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委統一部署,2022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區委第三巡察組對區民政局(殘聯)黨委進行了巡察。2023年1月12日,區委巡察組向區民政局(殘聯)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整改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區民政局(殘聯)黨委堅持把巡察整改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和重點工作來抓,按照“堅持問題導向、嚴格整改落實、完善長效機制、推動工作發展”的原則,第一時間召開局黨委會,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巡察反饋意見,進一步提高對巡察整改的認識,對巡察組反饋的意見和指出的問題,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堅決整改。一是加強組織、健全機制。成立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各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科室條線負責人為成員的巡察整改領導小組,建立工作例會制度、清單報送制度、晾曬反饋制度、匯報溝通制度等工作制度。二是明確責任、細化舉措。對照巡察反饋的整改內容,研究制定《濱江區民政局(殘聯)黨委關于落實區委巡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建立問題、任務、時間和責任“四張清單”,逐級落實整改責任,逐項報告整改情況,切實解決巡察反饋意見中提出的突出問題。三是從嚴從實、聚焦整改。局黨委及委員認真履行“兩個責任”,率先垂范,主動整改,高質量召開年度民主生活會暨區委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對照檢查和相互批評,并提出意見建議。各科室嚴格按照《整改方案》和“四張清單”要求抓好各項任務落實,采取動態管理、臺賬推進、限時辦結、對賬銷號的辦法嚴格落實整改,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2人,新建制度17項,完善制度12項,清退款項204673.03元,補發補助25729元。
(一)在“聚焦基層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省市區委決策部署情況”方面
1.關于“推進新時代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與區委要求有差距”問題的整改
(1)針對“奮力推進民政事業爭先進位成效不夠明顯”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理論學習。注重對習近平總書記及各級對民政工作要求的學悟用,不斷提升工作水平。②強化創新研究。印發《2023年度濱江區民政局關于開展“轉理念、提能力、爭先進”活動方案》,注重調研學習,營造工作創新氛圍。③提高爭先進位意識。制定《2023年度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殘聯)年度重點工作推進計劃表》,開展爭先進位評比活動,不斷提升工作質效。2022年度我局工作在市民政系統工作目標制考核中被評為優秀單位,同時取得為民先鋒獎;今年半年度工作在市民政系統總結評測中排名第一。
(2)針對“以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滿足群眾多樣化需求仍有不足,養老資源統籌布局、精細化服務、精準化投放仍不夠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①優化養老資源統籌布局。開展全區養老服務設施全要素調查,梳理形成配建情況“4張清單”,并結合社區實際,擬制完成優化配建“一社一方案”。②指導浦沿街道敬老院優化提升。擬定10張護理床位配建方案,落實建設資金,并推進建設中;按照民政部相關要求超比例配備護理員,配比達到1:4。③優化社區養老資源配置。針對新生社區老人養老服務需求,新增設置 “區域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1家。④提高居家養老服務精細化、精準化、個性化水平。制定居家養老上門服務“基礎服務清單”“特需服務清單”2張清單,增設心理類、康養理療類等個性服務。⑤推動互助式養老成為養老新時尚。實施新一輪“多代同樓”志愿者招募工作,現正在篩選志愿者;同時開展社區版“多代同樓”試點工作,選點8個社區,已開展活動133場次。
(3)針對“社會救助不夠精準高效”問題。
整改情況:①合理安排經費使用。整合流浪乞討救助避寒(暑)點與辦公場所,下發《區流浪乞討相關物資采購使用管理補充說明》,進一步提高經費使用效能。②加強救助小分隊管理。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濱江區流浪乞討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重點突出隊伍規范化建設。③加大幫扶救助力度。建立流浪乞討人員信息管理制度,落實受助人員“一人一檔”并實行專人管理;開展露宿點集中整治行動,實施設施隔離,處理露宿點3處,勸導幫扶長期滯留人員3名;截至8月底,累計巡查584車次,勸導救助62人次,未發現長期滯留流浪乞討人員。
(4)針對“推進數字賦能民政事業不夠有力”問題。
整改情況:①健全工作機制。修訂《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數字化改革工作機制》,健全組織領導,壓實責任分工;爭取并完成2023年省市民政領域數字化改革試點項目建設。②加強社會組織領域數字化建設。充分利用省市社會組織領域數字化平臺,實現社會組織登記、年檢、備案及公益創投監管等工作數字化管理應用全覆蓋。③推進殘疾人事業數字賦能。建設數智助殘服務平臺,持續推動殘疾人扶持救助政策數字化開發,提升數字化管理應用水平。④優化“智慧社區”平臺運營管理。堅持實用節約原則,推進并提前完成智慧社區平臺短信功能及平臺云資源遷移工作。⑤提升數字賦能養老服務水平。推進并完成“e養濱港”平臺迭代,注重系統運用,開展業務培訓并試點使用。⑥強化省市數字化平臺運用。充分利用 “大救助系統” “民生直達”“數字康養聯合體”等省市區系統平臺,實現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相關補助補貼精準發放。截至8月,累計發放各類補助補貼1024.47萬元。
2.關于“推進高水平基層治理及能力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問題的整改
(1)針對“統籌提升撤村建居社區治理水平不夠有力”問題。
整改情況:①發揮“撤村建居社區”示范點引領作用。3個撤村建居社區已完成市級“三型社區”示范點選樹專家組實地評估。②提升撤村建居社工能力。設置撤村建居社區“兩委”培訓內容,提升撤村建居社區“兩委”工作能力;開展城市社區、撤村建居社區 “1對1”結對共建行動,開展互學互助,著力提升撤村建居社區治理水平。③積極發揮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作用。印發《杭州市濱江區社會工作專業督導人才選拔和管理辦法》,著力提升撤村建居社區社工專業化水平。
(2)針對“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問題。
