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根據《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編制指引(試行)》(浙政辦發〔2021〕3號)、《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則》(杭政〔2015〕67號)和《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則》(濱政〔2018〕17號)等相關文件的規定要求,經過各部門申報、相關部門會商審議等程序,編制形成《2024年度濱江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經區政府同意,現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承辦單位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的程序要求和本決策目錄安排,會同有關單位及時制定工作方案,組織起草決策草案、完成決策過程。
二、列入目錄的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必須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三、各承辦單位要重視重大行政決策的檔案管理,對決策立項和決策過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證明材料及時整理歸檔,落實一事一檔,實現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已經開始實施的項目,決策承辦單位要注意搜集已經形成的相關材料。
四、本目錄將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對于未列入目錄內的決策事項,如屬于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的,應嚴格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要求執行。
五、區委政法委、區司法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做好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的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的業務指導工作。各決策事項組織實施的合法性、規范化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核。
六、決策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區政府年度工作任務的增加、變更等情況,新增或調整區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由決策承辦部門按照規定程序,征求區政府分管負責人意見并報區政府辦公室等部門審查通過后,提請區政府對決策目錄調整情況進行公布。
附件:2024年度濱江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2024年度濱江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序號 | 決策 主體 | 承辦 單位 | 事項名稱 | 法律政策依據 | 履行程序要求 | 計劃完成 時間 |
1 | 區政府 | 區科技局 | 《關于促進科技企業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政策修訂 |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快科技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辦函〔2023〕78號) | 按照重大行政決策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相關要求,后續按步驟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并于9月底前公開發布。 | 2024年10月 |
2 | 區政府 | 區人力社保局 | 修訂《關于印發區企業退休人員困難幫扶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區辦〔2007〕48號) | 《中共杭州市委辦公廳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新時代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的意見》《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杭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杭州市市級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杭人社發〔2024〕1號) | 按照重大行政決策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相關要求,后續按步驟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并于9月底前公開發布。 | 2024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