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本輪政策的扶持對象包括哪些? 答 本輪政策重點扶持高新區(濱江)的數字內容、現代傳媒、創意設計,以及其他信息技術與文化創意高度融合的文化類特色行業、新興業態企業,具體如下: 1、適用于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以及統計關系在杭州高新區(濱江)范圍內,具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和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以及按《實施意見》規定可享受扶持政策的產業平臺、機構。 2、企業所屬行業應符合《國家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國統字〔2018〕43號)要求(如上述產業分類文件有修訂更新,以最新版文件要求為準),且符合杭州高新區(濱江)文化產業發展導向,重點扶持數字內容、現代傳媒、創意設計,以及其他信息技術與文化創意高度融合的文化類特色行業、新興業態企業。 3、符合上述條件企業,除市級及以上重點項目配套支持外,需經備案認定后方可享受扶持政策。
問 企業要怎么完成備案認定?前幾年如果已經成為區備案文創企業,還需要再重新備案嗎? 答 企業可以參考《關于開展杭州高新區(濱江)新一輪文化企業備案工作的通知》中的備案認定條件,根據通知要求準備相應備案申請材料,登錄“濱江文創申報平臺”進行申請操作即可,最新備案指南也可以通過“濱江文創”微信公眾號的“這里服務”板塊進行了解。文化企業備案申請常年受理,集中認定,原則上每季度認定一次,逾期滾動到下一期。 已備案企業不需要重復開展備案,但我區對經備案認定的文化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對主營業務轉向非文化產業、經營異常、嚴重失信或政策申報時已不符合備案認定要求企業,將啟用退出備案機制,取消文化企業備案認定資格。取消文化企業備案認定資格工作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
問 對新設立或新引進三年內的文化企業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答 文化企業設立或引進三年內的兩稅對區財政貢獻,都將用來扶持企業初創和發展,最高達兩稅對區財政貢獻的100%,主要圍繞辦公用房房租補貼,和其他各項政策補助,鼓勵企業創新投入,支持企業開拓市場: 1、房租補貼。對經備案認定的設立或引進三年內文化企業,已實現年納稅額50萬元(含)以上的,或已獲得省級及以上獎項、榮譽的,或已取得作品(產品)轉化關鍵資質的,給予自設立或引進年度起三年內實際租用辦公用房房租最高80%的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500平方米;對入駐市級及以上文化特色園區(樓宇)且滿足上述條件的文化企業,或經區文化企業服務工作聯席會議或區主任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的重點引進文化企業,給予自設立或引進年度起三年內實際租用辦公用房房租最高100%的補貼。 2、政策補助。包括原創精品研發資助、新媒體發展補助、動畫影視制作補助、數字內容轉化補助、文化產品銷售補助等: (1)支持原創精品研發。支持元宇宙、區塊鏈、人工智能、云計算等新技術在動漫、游戲、電競等數字文化領域的集成創新應用,鼓勵研發彰顯中華文化、浙江特色、濱江韻味的原創精品佳作,按企業當年度實際研發投入給予最高15%的資助;對開展數字文化關鍵核心技術自主研發的重點文化企業,經區主任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可視情提高資助比例。 (2)支持新媒體發展。對文化企業作為第一出品方或主出品方(備案立項主體)自主創作的原創音樂、動漫、影視、文學、視聽等作品,在持有國家主管部門頒發的網絡文化運營許可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等資質主流網絡新媒體(含手機端)平臺上線播出,實際播出分成收入總額達到100萬元(含)以上的,按其實際收入給予最高10%的補助,實際播出分成收入總額達到500萬元(含)以上的,按其實際收入給予最高15%的補助,每部作品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對積極傳播正能量、擴大城市影響力的短視頻作品,年度平臺分成收入高于50萬元的,按該部(系列)短視頻年度實際收入最高15%給予原創作品創作單位補助,每部(系列)作品補助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3)支持動畫影視制作。