整改情況:①修訂《濱江區專職社區工作者管理實施辦法》。注重專業人才培養,明確獎勵辦法。②組織人員培訓,開展專業考試考前培訓,努力提高考試通過率。③濃厚社工師報考氛圍。利用社工日活動及相關公眾號,推送報考信息,統一組織人員參考,不斷提升人員專業化水平。
(3)針對“利用‘掛職鍛煉’提高社工能力素質不夠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①規范掛職鍛煉制度。修訂《濱江區專職社區工作者管理實施辦法》,規范社工 “掛職鍛煉”要求。②健全監督機制。建立專職社工掛職情況“月監督”制度,目前未發現違規掛職現象。③開展違規借用專職社工清退工作,目前未發現違規借用現象。
3.關于“創新監管機制引領社會組織健康發展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
(1)針對“對社會組織管理流于形式”問題。
整改情況:①健全監管機制。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聯合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壓實部門監管責任。②加大監管力度。推進社會組織清廉建設,注重行業商會協會廉潔風險排查整治;豐富雙隨機檢查方式,針對性設置檢查任務,目前已組織“雙隨機、一公開”實地檢查99次,實地走訪99次,網絡監測45次。
(2)針對“清理整治‘僵尸型’社會組織不夠有力”問題。
整改情況:①全面排查梳理。對全區社會組織進行梳理并形成清單。②落實整改清理。已全面完成清理 “僵尸型”社會組織 15家。
(3)針對“社會組織缺乏品牌效應”問題。
整改情況:①全面梳理指導。經梳理,目前可申報5A等級社會組織14家、4A等級9家、3A等級11家,并同步指導做好參評準備。②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出臺《關于促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注重社會組織發展環境優化和提升社會組織品牌效應。③加大宣傳力度。利用“濱江民政”公眾號及國際社工日活動,加大對品牌社會組織和領軍人物的宣傳。
(4)針對“對社區社會組織培育不夠有力”問題。
整改情況:①優化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生態。出臺《關于推進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實施意見》《濱江區社區社會組織培育服務管理辦法》,強化培育扶持政策支持。②創新培育方式。鼓勵登記類社會組織聯合備案類社區社會組織一同申報公益創投項目。③組織負責人輪訓。指導社區社會組織服務中心實體運營,目前社區社會組織服務中心已實體運營43家。
4.關于“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有短板”問題的整改
(1)針對“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不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研究。召開局黨委擴大會議,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報告,并結合形勢提出工作重點;制定民政局意識形態工作落實推進機制。②認真落實工作機制。召開局黨委擴大會議,專題分析研判意識形態工作形勢。制定民政局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清單。
(2)針對“意識形態工作與業務工作結合不夠緊密”問題。
整改情況:①嚴格匯報剖析。意識形態工作履職情況在局班子成員考核會議及年度民主生活會專題匯報。②完善考核機制。制定《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清單》,把業務工作納入意識形態工作范圍,做到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3)針對“意識形態陣地管理有待加強”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印發《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殘聯)黨委工作規則》,健全意識形態陣地管理內控機制,規范意識形態陣地管理。②規范社會組織信息發布。下發《關于加強社會組織信息發布管理工作的通知》,規范信息發布流程,信息內容要求,同步開展專題教育培訓及摸底排查,切實消除意識形態領域潛在的風險隱患。
(二)在“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
5.關于“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未壓實”問題的整改
(1)針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意識不強”問題。
整改情況:①強化思想認識。利用局黨委會深入學習領悟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要求及上級紀委全會精神,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②認真落實工作機制。定期召開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專題會議,聽取局黨委委員 “一崗雙責” 履職情況和社會組織綜合黨委及其主要負責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報告,制定民政局(殘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要點,梳理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部署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年度任務安排,不斷夯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針對“壓力傳導不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①壓實班子成員“一崗雙責”。修訂《民政局(殘聯)黨委工作規則》,印發《濱江區民政局關于2023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調研監督檢查計劃》,著重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內容,夯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②認真履行分管領域全面從嚴治黨職責。認真落實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項匯報,深入分析,精準發力,深化整改。③做好工作人員黨風廉政教育。責令當事人退回請吃費用并批評教育;利用會議、黨課、廉潔自查及線上推送信息的方式,加強人員廉潔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不斷筑牢個人廉潔自律意識。
(3)針對“廉政風險排查不夠有力”問題。
整改情況:①全面梳理問題清單。制定民政局(殘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要點,聚焦重點領域,形成黨風廉政風險問題清單,明確責任。②認真推進落實。堅持清單內容定期研判、分級防控,根據相關問題,制定防范措施,努力提升廉政風險排查和防范能力。
6.關于“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一定程度仍然存在”問題的整改
