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財政局(寧波不發):
根據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第三批支持基層落實減稅降費和重點民生等轉移支付資金預算的通知》(財預〔2022〕79號)精神,現將第三批支持基層落實減稅降費和重點民生等轉移支付省級預留資金預算下達給你們(資金額度、科目、項目代碼詳見附件),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為一次性財力補助,用于緩解基層財政收支矛盾,兜牢“三保”底線。
二、此項資金作一般性轉移支付,納入2023年度省與市縣財政年終結算,收入列“1100297其他退稅減稅降費轉移支付收入”預算科目。
三、此項資金納入直達資金范圍,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該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各地將中央直達資金分解落實到單位和具體項目時,對于資金來源既包含中央財政直達資金又包含其他資金的,應及時在預算指標文件、指標管理系統中按資金明細來源分別列示,在指標系統中分別登錄,并將中央財政直達資金部分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
四、請各地做好財政收支預算管理工作,結合本地實際,統籌上級財政安排的補助資金和自有財力,兜牢兜實“三保”底線。
附件:
第三批支持基層落實減稅降費和重點民生等轉移支付資金省級預留部分分配表.et
浙江省財政廳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