鼓勵文化企業參與高新區(濱江)動畫及影視作品后期制作(含配音),參與制作作品已首輪播出且制作公司承接單部作品費用達到200萬元及以上的,按實際發生制作費用最高10%,給予服務高新區(濱江)文化企業的制作方單部作品最高100萬元的補助。 (4)支持數字內容轉化。對文化企業公開出版發行的原創文學作品,線上線下總發行量在5萬冊以上的,每部作品給予5萬元補助;原創文學作品IP首次被改編成影視、動漫、廣播劇、游戲等,并公開發行或播映的,按授權改編類型給予作品版權所有方每部作品10萬元補助。 對文化企業自主研發、創作的文化作品(產品),與高新區(濱江)的其他文化企業開展IP轉化合作且作品(產品)在濱江區立項(發行)的,按照實際交易額1%,給予版權交易雙方各最高50萬元的補助。 (5)支持文化產品銷售。 ——對文化企業自主研發的原創游戲產品,獲得中宣部批準并正式上線運營,年銷售總額超過1000萬元(含)以上的,1000萬元~5000萬元(含)部分按最高1.5%給予補助,超過5000萬元以上部分按最高2.5%給予補助。 ——對文化企業自主研發的原創漫畫作品,單部作品(出版物或版權授權)年銷售情況,總額在50萬元(含)以上的,按年銷售總額給予最高5%的補助,單部作品補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 ——對文化企業自主研發的原創設計產品,單項產品年銷售總額在100萬元(含)以上的,按年銷售總額給予最高5%的補助,單個產品最高補助50萬元。
問 對企業房租補貼的標準是怎么樣的呢? 答 房租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2元/㎡·天,享受政策面積最高不超過15平方米/人,員工人數原則上以企業補貼年度平均每月繳納社保人員數進行核定(企業代扣代繳員工個稅人數可作為補充進行核定)。年度房租補貼申報時間最長期限為補貼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且申報房租補貼起始時間不得早于企業設立或引進時間(工商注冊及遷入時間為準)。
問 政策扶持對象里有對符合文化企業統計口徑的要求,那如果企業成為規上文化企業,是否有獎勵? 答 文化企業首次列入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上規后連續三年在規企業,再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問 我們企業已經在濱江區落地發展超過三年了,還能繼續享受房租補貼等政策扶持嗎? 答 當然可以,我區的文化產業扶持政策覆蓋文化企業發展全周期,三年外企業通過自身的創新發展,可以根據成長型文化企業、重點骨干文化企業扶持政策,繼續享受辦公用房房租補貼,并根據認定年度對區貢獻比上年度的增量情況享受進一步扶持;如果發展壯大為文化領軍企業,更是有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支持成長型企業發展。設立或引進三年以上的文化企業,近兩年營業收入均超過1000萬元(含)且同比增長不低于25%,或申請當年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含)且同比增長不低于15%,或申請當年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含)且當年正增長的上市后備企業,認定為年度成長型文化企業,給予企業當年度實際租用辦公用房房租最高50%的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面積原則上不超過3000平方米,同時,企業認定年度對區貢獻比上年增量部分最高100%可用于支持企業發展,按照“政策補助”條款內容給予進一步扶持。 2、支持重點骨干企業發展。設立或引進三年以上的文化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3億元以上的,認定為年度重點骨干文化企業,給予企業當年度實際租用辦公用房房租最高80%的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面積原則上不超過5000平方米,同時,企業認定年度對區貢獻比上年增量部分最高60%可用于支持企業發展,按照“政策補助”條款內容給予進一步扶持。 3、支持文化領軍企業發展。對首次入選“全國文化企業30強”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評國家、浙江省、杭州市重點文化類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問 區里的普惠性政策非常不錯,在此基礎上,如果企業爭取到國家、省、市的專項資金扶持,區里有配套支持嗎? 答 我們鼓勵文化企業及平臺項目積極爭取上級項目扶持,對獲得市級及以上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文化類重點資助項目,我區會按國家、省、市資金下達文件中的相關要求給予相應區級配套扶持。