(1)針對“聚焦基層走訪調研流于形式”問題。
整改情況:①落實專人負責。明確專人開展困難群眾入戶探訪、需求排摸和系統數據錄入檢查,累計探訪困難群眾1237戶,“幸福清單”送達1162戶,實現探訪100%。②編制探訪關愛手機端系統操作流程電子手冊并下發,全面提升幫扶員操作技能。③加強督查通報。開展社區入戶探訪督查并通報,目前未發現相關問題。
(2)針對“‘民呼我為’未落到實處”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人員教育培訓。開展區街兩級相關工作人員業務培訓,通報相關情況并落實教育。②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當年對幫扶對象進行資金補發,并得到幫扶對象理解。③推進數字化建設。加強對殘疾人扶持救助政策數字化開發,完成數智助殘服務平臺建設。④全面督查和指導。開展2022年度殘疾人補貼等福利發放全面清查,同步落實業務指導,發現并及時糾正問題5個。
(3)針對“行政執法形式大于內容”問題
整改情況:結合省市大綜合執法一體化改革,修訂執法相關制度,移交執法事項2個,加強巡查檢查,完善民政領域執法事項,主動發現違規違法情況,并依法進行處罰。
7.關于“工作作風不夠嚴實”問題的整改
(1)針對“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審核把關不夠嚴格”問題。
整改情況:①強化自查自糾。修訂《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殘聯)黨委工作規則》,成立內控工作小組,建立定期交叉檢查機制,不斷減少多發、重發等現象。②落實全面清查,發現未申報補助5人,資金1萬元,并及時做好補發。③強化省市數字化平臺運用。充分利用 “省殘聯統一審核平臺”“民生直達”等省市相關數字化平臺,推進殘疾人等特殊群體補助補貼精準發放。截至8月底,累計發放各項補助補貼1024.47萬元。④推進數智助殘服務平臺建設,加強對殘疾人扶持救助政策數字化開發,目前新系統正在試運行。⑤加強人員培訓教育。召開區街兩級相關工作人員會議,通報相關問題,開展警示教育并業務培訓,切實增強責任意識。
(2)針對“內控制度不健全監督管理不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①優化完善內控制度。針對民政業務工作的特點,修訂《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殘聯)工作規則》等局相關內控制度,完善制度體系。②強化自查自糾。成立內控工作小組,落實定期抽查或普查,著力提升內控工作質量。
(3)針對“民政政策宣傳不夠深入”問題。
整改情況:①強化線上宣傳。利用公眾號推送低保等相關救助政策,及時進行宣傳,提升政策知曉率。②制作并下發民政政策宣傳冊,結合社工走訪和困難群眾探訪工作進行入戶宣傳。③推進點位宣傳。在區辦事大廳及社區等相關服務窗口放置救助政策清單與宣傳冊,便于辦事群眾進一步了解民政政策。
(4)針對“安全生產監管責任落實不夠有力”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安全工作責任落實。指導完善陽光家園等養老機構應急預案、消防安全責任書,制定2023年度安全工作計劃,監督指導陽光家園完成建筑物避雷裝置安裝及年檢工作。②推進安全工作年度計劃。組織各項安全巡查檢查,截至8月底,累計檢查50余次,發現并整改問題180余個。
8.關于“重點領域存在風險隱患”問題的整改
(1)針對“公益創投不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①完善公益創投工作機制。修訂《公益創投管理實施辦法》等相關文件,規范實施流程,提升項目質量。②深入開展需求征集。結合民政主責主業,通過“線上+線下”落實需求調查,落實項目篩選優化,提升項目匹配度,累計收到問卷19份、需求85個。③規范項目評審。成立濱江區公益創投內審委員會和評審專家委員會,召開立項專家論證會,擬定需求24個并立項公示。④開展全過程監管。開展社會組織公益創投規范管理培訓,進一步落實公益創投全過程規范化管理。
(2)針對“政府購買服務的質效有待提升”問題。
整改情況:①修訂優化局內控制度。印發《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殘聯)采購暫行規定》,重點規范政府采購機制、招投標程序、項目監管、績效評估及承接主體合同內容驗收等5方面內容。②建立溝通協調機制。修訂《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殘聯)工作規則》,建立定期例會溝通機制,推進信息共享,杜絕多處享受優惠等類似情況發生。③組織開展全面清查。成立采購質效清查小組,對2018年以來所有項目開展檢查,發現問題35個,實地約談社會組織36家,追回損失204673.03元,并對相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同時對發生“編臺賬、湊人數、套資助”等類似情況的承接主體列入局內部重點監管對象。④落實項目執行情況監管。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開展自查、互查、抽查,切實提高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質效。
(3)針對“公益公墓管理有漏洞”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公墓管理指導。印發《杭州市濱江區公墓管理暫行辦法》,重點明確公墓規劃與建設、管理使用等內容,督促街道落實專人管理,并開展業務培訓,著力提升公墓管理水平。②組織開展公墓專項治理。印發《濱江區公益性公墓建設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召開全區公墓專項整治會議并部署,推進全區公墓“一墓一檔”建設,理清“拆一賠一”公墓底數,清退違規墓穴35個,收回違規壽穴21座42個。③推進山二公墓規范化建設。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浦沿街道山二公墓管理工作的通知》,重點強調公墓銷售、完善用地手續、日常管理等內容,指導浦沿街道完成山二公墓改造提升,完成公墓總數及入(未)葬賬目錄入“一墓一檔”信息化管理系統,進一步提升規范化管理水平。
(三)在“聚焦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方面
9.關于“聚焦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方面”問題的整改
(1)針對“定期研究黨建工作制度落實不夠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①落實定期研究黨建工作制度機制。今年以來,共研究黨建工作8次,其中專題研究2次,完成2022年度局黨建工作書面述職。②高質量完成黨委書記領辦任務。2022年,完成黨委書記領辦任務2項,2023年,新領辦黨委書記領辦任務2項,目前正在推進中。
(2)針對“黨建引領作用不明顯”問題。
整改情況:①定期指導機關黨支部研究黨建工作。局黨委指導機關支部研究制定年度黨建工作計劃并推進,全面提升機關支部黨建工作質量。②局黨委班子成員帶頭參加機關黨支部主題黨日活動。2023年以來,累計參加36人次,其中局黨委書記參加7次,提出相關建議30條,有效推動機關支部黨建工作與民政業務工作融合。
(3)針對“支部組織生活會質量不高”問題。
整改情況:①嚴格組織生活會程序。制定《民政局機關支部組織生活會會議方案》并嚴格按照方案推進落實。②提高組織生活會質量。參會黨員23人,會上查擺問題28個,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39人次,提出意見建議20條。③會后制定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30條,目前已全部整改落實。
