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宏利委員:
您在濱江政協杭州市濱江區第三屆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進一步促進和建立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長效機制的建議”已轉交我局辦理,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組建公羊會律師志愿團。公羊會律師志愿團的組建,旨在吸收更多熱心公益的律師加入,充分發揮律師的專業優勢和法律特長,參與到法治助力、公益維權等活動中,把很多律師一直以來以個體力量在從事捐資助學、扶貧結對、疫情防控等公益活動集聚起來,形成公益合力,在更高更廣的平臺上實現律師公益系統化。
(二)推廣律師參與公共法律服務積分制。為激發律師事務所、律師參與公共法律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2023年底,我局積極向全區律師事務所推廣公共法律服務積分制管理評價指標體系。要求律師事務所、律師將參與人民調解、合法審查、法律援助、法治宣傳等公共法律服務納入到積分制管理評價,律師通過“律師在線”平臺“公益服務欄”完成自主申報,由律師事務所初審,司法局審查,評價系統根據評價細則自動賦予相應積分。積分賦分情況同時納入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年度考核內容,作為誠信檔案和行業信用評價參考,以及作為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評先評優、律師職稱評審等工作中考量其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內容。
(三)提升公益法律服務效能。2020年開始,律師執業年度考核工作中將“參與公益法律服務活動或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情況”一欄進行明細化填報,逐步顯現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對律師參與公共法律服務的重視程度,不斷促進律師主動參與公共法律服務自覺性和常態化;2019年,我局聯手浙江法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便民利民惠民為目標,共同開發“法律E服務”平臺,整合律所、調解、援助、公證四方資源,并上架浙里辦,用戶可通過搜索隨時隨地學習法律、進行法律咨詢,有效實現公共法律服務“最多跑一次”;積極落實社區法律顧問與法律明白人“1+N”工作,通過與社區法律明白人結對、開展法治培訓,培育壯大基層公共法律服務工作者力量。目前,我區各社區均已配備1名社區法律顧問+至少3名法律明白人的法律服務工作模式。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將持續重點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發揮公益律師志愿團、律師行業組織的作用,建立公益律師交流平臺,組織開展經驗分享和交流互動,加大律師公益行動的宣傳報道,形成崇尚公益、獻身公益的良好氛圍;開發社區法律顧問工作記錄小程序,通過數字賦能下達任務、實況反饋、線上評價形成閉環,客觀統計、體現律師參與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績效;加大律師事務所、律師在參與社會公益方面的評先評優比例傾斜力度,激勵律師事務所、律師保持參與公益服務的熱情;積極爭取解決公益法律服務的必要開支及風險基金,保護律師投身公益的積極性。
衷心感謝您對政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