問 除了針對企業的扶持獎勵,本輪文化產業政策中,有針對優質項目的重點扶持嗎? 答 我們每年都會建立優質文化產業項目庫,通過企業自主申報、街道平臺推薦、專家評審、聯席會議審定等方式,每年遴選不超過10個對區域文化產業發展起到示范引領作用,具有突出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創新性項目,并給予最高100萬元的項目資助,其中:普通項目給予最高50萬元資助;重點項目給予最高80萬元資助;對特別重大項目,可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
問 上述區級文化產業創新性項目的重點遴選方向是什么? 答 1、聚焦或服務于數字內容、現代傳媒、創意設計,以及其他信息技術與文化創意高度融合的文化類特色行業、新興業態的文化產業項目; 2、列入之江文化產業帶項目庫的重點建設項目; 3、云大數據中心、元宇宙平臺、渲染平臺、數字制作基地、特效研發基地等服務于文化產業的公共技術服務平臺; 4、重點文化產業園區建設項目(包括新建、后續提升改造建設項目); 5、行業龍頭領軍企業實施的技術變革、內容創新等項目; 6、實施文化產業數字化戰略,推進數字化改革項目; 7、推進文化產品出口基地建設或在文化品牌海外推廣中取得顯著成效的項目; 8、開展文化人才培育引進、培訓指導、就業服務等項目; 9、其它重點文化產業項目。
問 對區內的文化產業特色園區,是否有扶持政策? 答 對新認定為國家、浙江省、杭州市文化產業園區(或同等榮譽)的,分別給予園區(樓宇)運營機構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上述園區(樓宇)內,經認定的文化企業年度累計入庫稅收首次超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運營機構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獎勵。
問 電子競技已成為亞運會正式比賽項目,在支持鼓勵電競產業方面有相應政策扶持嗎? 答 本輪政策中聚焦電競經紀業務方、賽事主辦方、俱樂部、電競直播等公共服務平臺、IP衍生開發運營方等電競全產業鏈企業,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支持電競人才經紀業務的開拓,經紀公司開展電競選手、解說員、主播的經紀業務,且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2000萬元的,經認定,分三年按對區貢獻的40%、30%、30%給予扶持,三年累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電競賽事承辦支持。對在濱江區承辦國際級電競職業賽事(總獎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給予大賽實際支出(除獎金外)最高50%的一次性經費扶持,扶持金額不超過500萬元;承辦全國頂級電競職業賽事(總獎金額超過300萬元)的,給予大賽實際支出(除獎金外)最高50%的一次性經費扶持,補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對承辦全國次級電競職業賽事(總獎金額超過100萬元)的,給予大賽實際支出(除獎金外)最高50%的一次性經費扶持,扶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3、電競場館建設及運營扶持。積極推進國際國內領先水平的電競賽事基礎設施建設,對參與高新區(濱江)重大公共電競場館建設和提升改造的投資主體,經區主任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視項目投入情況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對高新區(濱江)每年使用100場次(含)以上的公共電競場館,經區主任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按實際租用場館費用給予場館運營機構最高不超過50%的扶持,最高扶持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4、電競俱樂部參賽獎勵。對高新區(濱江)的電競俱樂部,參加國際職業大賽(總獎金額超過(含)1000萬元),經認定,獲得冠軍、亞軍、季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80萬元、50萬元、30萬元;參加全國職業聯賽(總獎金額超過(含)300萬元), 經認定,獲得冠軍、亞軍、季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5、支持電競平臺建設發展。對服務電競產業的直播平臺、運營平臺、賽事綜合服務平臺等,經認定,年度對區貢獻達到100萬元(含)以上,分三年按對區貢獻的40%、30%、30%給予扶持,三年累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問 我是入駐中國網絡作家村的作家,本輪政策中有針對我的作品開展扶持的相關內容嗎? 答 我們支持網絡作家開展作品轉化。對中國網絡作家村入駐作家創作的文學作品,與高新區(濱江)的文化企業開展IP轉化合作,且版權交易雙方、項目立項(發行)方均在濱江區的,按照實際交易額2%,給予版權交易雙方各最高100萬元的補助。
