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貼對象

為保護耕地資源和耕地地力,提升糧油生產潛力,實施耕地保護補貼。補貼對象為當年度濱江區內所有種植糧油(特指大小麥、水稻、油菜)的種糧油農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種植大戶的糧油種植主體,補貼面積指種植面積在50畝及以上有收成的糧油復種面積。對存在破壞耕作層、常年拋荒、焚燒秸稈的種植主體,一經查實取消當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補貼標準為上級下達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除以全區糧油種植面積。

二、申報程序

由種植主體申報,街道、社區對補貼申報材料進行仔細審核,對補貼面積進行實地踏勘,街道審核、公示并行文上報區發展和改革局(農業農村局),區發展和改革局(農業農村局)根據上報數據開展核查后,將全區匯總數據進行公示,另行發文撥付補助資金,通過“一卡通”直接撥付到農民個人賬戶。

三、辦公地址及聯系電話

杭州市濱江區江南大道100號濱江區發展和改革局,咨詢監督電話:89520424。

政策依據

1.《財政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通知》(財辦農〔2021〕11號)

2.《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耕地地里保護補貼)和工作經費的通知》(杭財農〔2021〕3號)

3.關于印發《杭州市濱江區糧油生產補貼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區發改〔2021〕3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