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級財政補助資金的有關規定,現就組織申報浙江省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補助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條件
(一)本區范圍內依法設立的企業、科研單位、大專院校和行業協會等均可申報。
(二)申報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新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工作組)秘書處、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和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
2.(1)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新主導制定國際標準(或提案被采納為國際標準核心內容)和國家標準。
其中國際標準是指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和國際電信聯盟(ITU)發布的標準。
(2)2023年以來,主導提出國際標準提案獲得國際標準組織立項的標準,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填寫附件1,僅用于統計,不納入本次補助范圍)。
3.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驗收的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優秀項目(得分90分及以上,不包括行政機關及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二、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單位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補助申請表》(格式見附件2);
(二)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的復印件(電子版);
(三)申請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工作組)秘書處專項資金補助的單位,應提交國際標準化組織或國家標準委出具的證明材料;申請承擔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專項資金補助的單位,應提交國家標準委批準成立文件。申請承擔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專項資金補助的單位,應提交省局標準委批準成立文件。
(四)申請主導制定國際標準專項資金補助的單位,應提交國家標準委出具的證明材料、被采納為國際標準核心內容提案的中文說明;申請主導制定國家標準專項資金補助的單位,應提交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標準委批準發布該標準的文件或已發布的標準文本。
(五)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試點優秀項目評估驗收報告(影印件)。
三、申報程序和時間要求
請于9月2日前將印證材料以及附件1、附件2、附件3(注:附件1、2、3需要提供電子版文檔和掃描件)發送至郵箱bjscjgj2022@163.com。逾期報送或材料不齊備的,不予受理。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吳元陣、李夢可;聯系電話:0571-89838836、0571-89837172。
附件:
附件1 2023年以來主導提出國際標準提案獲得國際標準組織已立項標準匯總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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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浙江省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申請補助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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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浙江省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轉移支付)申請補助項目匯總表.xls
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