問 原創電影作品成功在院線上映,是否有相應獎勵? 答 對文化企業作為主出品方(備案立項方)的原創電影作品,首輪票房達到5000萬元、1億元、5億元及以上的,分別獎勵出品方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
問 原創電視劇、紀錄片在央視及省級衛視播出后,會有相應獎勵嗎? 答 對文化企業作為主出品方(備案立項方)的原創電視劇、紀錄片,在央視一套、央視其他頻道及省級衛視首次播出的,分別按每集6萬元、5萬元、2萬元的標準獎勵出品方(電視劇要求每集40分鐘以上),獎勵集數以40集為限。同一部作品在多個臺播出的按從高不重復原則給予獎勵。
問 原創動畫片在央視及省級衛視播出后,會有相應獎勵嗎? 答 對文化企業作為主出品方(備案立項方)的原創動畫片,在央視、省級衛視(含卡通上星頻道)首次播出的,分別給予每分鐘3000元、1500元獎勵,每部作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100萬元,同一部作品在多個臺播出的按從高不重復原則給予獎勵。當年度被國家廣電總局推薦為優先播出的優秀動畫片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獎勵。
問 我區企業的精品佳作,獲得國際、國家、省級各類獎項,會有相應的區級獎勵嗎? 答 區內企業的原創作品(產品)獲國際、國家、省級獎項的,我們將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 1、對企業自主創作或作為主出品方(備案立項方)公開播映的作品,獲得國際級(國際公認的15個A類綜合性電影節和奧斯卡、金球獎、安妮獎、艾美獎)專業性電影節、電視節獎項的,給予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對企業自主創作或作為主出品方(備案立項方)公開播映的影視(動畫)作品,獲得國家、浙江省知名權威獎項的,根據其獲獎等級和等次,給予最高1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當年獎勵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獲得國家、浙江省、杭州市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按照《杭州高新區(濱江)扶持推動文化事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執行)。 3、對企業自主創作出品、公開發行的優秀原創漫畫作品(指單行本、系列漫畫繪本),獲得國際知名漫畫大賽獎項或國家級專業漫畫獎項的,根據獎項等次,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當年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4、對企業自主研發的設計作品(產品),獲得國際、國家、浙江省相關設計類權威性獎項的企業,按照不同獎項和等級,給予最高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當年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5、對企業自主創作出品、公開發行、上線運營的網絡游戲、網絡文學、音樂、廣播劇等原創作品,獲得國際、國家、浙江省重大獎項的企業,按照不同獎項和等級,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當年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6、對影視、動畫、廣播劇等領域獲得國際、國家級獎項作品的核心制作方(排首位),按獲獎作品出品或發行方獎勵額度50%給予一次性獎勵。
問 如果我的作品在院線上映獲得較好票房,或在央視、省級衛視播出了,同時也獲得了省級及以上級別獎項,可以同時申報播出獎勵和獲獎獎勵嗎? 答 不可以哦,對同一作品(產品),本輪政策中“激勵精品佳作獲獎”條款內容與“鼓勵精品佳作播映”條款內容,不能夠重復享受,企業可以按照“就高、補差、不重復”原則,選擇合適的條款進行申報。
