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和《關于印發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編制指引(試行)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3號)要求,以及《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則》(濱政〔2018〕17號)相關規定,在征詢局屬各科室、事業單位的基礎上,經研究確定,2025年我局無重大行政決策事項。

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