10.關于“社會組織綜合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
(1)針對“黨建工作責任制執行不夠有力”問題。
整改情況:①落實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要求。通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六同步”方式,推進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②推進黨建入章。落實“黨建內容”進社會組織章程,全區社會組織黨建入章率達到100%。
(2)針對“對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宣傳指導不夠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對黨建理論政策的宣傳指導。利用公眾號、工作群等方式,實時推送黨的創新理論、黨建工作動態等相關內容,持續濃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氛圍。②組織開展黨建工作培訓,提高對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認識,目前已開展黨建工作培訓6次。③建立社會組織“第一書記”制度。出臺《高新區(濱江)社會組織黨組織第一書記管理辦法(試行)》,選派業務主管部門骨干擔任第一書記指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目前已選派2名。④成立社會組織功能型黨組織。探索在不具備成立黨組織條件的社會團體中成立功能性黨組織,目前已建立功能型黨組織7個。
(3)針對“社會組織黨組織作用發揮不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社會組織黨建考評。開展社會組織黨支部堡壘指數考評及黨員先鋒指數考核,評定2022年度星級黨組織12家,評選優秀黨員3名、先鋒黨員2名。②深化“紅領工程”共享機制。開展“紅領工程”主題活動,發布社會組織黨組織年度“紅領工程”項目清單,促進社會組織資源共享。③加強對社會組織“三會一課”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通過“西湖先鋒”系統、“雙隨機”檢查、一對一電話指導等形式,推進各社會組織支部“三會一課”高質量落實。
11.關于“干部隊伍建設及用工不夠規范”問題的整改
(1)針對“選人用人制度執行不夠嚴謹”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組織人事制度學習。落實選人用人相關規定學習,進一步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水平。②規范有關工作程序。局黨委均按照干部任職回避等相關制度要求執行,落實末位表態,做到程序規范到位。③規范人事檔案管理。指定專人開展人事檔案核查并做好清查補缺工作,完善檔案12人次。
(2)針對“干部教育管理不夠嚴格”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干部教育管理。印發《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人員日常工作管理暫行規定》,重點突出日常教育管理、請銷假及考評等制度。②嚴格執行相關制度。認真貫徹落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做好事項填報的指導、協助、監督工作。
(3)針對“編外用工不嚴肅”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編外人員管理。印發《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殘聯)人員日常工作管理暫行規定》,健全編外人員管理制度。②嚴格用工程序。加強項目審核,落實用工制度,按需用工。
(四)在“聚焦上一輪巡視巡察、審計等監督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方面
12.關于“針對黨組落實‘三重一大’制度研究不多的問題整改仍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修訂《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殘聯)黨委工作規則》《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黨委會議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目錄清單》,完善更新民政局重大事項集體決策、重點難點問題定期研究等“三重一大”制度并認真抓好實施。
下一步,區民政局(殘聯)黨委將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化整改落實,鞏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進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一是強化認識,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認真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履行黨委抓黨建的主體責任和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推進巡察整改“四張清單”落實常態化,不斷促進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二是健全機制,全面鞏固巡察整改成果。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在當前整改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圍繞巡察整改“四張清單”,以釘釘子精神狠抓落實,對已完成的整改事項,認真開展“回頭看”,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對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明確責任、持續用力、久久為功。三是抓好結合,持續推動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與推動我區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相結合,以鞏固深化巡察整改為契機,強化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聚焦共同富裕和社會治理現代化兩個主題主線,持續發力、爭先進位,為建設“兩個天堂”貢獻民政智慧和力量,為打造世界領先科技園區提供堅強保障。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聯系方式:電話0571—89521113;
郵政信箱:杭州市濱江區春曉路580號錢塘春曉大廈7樓,郵編:310000(信封上請注明“關于對濱江民政局(殘聯)黨委巡察整改情況的意見建議”);
電子郵箱:hzbjmzj@163.com。
中共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民政局(殘聯)委員會
