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科學技術廳等4部門《關于組織申報2026年度省“尖兵”“領雁”科技計劃第二批項目的通知》要求,現啟動2026年度省“尖兵”“領雁”科技計劃第二批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省重大科技計劃(省重大科技專項)項目,定位為“尖兵”項目;省應用基礎研究計劃項目,定位為“領雁”項目。項目采用公開競爭和擇優委托遴選方式。采用公開競爭方式的榜單(指南),如僅有一家單位申報,原則上不進入項目評審。
1.申報單位原則上應建有納入“白名單”的國家級、部級、省級、部門科技創新平臺基地,平臺基地應與申報項目領域相關,項目負責人應同時為平臺基地成員。
2.同一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的,同年度只能申報1項省“尖兵”“領雁”科技計劃項目,且應用基礎研究計劃項目不得與同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同時申請。
3.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重復申請等科研誠信問題,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記入浙江省科研誠信檔案。經組織開展項目可行性報告相似度審查,對相似度30%以上(含)的,按形式審查不通過處理,存在科研失信行為的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材料報送
1.網上填報。請各申報單位使用政務服務網賬號,登錄浙江省科技管理平臺(https://pm.kjt.zj.gov.cn,以下簡稱“科管平臺”),按照“2026年度省重大科技計劃(‘尖兵’)項目榜單”“2026年度省應用基礎研究計劃(‘領雁’)項目指南”進行網上填報。常見問題解答和系統操作說明可在科管平臺首頁“常見問答”欄查看。
不限額項目(“尖兵”及部分不限額“領雁”項目),需在申報材料中提供專家論證意見、專家簽名表(備注:專家論證意見和專家簽名表建議由至少3名正高級專家進行論證。可上傳到系統附件-其他材料,參考模板詳見附件3)。
2.紙質報送。“領雁”項目的申報單位需報送紙質材料(“尖兵”項目無需報送紙質)。“領雁”項目網上填報完成后,系統導出申報書及其他全部附件材料裝訂成冊(企業加蓋公章)一式3份報送至濱江區江南大道328-1號區科技局三樓306室,顏老師89521496。
3.網上填報及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時間:10月2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三、審核推薦
“尖兵”項目申報不設推薦限額,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科技領軍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申報項目可不納入推薦限額。“領雁”項目推薦數可登錄申報系統查詢。采用擇優委托遴選方式的項目,申報單位未建有納入“白名單”創新平臺基地或未承擔國家重大科技任務的,應經省級有關部門或設區市政府同意后行函推薦,并在推薦匯總表中說明理由,推薦項目數不得超過省重大科技計劃(省重大科技專項)項目推薦總數的10%。
由高校院所等推薦的,40周歲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擔任項目負責人的比例原則上不少于1/3。省地協同項目原則上按照省、市(縣、市、區)1:2聯動投入,自籌經費一般不低于財政補助經費的2倍。
其他要求。其他申報推薦要求詳見《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26年度省“尖兵”“領雁”科技計劃項目的通知》。
四、咨詢方式
1.申報系統咨詢:
0571-85118011、81051436
2.業務咨詢:
領域咨詢:相關領域榜單(指南)咨詢電話詳見科管平臺。0571-87054109、87057036(重大處)。
“文化+科技”領域:0571-87057134(省委宣傳部)、0571-87054019(省科技廳);
深海智能裝備與關鍵技術領域:0571-81052096(省海洋經濟廳)、0571-87054019(省科技廳);
深遠海風電領域:0571-87059560(省國資委)、0571-87054019(省科技廳)
綜合政策:0571-81051634、87054154、87054743、81051499、87054076(項目中心);0571-87054693、87054037(規劃處)
區科技局:0571-89521496
附件:
附件1-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26年度省“尖兵”“領雁”科技計劃項目的通知.pdf
附件2-2026年度“尖兵”“領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推薦常見問題解答.docx
附件3-2026年“尖兵”“領雁”項目專家論證意見(參考模版).docx
杭州高新區(濱江)科技局
