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杭州高新區(濱江)創建全國足球發展重點城區實施方案(2025—2027年)》已經區管委會、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管委會、政府辦公室

2025年12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杭州高新區(濱江)創建全國足球

發展重點城區實施方案(2025—2027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足球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推進浙江省共建足球重點發展試點區和杭州市全國足球發展重點城區建設,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加快推進全國足球發展重點城市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辦函〔2025〕16號)文件精神,圍繞提升足球人口規模、培養足球優秀后備人才、擴大足球社會影響力的核心目標,以三年為周期,實施“夯實基礎—形成特色—全面深化”的“三步走”戰略,完善足球發展機制,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措施。

一、完善足球組織管理體系構建

(一)建立健全足球發展重點城區創建工作機制。構建“黨委領導、政府統籌、部門協同、社會共融”的立體化工作框架。由區主要領導擔任創建足球發展重點城區負責人,每年召開工作會議并研究制定年度工作任務清單。工作機制下設辦公室,全面統籌和歸口管理全區足球改革發展各項工作,建立健全規劃、調研等工作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高效落實。

(二)構建更為科學合理的足球青訓管理體制。厘清業余訓練與校園足球、區隊建設與校隊建設關系,明確承擔業余訓練、校園足球等職能歸屬單位,加大少體校建設和保障力度。選配亞足聯A級(或經認證相當于亞足聯A級)及以上證書、具備國際視野的城市青訓總監,制定區域總體青訓計劃。系統推進青少年足球工作,實現對全區足球青訓管理體制機制的重塑。

(三)支持引導足球協會發展。建立健全足球協會黨組織,由區文廣旅體局領導班子成員兼任協會黨支部書記。規范足協管理運行,強化思想政治、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指導足協承擔組織建設、競賽、培訓、活動開展、文化宣傳、行業作風建設等職責。加大對足協支持保障力度,推動足球協會實體化建設。

二、推進青少年足球高質量發展

(四)深化校園足球普及發展。以游戲化教學培養學齡前兒童足球興趣,全面普及U6-U10青少年足球愛好培塑。推進足球課程改革,提升足球在轄區中小學體育活動的占比,加強足球課外訓練,形成“學、練、賽”一體化足球教學體系。配合實施“631”足球人才培育工程。完善本地區定點學校考核標準,持續開展足球特色學校創建和足球基地學校布局工作,市級及以上青少年足球特色學校數量占比達60%以上。鼓勵學校成立足球俱樂部、學校足球隊、足球社團,組建女子足球隊。開展足球文化節、“校園球星”評選等校園足球活動,營造良好校園足球文化氛圍。

(五)完善青少年精英足球人才培養體系。深化體教融合,完善青少年足球人才管理、足球特長生招生、學籍管理等體制機制。構建階梯式后備人才培養路徑,每年向市級及以上單位輸送優秀足球人才不少于5名,打通向省隊輸送通道。加強區足球梯隊建設,組建區級男、女足U11-12、U13-14、U15-16各三支隊伍,每支隊伍至少配備一名亞足聯C級及以上教練員,并配套專業管理和技術團隊。探索開展青少年足球業余等級評定試點工作。

(六)完善區域青少年足球競賽體系。做強“白馬湖杯”青少年足球聯賽、“等你上場”足球聯賽,擴大參賽梯隊和覆蓋學校。積極參加、承辦省市青少年足球賽事,統一制定和發布青少年足球年度競賽日歷。完善以培養優秀足球后備人才為目標,以區級青少年足球聯賽為頂端、校內聯賽為支撐、班級賽事為基礎,覆蓋廣泛、層級分明的區域特色青少年足球競賽體系。區隊、校隊運動員每人每年參賽不少于30場次。

(七)全面開展足球數字化建設。圍繞“杭州市足球(校園足球)數字化綜合管理平臺”的研發迭代、應用推廣、項目落地、產業化運作,與省市相關部門及企業開展合作,打造“足球大腦”,實現足球人才、足球組織和足球賽事數據化統一管理。為區足球后備人才發現和選拔、技術等級評定、賽事與青訓、綜合管理提供數字化賦能。

(八)推動社會足球青訓機構健康發展。建立健全社會足球青訓機構注冊、管理,完善青訓機構激勵機制,扶持機構發展,推動社會青訓機構標準化、專業化、品牌化建設。形成具有行業引領示范作用的社會足球青訓品牌,全區省四星級以上足球青訓機構1家以上,市優良足球青訓機構2家以上。積極推進優秀青訓機構進校園,讓社會足球青訓機構成為足球后備人才培養的重要渠道。

(九)加快推進青訓中心建設。依托白馬湖獅子山運動營地等項目,對標省市關于區縣青訓中心建設標準,按照項目基本建設流程,建設2片11人制標準足球場地、3—5片五人制或七人制足球場地、200—300平方米專有功能用房及合作的食宿設施等項目,建立區青少年足球訓練中心。整合少體校、社會青訓機構、定點學校、企事業單位等資源,配備專業技術團隊和運營管理團隊,保障足球區隊日常訓練和賽事開展,逐步形成一體化的青訓中心服務保障體系。