2023年4月8日
根據區委統一部署,2022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區委第三巡察組對區民政局(殘聯)黨委進行了巡察。2023年1月12日,區委巡察組向區民政局(殘聯)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整改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區民政局(殘聯)黨委堅持把巡察整改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和重點工作來抓,按照“堅持問題導向、嚴格整改落實、完善長效機制、推動工作發展”的原則,第一時間召開局黨委會,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巡察反饋意見,進一步提高對巡察整改的認識,對巡察組反饋的意見和指出的問題,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堅決整改。一是加強組織、健全機制。成立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各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科室條線負責人為成員的巡察整改領導小組,建立工作例會制度、清單報送制度、晾曬反饋制度、匯報溝通制度等工作制度。二是明確責任、細化舉措。對照巡察反饋的整改內容,研究制定《濱江區民政局(殘聯)黨委關于落實區委巡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建立問題、任務、時間和責任“四張清單”,逐級落實整改責任,逐項報告整改情況,切實解決巡察反饋意見中提出的突出問題。三是從嚴從實、聚焦整改。局黨委及委員認真履行“兩個責任”,率先垂范,主動整改,高質量召開年度民主生活會暨區委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對照檢查和相互批評,并提出意見建議。各科室嚴格按照《整改方案》和“四張清單”要求抓好各項任務落實,采取動態管理、臺賬推進、限時辦結、對賬銷號的辦法嚴格落實整改,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2人,新建制度17項,完善制度12項,清退款項204673.03元,補發補助25729元。
(一)在“聚焦基層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省市區委決策部署情況”方面
1.關于“推進新時代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與區委要求有差距”問題的整改
(1)針對“奮力推進民政事業爭先進位成效不夠明顯”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理論學習。注重對習近平總書記及各級對民政工作要求的學悟用,不斷提升工作水平。②強化創新研究。印發《2023年度濱江區民政局關于開展“轉理念、提能力、爭先進”活動方案》,注重調研學習,營造工作創新氛圍。③提高爭先進位意識。制定《2023年度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殘聯)年度重點工作推進計劃表》,開展爭先進位評比活動,不斷提升工作質效。2022年度我局工作在市民政系統工作目標制考核中被評為優秀單位,同時取得為民先鋒獎;今年半年度工作在市民政系統總結評測中排名第一。
(2)針對“以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滿足群眾多樣化需求仍有不足,養老資源統籌布局、精細化服務、精準化投放仍不夠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①優化養老資源統籌布局。開展全區養老服務設施全要素調查,梳理形成配建情況“4張清單”,并結合社區實際,擬制完成優化配建“一社一方案”。②指導浦沿街道敬老院優化提升。擬定10張護理床位配建方案,落實建設資金,并推進建設中;按照民政部相關要求超比例配備護理員,配比達到1:4。③優化社區養老資源配置。針對新生社區老人養老服務需求,新增設置 “區域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1家。④提高居家養老服務精細化、精準化、個性化水平。制定居家養老上門服務“基礎服務清單”“特需服務清單”2張清單,增設心理類、康養理療類等個性服務。⑤推動互助式養老成為養老新時尚。實施新一輪“多代同樓”志愿者招募工作,現正在篩選志愿者;同時開展社區版“多代同樓”試點工作,選點8個社區,已開展活動133場次。
(3)針對“社會救助不夠精準高效”問題。
整改情況:①合理安排經費使用。整合流浪乞討救助避寒(暑)點與辦公場所,下發《區流浪乞討相關物資采購使用管理補充說明》,進一步提高經費使用效能。②加強救助小分隊管理。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濱江區流浪乞討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重點突出隊伍規范化建設。③加大幫扶救助力度。建立流浪乞討人員信息管理制度,落實受助人員“一人一檔”并實行專人管理;開展露宿點集中整治行動,實施設施隔離,處理露宿點3處,勸導幫扶長期滯留人員3名;截至8月底,累計巡查584車次,勸導救助62人次,未發現長期滯留流浪乞討人員。
(4)針對“推進數字賦能民政事業不夠有力”問題。
整改情況:①健全工作機制。修訂《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數字化改革工作機制》,健全組織領導,壓實責任分工;爭取并完成2023年省市民政領域數字化改革試點項目建設。②加強社會組織領域數字化建設。充分利用省市社會組織領域數字化平臺,實現社會組織登記、年檢、備案及公益創投監管等工作數字化管理應用全覆蓋。③推進殘疾人事業數字賦能。建設數智助殘服務平臺,持續推動殘疾人扶持救助政策數字化開發,提升數字化管理應用水平。④優化“智慧社區”平臺運營管理。堅持實用節約原則,推進并提前完成智慧社區平臺短信功能及平臺云資源遷移工作。⑤提升數字賦能養老服務水平。推進并完成“e養濱港”平臺迭代,注重系統運用,開展業務培訓并試點使用。⑥強化省市數字化平臺運用。充分利用 “大救助系統” “民生直達”“數字康養聯合體”等省市區系統平臺,實現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相關補助補貼精準發放。截至8月,累計發放各類補助補貼1024.47萬元。
2.關于“推進高水平基層治理及能力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問題的整改
(1)針對“統籌提升撤村建居社區治理水平不夠有力”問題。
整改情況:①發揮“撤村建居社區”示范點引領作用。3個撤村建居社區已完成市級“三型社區”示范點選樹專家組實地評估。②提升撤村建居社工能力。設置撤村建居社區“兩委”培訓內容,提升撤村建居社區“兩委”工作能力;開展城市社區、撤村建居社區 “1對1”結對共建行動,開展互學互助,著力提升撤村建居社區治理水平。③積極發揮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作用。印發《杭州市濱江區社會工作專業督導人才選拔和管理辦法》,著力提升撤村建居社區社工專業化水平。
(2)針對“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問題。
