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五屆八次全會精神,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根據《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浙經信企業〔2024〕232號)和《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重點省專”)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經信企業〔2025〕183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南》),決定2026年繼續組織實施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內容
通過省級財政資金引導和帶動,深化省市縣聯動協同,增強政策針對性、培育系統性和服務精準性,提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補鏈強鏈作用,增強產業鏈配套能力。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將支持重點領域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與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高效對接、融通發展,實現“卡位入鏈”,全面提升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水平和創新能力,強化產業鏈配套能力(以下簡稱融通入鏈“四提一強”)。
一是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圍繞我省“415X”產業集群、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建設,為省內外鏈主企業、國內外知名大企業、國家和省重大項目、重點產業鏈提供關鍵零部件、元器件、關鍵基礎材料、工業軟件、先進基礎工藝和裝備等配套產品和配套服務,增強協作配套能力,努力成為掌握獨門絕技的“配套專家”。
二是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對標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評價指標,著力補齊短板、拉長長板、鍛造新板,提高關鍵核心技術創新能力,增強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競爭力,實現專精特新對標提升,加速成長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二、申報對象和推薦要求
(一)申報對象及條件。
1、申請企業須為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不含寧波市,不含有效期內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公開發行股票。企業須提出融通入鏈“四提一強”推進計劃(以下簡稱“四提一強”推進計劃)。“四提一強”推進計劃需有具體項目支撐,并提出具體績效目標,投資總額需超過1000萬元。
2、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遴選標準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如有下列情況之一,原則上不予支持:
1、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低于1000萬元,或不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
2、企業上年度資產負債率高于100%;
3、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強度低于3%,或上年度研發費用少于300萬元;
4、已獲得授權的與主導產品相關的I類知識產權不足2項;
5、不屬于重點產業領域;
6、企業為復核未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
三、融通入鏈“四提一強”推進計劃的有關要求
(一)關于融通入鏈“四提一強”推進計劃擬實施項目的支持范圍。
擬實施項目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成果產業化項目、產業鏈協同配套項目、創新能力提升項目、投資或并購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項目等,但技術改造項目、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項目、基礎研究項目等不在本推進計劃擬實施項目支持范圍。同一項目已經獲得超長期國債、工信部或省級工信專項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二)關于融通入鏈“四提一強”推進計劃績效目標的選擇與編制要求。
1.合理確定關鍵指標目標。對照申請表中“四提一強”目標指標清單,對標“小巨人”企業申報條件和關鍵指標,本著查漏補缺、鍛長補短的原則,自主選擇填寫若干個(10個左右)關鍵指標作為本企業未來2年內對標達標的補短板和鍛長板追趕目標,切合實際,盡力而為、量力而行,跳一跳能夠得著、能實現。
2.合理確定擬實施項目投資額度。將選定的若干個關鍵指標轉化為“四提一強”推進計劃未來2年的具體擬實施項目,深入研究,合理確定投資計劃安排,列明具體清單化項目,與選定的“四提一強”關鍵指標目標相匹配、一一對應,將作為“重點省專”遴選評審的重要指標和入選“重點省專”后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3.精心謀劃編制“四提一強”推進計劃。對照融通入鏈“四提一強”推進計劃的四方面編制要求,與選定的關鍵指標績效目標和確定的擬投資實施項目通盤考慮,提出具體可行的實施措施,明確實施路徑、關鍵節點,一體部署、系統集成,指標之間相互銜接,實施項目和進度協同推進。
4.精心組織實施“四提一強”推進計劃。入選“重點省專”的企業應成立推進計劃實施團隊,合理配備團隊人員力量、細化任務分工、合理配置資源,創新舉措抓落實、強化檢查抓進度,季度、半年度、年度開展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檢查評估,確保融通入鏈“四提一強”推進計劃順利實施,實現預期目標。
四、組織實施
(一)組織申報。區經信局、區財政局將聚焦重點領域,組織企業開展申報,根據自愿申報原則,請符合條件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于2025年12月23日將申請表、信息采集表(詳見附件1、2)和佐證材料的紙質版(紙質版均一式三份蓋章)、電子版一并交至區經信局(江南大道100號濱江區人民政府1340辦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備注:我區申報企業重點省專申請書封面的推薦單位,請填寫“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杭州市財政局”。)
(二)擇優推薦。區經信局會同區財政局,統籌考慮企業條件及“四提一強”推進計劃,按遴選標準在杭州市本級分配的名額內擇優推薦企業名單,并組織相關企業于2025年12月27日前通過“經信涉企事項辦理平臺”(https://zj87.jxt.zj.gov.cn/)“2026年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申報”欄目,在線填報申請表,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同時區經信局會同區財政局按要求將申報文件及有關申報材料按程序聯合行文上報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三)遴選支持。省經信廳、省財政廳制定評審規則,組織專家評審,遴選確定支持的“重點省專”企業名單,獎補資金在2026年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下達撥付。
(四)實施推進。獲得支持的“重點省專”企業和市、區經信局按照《工作指南》和專項資金管理要求,做好實施工作。
五、其他要求
請申報企業于2025年12月23日前按要求提交所有材料。經區組織審核工作后,我們將一對一通知推薦企業,并組織企業開展后續工作。
不明事宜,請咨詢區經信局趙海霞89520447;黃書韜89520448。
附件1:2026年浙江省重點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含融通入鏈“四提一強”推進計劃).docx
附件2:2026年浙江省重點專精特新申報企業信息采集表.xls
杭州高新區(濱江)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17日
