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已經2024年2月19日商務部第8次部務會審議通過,并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予公布,自2024年4月21日起施行。

部長 王文濤

2024年3月22日

《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pdf

《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