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物業承接查驗行為,維護業主、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人的合法權益,近日,杭州出臺了《杭州市物業承接查驗實施辦法》,2023年7月30日起正式施行。

什么是物業承接查驗?物業承接查驗是指物業服務人依據物業服務合同,在接管物業項目時,與建設單位或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共同對物業共有部分等進行檢查和驗收的活動。

隨著物業管理和人防、消防、建設等領域發展和規范標準更迭,物業承接查驗規定也需相應調整和完善。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對于物業承接查驗實施、協議簽訂、交接記錄、法律責任等作了相關規定,并明確承接查驗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條例》頒布后,杭州隨即啟動了《實施辦法》的起草工作,根據國家和省、市物業管理條例及住建部、省建設廳等相關規定,參照其他地區出臺的承接查驗規范,結合杭州實際,通過組織座談會、網上公開征求意見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積極吸納各方意見,出臺了《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包括適用范圍、承接查驗要求、監督管理三部分,主要圍繞新建物業承接查驗和原有物業承接查驗兩種類型進行了明確。

|承接查驗要求|

物業承接查驗的條件

實施承接查驗的新建物業應當具備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經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等十三項條件;實施承接查驗的原有物業應當具備房屋產權、物業管理區域周界清晰等七項條件。

物業承接查驗的程序

新建物業及原有物業承接查驗包括確定物業承接查驗方案、移交有關圖紙資料及電子檔案、現場查驗形成查驗記錄、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或約定返修并重新查驗)、物業交接等五個環節。

物業承接查驗的資料

新建物業承接查驗時,建設單位應當移交物業管理區域確定材料等十二項資料;原有物業承接查驗時應當移交新建物業承接查驗移交資料中除與前期物業服務有關資料外的全部資料,以及管理規約等其他八項資料。

物業承接查驗的費用

新建物業承接查驗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原有物業承接查驗費用,由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和新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或協商解決。

物業承接查驗的信息公開

物業服務人應當在物業承接查驗備案后十日內將備案資料按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本市物業管理信息網絡系統(杭州市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中進行長期公示。建設單位在新建物業交付前,應將備案情況書面告知業主。

|監督管理|

未經承接查驗或者查驗不合格的物業服務項目,物業服務人有權拒絕接收。

?擅自承接未經查驗或者查驗不合格的物業服務項目,因共有部分缺陷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物業服務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物業服務人對已接受委托并符合移交條件的物業,物業服務人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接收。

?建設單位或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期限移交材料的,物業所在地區、縣(市)房產主管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依據有關規定,督促其及時移交。

物業承接查驗活動是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一個主要內容和關鍵環節,《實施辦法》的出臺為明晰杭州物業承接查驗管理提供重要指南,關系到廣大業主、非業主使用人及物業服務人等主體的切身利益,有利于提高物業服務水平、減少物業服務糾紛,對于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