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機關各有關處室、各有關直屬單位:

為規范我市工程建設領域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浙江省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辦法》(省政府令第335號)規定,我委修定了《杭州市工程建設領域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杭州市地方性法規、規章部分)》,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本裁量基準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杭州市工程建設領域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杭建法發〔2015〕588號)同時廢止。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3年12月1日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杭州市工程建設領域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pdf

杭州市工程建設領域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部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