整改情況:①修訂《濱江區專職社區工作者管理實施辦法》。注重專業人才培養,明確獎勵辦法。②組織人員培訓,開展專業考試考前培訓,努力提高考試通過率。③濃厚社工師報考氛圍。利用社工日活動及相關公眾號,推送報考信息,統一組織人員參考,不斷提升人員專業化水平。
(3)針對“利用‘掛職鍛煉’提高社工能力素質不夠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①規范掛職鍛煉制度。修訂《濱江區專職社區工作者管理實施辦法》,規范社工 “掛職鍛煉”要求。②健全監督機制。建立專職社工掛職情況“月監督”制度,目前未發現違規掛職現象。③開展違規借用專職社工清退工作,目前未發現違規借用現象。
3.關于“創新監管機制引領社會組織健康發展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
(1)針對“對社會組織管理流于形式”問題。
整改情況:①健全監管機制。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聯合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壓實部門監管責任。②加大監管力度。推進社會組織清廉建設,注重行業商會協會廉潔風險排查整治;豐富雙隨機檢查方式,針對性設置檢查任務,目前已組織“雙隨機、一公開”實地檢查99次,實地走訪99次,網絡監測45次。
(2)針對“清理整治‘僵尸型’社會組織不夠有力”問題。
整改情況:①全面排查梳理。對全區社會組織進行梳理并形成清單。②落實整改清理。已全面完成清理 “僵尸型”社會組織 15家。
(3)針對“社會組織缺乏品牌效應”問題。
整改情況:①全面梳理指導。經梳理,目前可申報5A等級社會組織14家、4A等級9家、3A等級11家,并同步指導做好參評準備。②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出臺《關于促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實施意見》,注重社會組織發展環境優化和提升社會組織品牌效應。③加大宣傳力度。利用“濱江民政”公眾號及國際社工日活動,加大對品牌社會組織和領軍人物的宣傳。
(4)針對“對社區社會組織培育不夠有力”問題。
整改情況:①優化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生態。出臺《關于推進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實施意見》《濱江區社區社會組織培育服務管理辦法》,強化培育扶持政策支持。②創新培育方式。鼓勵登記類社會組織聯合備案類社區社會組織一同申報公益創投項目。③組織負責人輪訓。指導社區社會組織服務中心實體運營,目前社區社會組織服務中心已實體運營43家。
4.關于“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有短板”問題的整改
(1)針對“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不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研究。召開局黨委擴大會議,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報告,并結合形勢提出工作重點;制定民政局意識形態工作落實推進機制。②認真落實工作機制。召開局黨委擴大會議,專題分析研判意識形態工作形勢。制定民政局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清單。
(2)針對“意識形態工作與業務工作結合不夠緊密”問題。
整改情況:①嚴格匯報剖析。意識形態工作履職情況在局班子成員考核會議及年度民主生活會專題匯報。②完善考核機制。制定《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清單》,把業務工作納入意識形態工作范圍,做到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3)針對“意識形態陣地管理有待加強”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印發《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殘聯)黨委工作規則》,健全意識形態陣地管理內控機制,規范意識形態陣地管理。②規范社會組織信息發布。下發《關于加強社會組織信息發布管理工作的通知》,規范信息發布流程,信息內容要求,同步開展專題教育培訓及摸底排查,切實消除意識形態領域潛在的風險隱患。
(二)在“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方面
5.關于“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未壓實”問題的整改
(1)針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意識不強”問題。
整改情況:①強化思想認識。利用局黨委會深入學習領悟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要求及上級紀委全會精神,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②認真落實工作機制。定期召開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專題會議,聽取局黨委委員 “一崗雙責” 履職情況和社會組織綜合黨委及其主要負責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報告,制定民政局(殘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要點,梳理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部署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年度任務安排,不斷夯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針對“壓力傳導不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①壓實班子成員“一崗雙責”。修訂《民政局(殘聯)黨委工作規則》,印發《濱江區民政局關于2023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調研監督檢查計劃》,著重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內容,夯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②認真履行分管領域全面從嚴治黨職責。認真落實分管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項匯報,深入分析,精準發力,深化整改。③做好工作人員黨風廉政教育。責令當事人退回請吃費用并批評教育;利用會議、黨課、廉潔自查及線上推送信息的方式,加強人員廉潔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不斷筑牢個人廉潔自律意識。
(3)針對“廉政風險排查不夠有力”問題。
整改情況:①全面梳理問題清單。制定民政局(殘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要點,聚焦重點領域,形成黨風廉政風險問題清單,明確責任。②認真推進落實。堅持清單內容定期研判、分級防控,根據相關問題,制定防范措施,努力提升廉政風險排查和防范能力。
6.關于“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一定程度仍然存在”問題的整改