2025年10月9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科學技術廳等4部門《關于組織申報2026年度省“尖兵”“領雁”科技計劃第二批項目的通知》要求,現啟動2026年度省“尖兵”“領雁”科技計劃第二批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省重大科技計劃(省重大科技專項)項目,定位為“尖兵”項目;省應用基礎研究計劃項目,定位為“領雁”項目。項目采用公開競爭和擇優委托遴選方式。采用公開競爭方式的榜單(指南),如僅有一家單位申報,原則上不進入項目評審。
1.申報單位原則上應建有納入“白名單”的國家級、部級、省級、部門科技創新平臺基地,平臺基地應與申報項目領域相關,項目負責人應同時為平臺基地成員。
2.同一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的,同年度只能申報1項省“尖兵”“領雁”科技計劃項目,且應用基礎研究計劃項目不得與同年度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同時申請。
3.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重復申請等科研誠信問題,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記入浙江省科研誠信檔案。經組織開展項目可行性報告相似度審查,對相似度30%以上(含)的,按形式審查不通過處理,存在科研失信行為的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材料報送
1.網上填報。請各申報單位使用政務服務網賬號,登錄浙江省科技管理平臺(https://pm.kjt.zj.gov.cn,以下簡稱“科管平臺”),按照“2026年度省重大科技計劃(‘尖兵’)項目榜單”“2026年度省應用基礎研究計劃(‘領雁’)項目指南”進行網上填報。常見問題解答和系統操作說明可在科管平臺首頁“常見問答”欄查看。
不限額項目(“尖兵”及部分不限額“領雁”項目),需在申報材料中提供專家論證意見、專家簽名表(備注:專家論證意見和專家簽名表建議由至少3名正高級專家進行論證。可上傳到系統附件-其他材料,參考模板詳見附件3)。
2.紙質報送。“領雁”項目的申報單位需報送紙質材料(“尖兵”項目無需報送紙質)。“領雁”項目網上填報完成后,系統導出申報書及其他全部附件材料裝訂成冊(企業加蓋公章)一式3份報送至濱江區江南大道328-1號區科技局三樓306室,顏老師89521496。
3.網上填報及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時間:10月2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三、審核推薦
“尖兵”項目申報不設推薦限額,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科技領軍企業、科技小巨人企業申報項目可不納入推薦限額。“領雁”項目推薦數可登錄申報系統查詢。采用擇優委托遴選方式的項目,申報單位未建有納入“白名單”創新平臺基地或未承擔國家重大科技任務的,應經省級有關部門或設區市政府同意后行函推薦,并在推薦匯總表中說明理由,推薦項目數不得超過省重大科技計劃(省重大科技專項)項目推薦總數的10%。
由高校院所等推薦的,40周歲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擔任項目負責人的比例原則上不少于1/3。省地協同項目原則上按照省、市(縣、市、區)1:2聯動投入,自籌經費一般不低于財政補助經費的2倍。
其他要求。其他申報推薦要求詳見《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26年度省“尖兵”“領雁”科技計劃項目的通知》。
四、咨詢方式
1.申報系統咨詢:
0571-85118011、81051436
2.業務咨詢:
領域咨詢:相關領域榜單(指南)咨詢電話詳見科管平臺。0571-87054109、87057036(重大處)。
“文化+科技”領域:0571-87057134(省委宣傳部)、0571-87054019(省科技廳);
深海智能裝備與關鍵技術領域:0571-81052096(省海洋經濟廳)、0571-87054019(省科技廳);
深遠海風電領域:0571-87059560(省國資委)、0571-87054019(省科技廳)
綜合政策:0571-81051634、87054154、87054743、81051499、87054076(項目中心);0571-87054693、87054037(規劃處)
區科技局:0571-89521496
附件:
附件1-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26年度省“尖兵”“領雁”科技計劃項目的通知.pdf
附件2-2026年度“尖兵”“領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推薦常見問題解答.docx
附件3-2026年“尖兵”“領雁”項目專家論證意見(參考模版).docx
杭州高新區(濱江)科技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