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背景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4〕37號)《浙江省司法廳等10部門關于開展招標投標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廢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號)等規定,我區組織對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制發的招投標領域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以下簡稱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開展了專項清理。

二、清理依據

《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4〕37號);

《浙江省司法廳等10部門關于開展招標投標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廢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號)。

三、清理范圍、內容和程序

(一)清理范圍。濱江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招投標領域有關行政規范性文件(以下簡稱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二)清理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文件不一致或者適用期已過、調整對象已消失以及已經明顯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區政府規范性文件。

(三)清理程序。一是各清理責任單位報送清理建議;二是匯總清理意見形成清理結果征求意見稿;三是就清理結果征求意見稿向各清理責任單位征求意見,并在“杭州高新區(濱江)門戶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四是清理結果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四、清理結果

廢止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1件。

五、注意事項

文件施行日期:該文件于2025年11月12日起施行。

本文件是為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未規定新的政策措施。

六、關鍵詞解釋

行政規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規章外,由行政機關或者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行政機關)依照法定權限、程序制定并公開發布,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在本行政區域內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時期內反復適用的公文。

七、解讀機關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濱江區司法局

解讀人:鐘孚(局長)

政策咨詢電話:0571-89520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