(1)針對“聚焦基層走訪調研流于形式”問題。
整改情況:①落實專人負責。明確專人開展困難群眾入戶探訪、需求排摸和系統數據錄入檢查,累計探訪困難群眾1237戶,“幸福清單”送達1162戶,實現探訪100%。②編制探訪關愛手機端系統操作流程電子手冊并下發,全面提升幫扶員操作技能。③加強督查通報。開展社區入戶探訪督查并通報,目前未發現相關問題。
(2)針對“‘民呼我為’未落到實處”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人員教育培訓。開展區街兩級相關工作人員業務培訓,通報相關情況并落實教育。②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當年對幫扶對象進行資金補發,并得到幫扶對象理解。③推進數字化建設。加強對殘疾人扶持救助政策數字化開發,完成數智助殘服務平臺建設。④全面督查和指導。開展2022年度殘疾人補貼等福利發放全面清查,同步落實業務指導,發現并及時糾正問題5個。
(3)針對“行政執法形式大于內容”問題
整改情況:結合省市大綜合執法一體化改革,修訂執法相關制度,移交執法事項2個,加強巡查檢查,完善民政領域執法事項,主動發現違規違法情況,并依法進行處罰。
7.關于“工作作風不夠嚴實”問題的整改
(1)針對“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審核把關不夠嚴格”問題。
整改情況:①強化自查自糾。修訂《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殘聯)黨委工作規則》,成立內控工作小組,建立定期交叉檢查機制,不斷減少多發、重發等現象。②落實全面清查,發現未申報補助5人,資金1萬元,并及時做好補發。③強化省市數字化平臺運用。充分利用 “省殘聯統一審核平臺”“民生直達”等省市相關數字化平臺,推進殘疾人等特殊群體補助補貼精準發放。截至8月底,累計發放各項補助補貼1024.47萬元。④推進數智助殘服務平臺建設,加強對殘疾人扶持救助政策數字化開發,目前新系統正在試運行。⑤加強人員培訓教育。召開區街兩級相關工作人員會議,通報相關問題,開展警示教育并業務培訓,切實增強責任意識。
(2)針對“內控制度不健全監督管理不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①優化完善內控制度。針對民政業務工作的特點,修訂《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殘聯)工作規則》等局相關內控制度,完善制度體系。②強化自查自糾。成立內控工作小組,落實定期抽查或普查,著力提升內控工作質量。
(3)針對“民政政策宣傳不夠深入”問題。
整改情況:①強化線上宣傳。利用公眾號推送低保等相關救助政策,及時進行宣傳,提升政策知曉率。②制作并下發民政政策宣傳冊,結合社工走訪和困難群眾探訪工作進行入戶宣傳。③推進點位宣傳。在區辦事大廳及社區等相關服務窗口放置救助政策清單與宣傳冊,便于辦事群眾進一步了解民政政策。
(4)針對“安全生產監管責任落實不夠有力”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安全工作責任落實。指導完善陽光家園等養老機構應急預案、消防安全責任書,制定2023年度安全工作計劃,監督指導陽光家園完成建筑物避雷裝置安裝及年檢工作。②推進安全工作年度計劃。組織各項安全巡查檢查,截至8月底,累計檢查50余次,發現并整改問題180余個。
8.關于“重點領域存在風險隱患”問題的整改
(1)針對“公益創投不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①完善公益創投工作機制。修訂《公益創投管理實施辦法》等相關文件,規范實施流程,提升項目質量。②深入開展需求征集。結合民政主責主業,通過“線上+線下”落實需求調查,落實項目篩選優化,提升項目匹配度,累計收到問卷19份、需求85個。③規范項目評審。成立濱江區公益創投內審委員會和評審專家委員會,召開立項專家論證會,擬定需求24個并立項公示。④開展全過程監管。開展社會組織公益創投規范管理培訓,進一步落實公益創投全過程規范化管理。
(2)針對“政府購買服務的質效有待提升”問題。
整改情況:①修訂優化局內控制度。印發《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殘聯)采購暫行規定》,重點規范政府采購機制、招投標程序、項目監管、績效評估及承接主體合同內容驗收等5方面內容。②建立溝通協調機制。修訂《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殘聯)工作規則》,建立定期例會溝通機制,推進信息共享,杜絕多處享受優惠等類似情況發生。③組織開展全面清查。成立采購質效清查小組,對2018年以來所有項目開展檢查,發現問題35個,實地約談社會組織36家,追回損失204673.03元,并對相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同時對發生“編臺賬、湊人數、套資助”等類似情況的承接主體列入局內部重點監管對象。④落實項目執行情況監管。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開展自查、互查、抽查,切實提高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質效。
(3)針對“公益公墓管理有漏洞”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公墓管理指導。印發《杭州市濱江區公墓管理暫行辦法》,重點明確公墓規劃與建設、管理使用等內容,督促街道落實專人管理,并開展業務培訓,著力提升公墓管理水平。②組織開展公墓專項治理。印發《濱江區公益性公墓建設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召開全區公墓專項整治會議并部署,推進全區公墓“一墓一檔”建設,理清“拆一賠一”公墓底數,清退違規墓穴35個,收回違規壽穴21座42個。③推進山二公墓規范化建設。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浦沿街道山二公墓管理工作的通知》,重點強調公墓銷售、完善用地手續、日常管理等內容,指導浦沿街道完成山二公墓改造提升,完成公墓總數及入(未)葬賬目錄入“一墓一檔”信息化管理系統,進一步提升規范化管理水平。
(三)在“聚焦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方面
9.關于“聚焦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方面”問題的整改
(1)針對“定期研究黨建工作制度落實不夠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①落實定期研究黨建工作制度機制。今年以來,共研究黨建工作8次,其中專題研究2次,完成2022年度局黨建工作書面述職。②高質量完成黨委書記領辦任務。2022年,完成黨委書記領辦任務2項,2023年,新領辦黨委書記領辦任務2項,目前正在推進中。
(2)針對“黨建引領作用不明顯”問題。
整改情況:①定期指導機關黨支部研究黨建工作。局黨委指導機關支部研究制定年度黨建工作計劃并推進,全面提升機關支部黨建工作質量。②局黨委班子成員帶頭參加機關黨支部主題黨日活動。2023年以來,累計參加36人次,其中局黨委書記參加7次,提出相關建議30條,有效推動機關支部黨建工作與民政業務工作融合。
(3)針對“支部組織生活會質量不高”問題。
整改情況:①嚴格組織生活會程序。制定《民政局機關支部組織生活會會議方案》并嚴格按照方案推進落實。②提高組織生活會質量。參會黨員23人,會上查擺問題28個,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39人次,提出意見建議20條。③會后制定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30條,目前已全部整改落實。