各相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五屆八次全會精神,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根據《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浙經信企業〔2024〕232號)和《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重點省專”)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經信企業〔2025〕183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南》),決定2026年繼續組織實施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內容
通過省級財政資金引導和帶動,深化省市縣聯動協同,增強政策針對性、培育系統性和服務精準性,提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補鏈強鏈作用,增強產業鏈配套能力。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將支持重點領域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與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高效對接、融通發展,實現“卡位入鏈”,全面提升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水平和創新能力,強化產業鏈配套能力(以下簡稱融通入鏈“四提一強”)。
一是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圍繞我省“415X”產業集群、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建設,為省內外鏈主企業、國內外知名大企業、國家和省重大項目、重點產業鏈提供關鍵零部件、元器件、關鍵基礎材料、工業軟件、先進基礎工藝和裝備等配套產品和配套服務,增強協作配套能力,努力成為掌握獨門絕技的“配套專家”。
二是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對標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評價指標,著力補齊短板、拉長長板、鍛造新板,提高關鍵核心技術創新能力,增強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競爭力,實現專精特新對標提升,加速成長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二、申報對象和推薦要求
(一)申報對象及條件。
1、申請企業須為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不含寧波市,不含有效期內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公開發行股票。企業須提出融通入鏈“四提一強”推進計劃(以下簡稱“四提一強”推進計劃)。“四提一強”推進計劃需有具體項目支撐,并提出具體績效目標,投資總額需超過1000萬元。
2、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遴選標準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如有下列情況之一,原則上不予支持:
1、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低于1000萬元,或不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
2、企業上年度資產負債率高于100%;
3、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強度低于3%,或上年度研發費用少于300萬元;
4、已獲得授權的與主導產品相關的I類知識產權不足2項;
5、不屬于重點產業領域;
6、企業為復核未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
三、融通入鏈“四提一強”推進計劃的有關要求
(一)關于融通入鏈“四提一強”推進計劃擬實施項目的支持范圍。
擬實施項目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成果產業化項目、產業鏈協同配套項目、創新能力提升項目、投資或并購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項目等,但技術改造項目、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改造項目、基礎研究項目等不在本推進計劃擬實施項目支持范圍。同一項目已經獲得超長期國債、工信部或省級工信專項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二)關于融通入鏈“四提一強”推進計劃績效目標的選擇與編制要求。
1.合理確定關鍵指標目標。對照申請表中“四提一強”目標指標清單,對標“小巨人”企業申報條件和關鍵指標,本著查漏補缺、鍛長補短的原則,自主選擇填寫若干個(10個左右)關鍵指標作為本企業未來2年內對標達標的補短板和鍛長板追趕目標,切合實際,盡力而為、量力而行,跳一跳能夠得著、能實現。
2.合理確定擬實施項目投資額度。將選定的若干個關鍵指標轉化為“四提一強”推進計劃未來2年的具體擬實施項目,深入研究,合理確定投資計劃安排,列明具體清單化項目,與選定的“四提一強”關鍵指標目標相匹配、一一對應,將作為“重點省專”遴選評審的重要指標和入選“重點省專”后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3.精心謀劃編制“四提一強”推進計劃。對照融通入鏈“四提一強”推進計劃的四方面編制要求,與選定的關鍵指標績效目標和確定的擬投資實施項目通盤考慮,提出具體可行的實施措施,明確實施路徑、關鍵節點,一體部署、系統集成,指標之間相互銜接,實施項目和進度協同推進。
4.精心組織實施“四提一強”推進計劃。入選“重點省專”的企業應成立推進計劃實施團隊,合理配備團隊人員力量、細化任務分工、合理配置資源,創新舉措抓落實、強化檢查抓進度,季度、半年度、年度開展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檢查評估,確保融通入鏈“四提一強”推進計劃順利實施,實現預期目標。
四、組織實施
(一)組織申報。區經信局、區財政局將聚焦重點領域,組織企業開展申報,根據自愿申報原則,請符合條件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于2025年12月23日將申請表、信息采集表(詳見附件1、2)和佐證材料的紙質版(紙質版均一式三份蓋章)、電子版一并交至區經信局(江南大道100號濱江區人民政府1340辦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備注:我區申報企業重點省專申請書封面的推薦單位,請填寫“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杭州市財政局”。)
(二)擇優推薦。區經信局會同區財政局,統籌考慮企業條件及“四提一強”推進計劃,按遴選標準在杭州市本級分配的名額內擇優推薦企業名單,并組織相關企業于2025年12月27日前通過“經信涉企事項辦理平臺”(https://zj87.jxt.zj.gov.cn/)“2026年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申報”欄目,在線填報申請表,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同時區經信局會同區財政局按要求將申報文件及有關申報材料按程序聯合行文上報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三)遴選支持。省經信廳、省財政廳制定評審規則,組織專家評審,遴選確定支持的“重點省專”企業名單,獎補資金在2026年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下達撥付。
(四)實施推進。獲得支持的“重點省專”企業和市、區經信局按照《工作指南》和專項資金管理要求,做好實施工作。
五、其他要求
請申報企業于2025年12月23日前按要求提交所有材料。經區組織審核工作后,我們將一對一通知推薦企業,并組織企業開展后續工作。
不明事宜,請咨詢區經信局趙海霞89520447;黃書韜89520448。
附件1:2026年浙江省重點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含融通入鏈“四提一強”推進計劃).docx
附件2:2026年浙江省重點專精特新申報企業信息采集表.xls
杭州高新區(濱江)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