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書禮委員:
您在區政協三屆四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推進濱江區城市建筑智能化結構安全監測及預警體系的建議”已轉交我局辦理,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我局高度重視城市建筑安全,已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已建成房屋安全的監管,同時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基坑開挖時對周邊建筑和環境的影響。一是實施危舊房動態監測。2017年,西興街道、浦沿街道曾經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當時部分危舊房裝動態監測設備,全天候 24 小時監測房屋安全狀況,監測數據實時傳輸回監測系統后臺(第三方后臺),一旦發生安全預警安全預警,第三方第一時間通知屬地及時進行處置。目前全區危房已全域清零,未繼續實施動態監測。二是加強基坑工程監測。區住建局積極落實基坑開挖監測、管理、驗收等工作,不斷完善各項相關制度,確保基坑工程及周邊建筑和環境的安全。截至目前,我區已建立建設工程“基坑工程管理辦法”“深基坑施工風險控制安全評估和過程管理”“深基坑工程開挖條件驗收”“地下安全隱患三次監測制度”“推廣深基坑自動化監測技術應用”“推廣深基坑支護新技術應用”等多項制度,從過程管理、開挖條件驗收、監測、支護等方面,全方位加強了對我區基坑工程的管理,有效保障了基坑工程以及基坑周邊建筑和環境的安全。
從目前推進情況看,對基坑工程采用了自動化監測技術、深基坑支護新技術等措施,使用效果良好,但對于存量房產的安全監測仍存在以下三個難點:
一是責任歸屬問題。根據《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房屋所有權人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承擔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維護和修繕,及時排除安全隱患等責任。
二是監測可靠性存疑。自動監測設備均為電子產品并在戶外安裝,存在可靠性無法保障、誤報率較高、耐久性不足等問題,同時房屋在線監測的整套系統,除傳感器外,其數據收集、傳輸和信息分析的系統均無相應的資質管理或權威認證,難以確保最終數據的可靠性。
三是監測成本過高。早些年省市已進行探索并征求意見,但考慮到每幢安裝監測系統需要的成本不可估算,效果不可預見。目前主要采取屬地街道分片網格上報,再通過人工巡查的方式進行有針對性的排查,做到精準管理。
衷心感謝您對政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您對城市建筑智能化結構監測預警的建議從建筑安全角度出發,意義重大,但鑒于責任歸屬、監測設備的可靠性與耐久性以及監測成本等方面的因素,該提案的內容實施起來尚存在較大難度,我局建議暫緩實施。
杭州市濱江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
關于區政協三屆四次會議2006號提案的復函(公開稿)(關于推進濱江區城市建筑智能化結構安全監測及預警體系的建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