施報告》(含專項審計報告)(附件3);
(4)《集成電路項目申報補助匯總表》(附件4)。
2.研發類項目(流片費用、IP、EDA購買費用)、首購首用項目、公共技術平臺項目申報企業需提交材料:
(1)《集成電路申報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1);
(2)《財政扶持情況說明》(附件2);
(3) 符合政策申報要求費用的專項審計報告(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費用);
(4)《集成電路項目申報補助匯總表》(附件4)。
3.房租補貼類、活動舉辦類、貸款貼息類項目申報企業須提交的材料:
(1)《集成電路申報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1);
(2)《財政扶持情況說明》(附件2);
(3)《集成電路項目申報補助匯總表》(附件4)。
(4)2024年度社保清單(含每月社保人數)、房租合同、支付憑證、發票復印件(房租補貼類項目提供);
(5)活動總結報告、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活動舉辦類項目提供);
(6)貸款貼息申報情況表(附件5)、貸款合同、支付憑證、發票復印件(貸款貼息類項目提供)。
四、有關要求
1.確保申報材料真實。項目單位要如實申報項目,如存在偽造、虛編或瞞騙的情況,一經查實,將直接取消項目申報資格,追繳已撥付資金,并將違規行為納入信用記錄,對情節嚴重的,將按相關規定和程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2.嚴格項目評定及管理。項目評定根據年度專項資金額度及專家評分結果,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資助項目、資助比例。部門審核、資金撥付、監督檢查、績效評價等流程按照資金項目管理辦法和審計規則執行。
3.材料格式要求。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要求A4紙打印,裝訂成冊(以普通紙質材料作封面,左側以普通膠粘方式裝訂),加蓋單位公章和騎縫章。建議頁碼總數不超過100頁。申報材料電子版以郵件形式發送至聯系人郵箱。
4.項目申報時間
請申報項目企業于8月15日前將材料提交至杭州國家“芯火”雙創基地(平臺),由平臺初審后將符合申報要求的申報材料提交至區經信局復核、評審、兌現。
聯系人:胡穎蔚(芯火平臺),電話:86726360;
金軼城(區經信局),電話:89520453。
地址:杭州市濱江區六和路368號海創基地北四樓B4092室
郵箱:huyw@hicc.org.cn
2024年度杭州高新區(濱江)集成電路產業政策申報材料.docx
高新區(濱江)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4日
各有關企業:
根據《關于進一步推動集成電路和算力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杭高新〔2024〕7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24年度杭州高新區(濱江)集成電路產業政策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高新區(濱江)注冊的集成電路設計、制造、封測、裝備和材料企業。政策申報所涉資金指發生在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的投入。
二、申報項目類別
1.研發類項目。指與《若干政策》第二、三、四條所對應的項目。項目實際投入經費按國家有關規定計算。EDA工具、裝備、材料研發項目原則上應是已完工項目。
2.首購首用項目。指與《若干政策》第十二條所對應的項目。
3.公共技術平臺項目。指與《若干政策》第十一條所對應的項目(不含創新券政策申報)。
4.房租補貼類項目。指與《若干政策》第十條所對應的項目。2022年(含)之后新成立或新引進的企業。若申報房租補貼政策,需提前至杭州國家“芯火”雙創基地(平臺)完成會員備案。
5.活動舉辦類項目。指與《若干政策》第十六條所對應的項目。
6.貸款貼息類項目。指與《若干政策》第十七條所對應的項目。2022年(含)之后新成立或新引進的企業。
三、申報材料內容
1.研發類項目(EDA工具、裝備、材料研發)申報企業須提交的材料:
(1)《集成電路申報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1);
(2)《財政扶持情況說明》(附件2);
(3)《集成電路產業發展項目實施報告》(含專項審計報告)(附件3);
(4)《集成電路項目申報補助匯總表》(附件4)。
2.研發類項目(流片費用、IP、EDA購買費用)、首購首用項目、公共技術平臺項目申報企業需提交材料:
(1)《集成電路申報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1);
(2)《財政扶持情況說明》(附件2);
(3) 符合政策申報要求費用的專項審計報告(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間費用);
(4)《集成電路項目申報補助匯總表》(附件4)。
3.房租補貼類、活動舉辦類、貸款貼息類項目申報企業須提交的材料:
(1)《集成電路申報企業基本情況表》(附件1);
(2)《財政扶持情況說明》(附件2);
(3)《集成電路項目申報補助匯總表》(附件4)。
(4)2024年度社保清單(含每月社保人數)、房租合同、支付憑證、發票復印件(房租補貼類項目提供);
(5)活動總結報告、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活動舉辦類項目提供);
(6)貸款貼息申報情況表(附件5)、貸款合同、支付憑證、發票復印件(貸款貼息類項目提供)。
四、有關要求
1.確保申報材料真實。項目單位要如實申報項目,如存在偽造、虛編或瞞騙的情況,一經查實,將直接取消項目申報資格,追繳已撥付資金,并將違規行為納入信用記錄,對情節嚴重的,將按相關規定和程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2.嚴格項目評定及管理。項目評定根據年度專項資金額度及專家評分結果,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資助項目、資助比例。部門審核、資金撥付、監督檢查、績效評價等流程按照資金項目管理辦法和審計規則執行。
3.材料格式要求。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要求A4紙打印,裝訂成冊(以普通紙質材料作封面,左側以普通膠粘方式裝訂),加蓋單位公章和騎縫章。建議頁碼總數不超過100頁。申報材料電子版以郵件形式發送至聯系人郵箱。
4.項目申報時間
請申報項目企業于8月15日前將材料提交至杭州國家“芯火”雙創基地(平臺),由平臺初審后將符合申報要求的申報材料提交至區經信局復核、評審、兌現。
聯系人:胡穎蔚(芯火平臺),電話:86726360;
金軼城(區經信局),電話:89520453。
地址:杭州市濱江區六和路368號海創基地北四樓B4092室
郵箱:huyw@hicc.org.cn
2024年度杭州高新區(濱江)集成電路產業政策申報材料.docx
高新區(濱江)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