(十)開展青少年足球對外交流與合作。依托省市渠道,向省市推介優秀青少年球員,每年選派一批優秀球員赴海外培養鍛煉。積極邀請其他地區優秀青少年足球隊交流、比賽和集訓,打造有影響力的跨區域青少年足球賽事品牌,提升區域足球影響力。

三、落實社會足球普及推廣

(十一)加大足球場地設施建設開放力度。利用區域橋下、屋頂、綠地等城市留白閑置空間因地制宜建設一批貼近群眾的足球場地設施,引入專業力量運營管理公共足球場。居住社區15分鐘生活圈內至少配建1片非標準足球場地,三年內每個街道至少新增6片5人制及以上公共足球場,全區新增11人制標準足球場不少于2片,每萬人擁有足球場地達到2.05塊以上。推動公共足球場地向社會常態化低免開放,支持符合條件的機關企事業單位足球場地向社會開放。

(十二)積極申辦重大足球賽事。積極申辦引進重大國際足球賽事,承接男女足各級國家隊賽事和中國足協系列賽事。鼓勵社會力量運作世界一流的國家隊、職業俱樂部隊伍開展足球競賽,做好賽事審批、賽事風險評估等工作,以重大足球賽事創造賽事經濟新熱點。

(十三)大力普及足球運動。實現全區足球特色街道全覆蓋,每個街道建設1—2個特色社區。鼓勵街道、社區、企業、平臺、產業園等社會各界組建區域性非職業足球組織,并參與足球賽事活動,形成多層級賽事體系。每年全區開展社會足球比賽200場次以上,實現業余足球隊、基層足球組織和足球人口的明顯增長。

四、深化足球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加強高水平足球人才招引。加大對國內外高水平足球教練員等足球專業人才的招引,至少引進3名持有亞足聯B級或以上證書(或經認證相當于亞足聯B級)的高水平足球教練員,用于校園足球建設。將符合條件的足球專業人才納入區高層次人才認定范圍,建立分層分類人才激勵機制,形成支持和鼓勵足球專業人才發展的區域氛圍。

(十五)加強足球師資隊伍建設。逐步壯大區青少年足球訓練師資力量,完善學校專兼職足球教練員(教師)崗位設置,足球教練員(教師)開展校園足球活動計入工作量。所有足球定點學校至少配置1名持有中足協D級以上證書的足球教練員,足球特色學校教練員中持有中足協D級以上證書數量占比超30%。

(十六)加大足球專業人才培養力度。統籌制定全區足球專業人才培養實施方案,組織本地區教練員、裁判員、競賽組織人員業務培訓。每年選派優秀教練員(教師)參加市級以上各類培訓達20人次以上,實現足球教練員(教師)參與區級以上輪訓全覆蓋。

五、強化足球資金保障

(十七)加強財政資金保障。圍繞足球振興發展,積極爭取上級相關扶持引導資金。將足球重點城區建設納入政府年度財政預算,重點用于保障校園足球發展、足球青訓建設、人才隊伍建設、賽事活動交流開展等。

(十八)支持社會資本投入。建立政府支持、市場參與、多方籌措支持全區足球發展的經費投入機制,引導有實力的企業、社會機構、個人等社會力量投資足球,拓寬足球發展的資金來源渠道。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支持青少年足球人才培養、足球賽事活動舉辦、足球科技進步及公益性設施建設等。

六、實施足球發展環境營造

(十九)關注青少年足球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青少年球員身心健康保護機制,加強校內外青少年足球訓練和競賽安全風險管控。完善體育意外傷害綜合保險機制,健全運動傷害風險防范和處理機制,推動賽事組織者、參賽單位、訓練單位、運動員家庭多方保險投入,實現對參與足球訓練和競賽青少年的全覆蓋。

(二十)加強賽事活動監管。依據競賽活動規范要求,加強足球賽事安全審查、監管和督導,完善落實競賽資格審查、紀律處罰、仲裁和監督等各項制度,依法打擊球場暴力和滋事行為,樹立良好賽風賽紀。

(二十一)加強行業作風建設。加強足球從業人員的思想作風和職業道德教育,重視運動員意志品質錘煉,樹立足球行業良好形象。依法查處打擊“假賭黑”、操縱比賽、青少年足球人才違規選拔等行為。暢通監督舉報渠道,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二十二)營造積極向上的城市足球氛圍。組建區球迷協會,培育健康理性的球迷文化。大力開展足球宣傳,深入挖掘足球項目的多元功能和社會價值,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足球運動宣傳、普及、教育活動。加強足球文化建設,鼓勵引導創作一批精品足球文化作品。強化涉足輿論引導,凝聚足球發展共識,營造良好足球發展氛圍。

本實施方案自2026年1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