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減輕困難群眾就醫負擔,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強化綜合保障兜底機制,濱江區印發《杭州市濱江區困難家庭醫療費用負擔封頂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自2024年4月29日起正式實施。

主要內容:《實施方案》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建立以困難家庭為單位的醫療費用負擔封頂制,通過“困難人員監測預警、醫藥服務有效監管、暖心基金兜底幫扶”三項管理制度,整合醫療保障、社會救助、慈善幫扶等資源,有效降低因病致貧返貧風險。

保障對象:持有效期內市民政部門核發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證》和《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證》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以下統稱困難群眾)。

保障范圍:困難群眾在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發生的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政策性商業保險結算并享受各類醫療補助后由個人承擔的合理醫療費用。合理醫療費用原則上以醫保結算系統中的數據為準,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并根據實際運行情況動態調理。

待遇標準:以區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助家庭為單位,對其上年度承擔的合理醫療費用超過以下標準的部分給予100%兜底保障:特困人員5000元、低保家庭3萬元、低邊家庭5萬元。特困人員5000元,低保家庭3萬元,低邊家庭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