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江區各受助單位:

為加強對我區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的監管,評估項目實施績效,進一步促進我區大學生創業工作,經研究,決定委托浙江新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介機構”)對我區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進行專項評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評估的范圍

2020-2022年大學生創業資助項目(包括《關于下達2020年第一批大學生創業資助項目資金的通知》(杭財行〔2020〕27號)、《關于下達第六屆中國杭州大學生創業大賽第二批落地項目無償資助資金的通知》(杭人社發〔2020〕29號)、《關于下達2020年第二批大學生創業資助項目資金的通知》(杭人社發〔2020〕107號)、《關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大學生創業資助項目的通知》(杭人社發〔2021〕95號)、《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公布2021年第二批大學生創業資助項目的通知》(杭人社發〔2021〕128號)、《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公布第七屆中國杭州大學生創業大賽(第一批)及“創青春”“互聯網+”等國賽資助項目的通知》(杭人社發〔2021〕129號)、《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的通知》(杭人社發〔2022〕71號)、《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公布第七屆中國杭州大學生創業大賽(第二批)及“創青春”“互聯網+”等國賽資助項目的通知》(杭人社發〔2022〕86號)、《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的通知》(杭人社發〔2022〕102號)。

二、專項評估的主要內容

(一)受助企業注冊資本到位情況及大學生創業團隊核心人員持股情況;

(二)受助企業獲得資助情況;

(三)受助企業獲得貸款或其他資金情況;

(四)受助企業財務狀況;

(五)受助企業納稅情況;

(六)受助企業從業人員情況(包括社會保險參保情況);

(七)創業資助資金使用情況;

(八)創業資助項目運行情況。

三、評估方式

本次專項評估由中介機構負責實施,采用詳細與抽樣、書面與實地相結合的方法。

(一)資金撥付情況的評估。對各區、縣(市)財政及業務主管部門配套與撥付的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采用詳細評估的方法。

(二)資金使用及績效情況的評估。

1.對受助企業采用書面與實地相結合的方式。各受助單位填寫《杭州市大學生創業資助項目單位調查表》(見附件1),同時提供相關材料(見附件2),并按要求于7月28日前報送紙質材料至區大學生創業服務中心(濱江區丹楓路788號海越大廈2112室)。

2.抽取部分受助單位進行現場評估,并通過電話、信函等其他方式進行個別調查。實地評估按不低于填表受助企業20%的比例確定名單,進場時間由中介機構根據其工作安排確定,并提前與各受助單位聯系。

四、其他事項

中介機構進行現場工作時,各受助單位應按其要求提供相關資料,配合專項評估工作的開展。專項評估報告征求意見時應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反饋,逾期視同無意見。如有拒絕中介機構進場、拒不配合中介機構工作的,視情節輕重,除追回已撥付資金外,取消今后申報項目的資格,并按有關規定進行查處。如發現資助對象采取弄虛作假方式,騙取創業資金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由市財政、審計、監察機關作出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嚴格遵守相關紀律規定,杜絕送禮、宴請、安排娛樂活動及其他影響中介機構獨立、客觀、公正發表意見的行為。

聯系電話:89520832。

附件1:杭州市大學生創業資助項目單位調查表.docx

附件2:大學生創業資助資金專項評估需提供資料清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