10.關于“社會組織綜合黨委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
(1)針對“黨建工作責任制執行不夠有力”問題。
整改情況:①落實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要求。通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六同步”方式,推進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②推進黨建入章。落實“黨建內容”進社會組織章程,全區社會組織黨建入章率達到100%。
(2)針對“對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宣傳指導不夠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對黨建理論政策的宣傳指導。利用公眾號、工作群等方式,實時推送黨的創新理論、黨建工作動態等相關內容,持續濃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氛圍。②組織開展黨建工作培訓,提高對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認識,目前已開展黨建工作培訓6次。③建立社會組織“第一書記”制度。出臺《高新區(濱江)社會組織黨組織第一書記管理辦法(試行)》,選派業務主管部門骨干擔任第一書記指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目前已選派2名。④成立社會組織功能型黨組織。探索在不具備成立黨組織條件的社會團體中成立功能性黨組織,目前已建立功能型黨組織7個。
(3)針對“社會組織黨組織作用發揮不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社會組織黨建考評。開展社會組織黨支部堡壘指數考評及黨員先鋒指數考核,評定2022年度星級黨組織12家,評選優秀黨員3名、先鋒黨員2名。②深化“紅領工程”共享機制。開展“紅領工程”主題活動,發布社會組織黨組織年度“紅領工程”項目清單,促進社會組織資源共享。③加強對社會組織“三會一課”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通過“西湖先鋒”系統、“雙隨機”檢查、一對一電話指導等形式,推進各社會組織支部“三會一課”高質量落實。
11.關于“干部隊伍建設及用工不夠規范”問題的整改
(1)針對“選人用人制度執行不夠嚴謹”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組織人事制度學習。落實選人用人相關規定學習,進一步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水平。②規范有關工作程序。局黨委均按照干部任職回避等相關制度要求執行,落實末位表態,做到程序規范到位。③規范人事檔案管理。指定專人開展人事檔案核查并做好清查補缺工作,完善檔案12人次。
(2)針對“干部教育管理不夠嚴格”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干部教育管理。印發《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人員日常工作管理暫行規定》,重點突出日常教育管理、請銷假及考評等制度。②嚴格執行相關制度。認真貫徹落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做好事項填報的指導、協助、監督工作。
(3)針對“編外用工不嚴肅”問題。
整改情況:①加強編外人員管理。印發《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殘聯)人員日常工作管理暫行規定》,健全編外人員管理制度。②嚴格用工程序。加強項目審核,落實用工制度,按需用工。
(四)在“聚焦上一輪巡視巡察、審計等監督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方面
12.關于“針對黨組落實‘三重一大’制度研究不多的問題整改仍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
整改情況:修訂《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殘聯)黨委工作規則》《杭州市濱江區民政局黨委會議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目錄清單》,完善更新民政局重大事項集體決策、重點難點問題定期研究等“三重一大”制度并認真抓好實施。
下一步,區民政局(殘聯)黨委將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化整改落實,鞏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進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一是強化認識,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認真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履行黨委抓黨建的主體責任和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推進巡察整改“四張清單”落實常態化,不斷促進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二是健全機制,全面鞏固巡察整改成果。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在當前整改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圍繞巡察整改“四張清單”,以釘釘子精神狠抓落實,對已完成的整改事項,認真開展“回頭看”,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對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明確責任、持續用力、久久為功。三是抓好結合,持續推動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與推動我區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相結合,以鞏固深化巡察整改為契機,強化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聚焦共同富裕和社會治理現代化兩個主題主線,持續發力、爭先進位,為建設“兩個天堂”貢獻民政智慧和力量,為打造世界領先科技園區提供堅強保障。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聯系方式:電話0571—89521113;
郵政信箱:杭州市濱江區春曉路580號錢塘春曉大廈7樓,郵編:310000(信封上請注明“關于對濱江民政局(殘聯)黨委巡察整改情況的意見建議”);
電子郵箱:hzbjmzj@163.com。
中共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民政局(殘聯)委員會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