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留學回國人員在濱創業積極性,樹立在濱留創典型,營造留學歸國人員自主創業的和諧環境,激勵廣大歸國留學人員為杭州發展貢獻智慧力量,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杰出留創青年英才(留創之星)選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類型

1.?領航之星

申報人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示范作用突出,具有企業領袖風范;創辦的企業為上市企業、擬上市企業、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等類別的高價值企業(總資產、凈資產、納稅總額等排名靠前),企業在模式、技術等方面具備領先性或稀缺性,技術密集、創新驅動,產品符合國家戰略和美好生活的需要,能支持國家戰略或帶動新業態。

2.?領跑之星

申報人年齡在40歲以下,具有較強的奉獻意識,社會形象優良,群眾公信度高;在特定領域具有技術領先性,業務積極正向,創新驅動,成長迅速,研發規模大、穩定性強,企業展現爆發式成長、顛覆式創新的巨大發展潛力(營業收入增長率、利潤總額增長率、年利潤增長率等增速居前);企業具備很好的投資價值,企業的收入和市場份額高速成長,有公開融資記錄。

3.?領先之星

申報人年齡在40歲以下,具有較高的思想道德素質,社會責任感強,社會形象好;企業所屬行業領域能支持杭州產業發展導向;具有較強的技術研發實力,未來成長性好,企業研發投入總額、科研產品總產值、科研產品市場占有狀況等在同類型企業中份額較高;已具備至少一款企業產品,能填補國內空白或達到國際領先水準,具有較高的市場競爭力和市場占比。

二、推薦對象

杰出留創青年英才(留創之星)推薦對象為學成回國來杭創業,且滿足以下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

1.?在國(境)外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國(境)外博士后或訪問學者工作經歷;

2.?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所開發的項目技術創新性強,具有較強市場潛力;

3.?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創業經驗者優先考慮;

4.?所創辦企業注冊時間需在5年以下(領航之星候選人創立企業時間可適當放寬);

5.?申報人出資額占企業注冊資本30%以上;

6.?申報人現已全職回國,在海外無工作。

對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在評選過程中予以優先支持:

· 獲得“市級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人選”;

· 獲得留學回國人員在杭創新創業資助50萬元及以上資助資金的人員;

· 參加“創客天下·杭州市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大賽”,進入決賽及以上階段且在杭州創辦企業的人員;

· 在杭州市各留學人員創業園內實施創業并取得突出成就的人員;

· 由我市各區、縣(市)推薦,在創業方面取得特殊成就的人員。

三、推薦及認定流程

1.推薦。由各區、縣(市)人力社保部門按每類獎項各擇優推薦2名優秀留學回國創業人才進入候選人名單。

2.初審。對候選人進行資格初審及信用聯審,確定符合條件名單。

3.專家評審。根據候選人的行業分布情況,定向邀請專家對推薦人選進行評選,產生10名“留創之星”。

4.公示。市人力社保局將擬入選人員在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5.發文公布。經公示無異議后發文公布入選名單,為入選人員頒發“留創之星”證書。

四、報送材料

請申報人于9月19日前將下列材料報送至濱江區留學生創業服務中心。

1.《留創之星申報表》(見附件),加蓋公章后提交電子版。

2.照片:2-4張近期照片,含申報人形象照、生活照、工作照(以JPG文件提交,每張大小不低于2M)。

3.事跡材料:2000字左右詳細創業事跡介紹材料,須包含個人背景、創業經歷,所創企業近三年的團隊情況、主營業務、企業業績、市場前景、行業地位、社會貢獻等內容。

4.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或護照、學歷學位證明、營業執照、股權證明、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企業完稅證明、主要成果(代表性論著、專利憑證、產品證書等)、反映個人或公司取得成績的獲獎證書和媒體報道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加蓋企業公章后以PDF格式提交。

材料報送地址:濱江區丹楓路788號海越大廈21樓2112室

聯系電話:89521656

郵箱:bjdachuang@163.com

附件:2023年杰出留創青年英才申報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