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教育局(社發局),各直屬學校(單位):

2024年春季學期即將結束,現將全市中小學校本學期結束、暑假和下學期開學等有關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執行。

一、時間安排

本學期于7月4日結束,7月5日起放暑假。2024年秋季學期于9月1日報到注冊,9月2日正式上課,至2025年1月21日結束,1月22日起放寒假。2025年春季學期于2月13日報到注冊。

根據學考、選考等實際情況,新高三年級可對暑假、寒假時間做適當調整,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國家法定節假日安排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有關文件執行。2024年秋假原則上為3天,一般安排在11月份,也可結合國慶長假時間安排,具體按《杭州市教育局辦公室關于調整寒假及秋假時間安排的通知》(杭教辦高中〔2011〕89號)執行。各中小學校要提前安排下學期工作,開學時將學期校歷告知學生和家長。

二、工作要求

(一)周密做好學期結束各項工作

1.規范開展期末測評。期末階段,各校要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和課表安排上課,不得擠占學生體藝課、活動課、體育鍛煉時間,不得在學后托管、晚自習期間集中上課;要精選作業內容,統籌優化作業布置,嚴格控制作業時間;要規范開展期末測評,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各學段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學生成績及排名;各普通高中要認真組織好2024年省學業水平考試。

2.合理布置暑假作業。各地各校要切實落實“雙減”工作要求,以控量提質為目標,科學合理布置暑假作業,教育引導學生勞逸結合、合理作息;提倡布置運動性、親子性、研學性、實踐性、探究性作業,并可根據學生特點,布置差異性作業;堅決摒棄家長反映激烈、加重負擔的“形式化”作業。

3.深入開展安全檢查和教育。各校要在放假前落實一次校園安全重點排查,及時發現并消除隱患;要以教工大會、休業式等形式,教育師生增強暑期健康防護、交通、消防、飲食、防溺水、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等方面的安全意識;中等職業學校要加強對學生暑期參加實習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二)認真做好暑假期間有關工作

1.深化家校協同共育。各校要組織教師以多種形式開展家訪,及時了解學生及家庭情況,督促家長落實好校外安全監管責任,爭取家長配合支持;要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倡導家長多陪伴,促進親子溝通、家庭和睦;要引導學生在暑假期間加強體育鍛煉,合理使用電子產品,控制上網時間,強化視力保護,養成科學健康的生活方式。

2.持續鞏固“雙減”成效。除按有關規定開展國防教育(軍訓)外,嚴禁以任何理由組織學生違規補課、上新課或以各種名目舉辦文化補習班、培優班、提高班等;不得推遲放假或提前上課,可適當安排教師學習進修、備課。各校要明確告知家長暑假期間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開展針對中小學生的學科培訓;引導家長根據孩子興趣愛好和特長理性選擇是否參加非學科類校外培訓,選擇已入駐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的合規培訓機構,簽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通過“校外培訓家長端”APP選課、繳費,向培訓機構索要合法票據(繳費周期不超過3個月或60課時,一次繳費金額不超過5000元);對于培訓機構非常規的預繳學費促銷方式及不正常授課現象,務必提高警惕,并自覺抵制非法培訓。

3.積極開展社會實踐。各校要以慶祝新中國成立75周年為契機,結合大中小學思政教育一體化建設,探索開展以大學生為主體、中小學生共同參與的跨校主題實踐活動,引導學生增強社會實踐體驗。中小學生主動到居住地社區(村)報到,積極參加社區組織的各類活動;職業學校學生可緊密結合學科專業,進一步提升志愿服務專業性。

4.認真組織暑期托管。暑期托管堅持公益普惠、學生自愿、教師志愿、保障安全等原則,服務對象原則上為我市確有需求的幼兒園、義務教育段學生,根據實際需要可向高中學生延伸,具體參照《關于開展2021年杭州市小學生暑期托管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1〕4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后服務的通知》(杭教基〔2021〕5號)執行。

5.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各地各校要采取靈活方式,分層分類對教師開展師德專題教育,引導教師堅決守住底線紅線,遵守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樹立教師隊伍良好形象;組織開展教師全員心理健康教育培訓,普及心理健康理念、提升育人能力;學校大中隊輔導員按要求參加暑期相關培訓。持續推進師德師風專項整治工作,嚴肅查處在職教師違規參與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和有償家教等行為,從嚴懲戒師德失范行為。

6.加強校內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切實做好暑期基建維修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施工、用電、消防等安全;要針對暑假容易出現的臺風等災害天氣情況,提前做好各項排查檢查和防汛防臺物資、力量的準備,并根據天氣情況及時調整值班力量;要嚴格落實校園值班巡查,嚴控人員進出,嚴防無關人員進入校園;要確保信息報送渠道暢通,發生重大緊急情況要按規定及時上報。杭師大附中、旅游職校和蕭山三中要精心組織好新疆班學生假期往返及新生接收等各項工作。

(三)提前安排好新學期開學工作

各地各校要統籌做好下學期開學準備工作,提前制定好學期工作計劃,落實好教師安排,開學前進行一次校園安全重點排查,做好迎接新生準備,并切實規范教育收費行為。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就本學期結束、暑假和下學期開學工作等事宜,對所屬中小學校提出具體要求,加強指導,并督促實施。下學期開學初,市教育局將對各區、縣(市)和直屬學校進行開學工作調研檢查。

來源:市教育局基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