問 對企業在濱江區舉辦的文化品牌活動,有什么鼓勵措施? 答 對由文化企業主辦或承辦,且舉辦地設在濱江區,在全國乃至全球有較大影響的文化產業特色活動、展會、品牌賽事等,開展年度品牌活動遴選,以活動主題、內容、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情況等內容開展評審,擇優按活動實際支出5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特別重大的,可視情加大獎勵力度。
問 除了上述內容,本輪新政有關注到文化金融、文化人才、文化出海等產業發展要素嗎? 答 本輪政策除了覆蓋企業發展“全周期”,也考慮到了產業發展的“全方面”。在文化金融支持方面,探索通過直接投資或成立合作基金,投資優質文化企業,積極推進文化產業發展。同時我們將發揮“數字文創產業聯盟”作用,依托“IP直通車”等產業對接平臺,聯合相關部門、專業機構,組織開展融資對接專項服務活動,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優質文化企業,助力企業加速發展;在人才引育扶持方面,推薦文化人才申報選拔并給予相應扶持,并推進文化“產學研用”合作,對重點項目給予支持,組建文化產業發展專家智庫;在文化品牌出海支持方面,我們積極推進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設,國家、省文化出口重點企業、項目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原創動漫影視游戲作品出海產生的翻譯費用、在海外舉辦發布活動,給予相應補助: 1、激勵文化出海頭部企業。支持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設,對文化企業首次認定為國家、浙江省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為國家、浙江省文化出口重點項目的,分別給予項目所在企業30萬元、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鼓勵參與國際性會展。對文化企業參加國際性展覽展會,經認定,按實際展位費50%給予資助,單個企業每年補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 3、鼓勵優秀文化作品出海。對文化企業作為主出品方(備案立項方)且彰顯中華文化、浙江特色、濱江韻味的原創動漫、影視、游戲等作品,因文化出海產生的翻譯費用給予最高50%補助,單個作品最高補助10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300萬元。鼓勵反映我區特色的動漫影視等作品在海外舉辦發布活動,對在海外舉辦的影視首映禮,按活動投入50%給予補助,單個活動年度最高補助50萬元。
問 如何了解每年的政策申報信息? 答 請及時關注“濱江文創”微信公眾號或杭州高新區(濱江)官方網站,每年的政策申報通知都將第一時間在上述渠道進行發布,資助資金申報根據通知要求集中受理,也可撥打電話0571-89520319(備案認定)、0571-89520318(政策申報),向區文創發展中心產業科進行咨詢了解。
問
本輪政策的扶持對象包括哪些?
答
本輪政策重點扶持高新區(濱江)的數字內容、現代傳媒、創意設計,以及其他信息技術與文化創意高度融合的文化類特色行業、新興業態企業,具體如下:
1、適用于注冊地、稅務征管關系以及統計關系在杭州高新區(濱江)范圍內,具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和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以及按《實施意見》規定可享受扶持政策的產業平臺、機構。
2、企業所屬行業應符合《國家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8)》(國統字〔2018〕43號)要求(如上述產業分類文件有修訂更新,以最新版文件要求為準),且符合杭州高新區(濱江)文化產業發展導向,重點扶持數字內容、現代傳媒、創意設計,以及其他信息技術與文化創意高度融合的文化類特色行業、新興業態企業。
3、符合上述條件企業,除市級及以上重點項目配套支持外,需經備案認定后方可享受扶持政策。
問 企業要怎么完成備案認定?前幾年如果已經成為區備案文創企業,還需要再重新備案嗎? 答 企業可以參考《關于開展杭州高新區(濱江)新一輪文化企業備案工作的通知》中的備案認定條件,根據通知要求準備相應備案申請材料,登錄“濱江文創申報平臺”進行申請操作即可,最新備案指南也可以通過“濱江文創”微信公眾號的“這里服務”板塊進行了解。文化企業備案申請常年受理,集中認定,原則上每季度認定一次,逾期滾動到下一期。 已備案企業不需要重復開展備案,但我區對經備案認定的文化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對主營業務轉向非文化產業、經營異常、嚴重失信或政策申報時已不符合備案認定要求企業,將啟用退出備案機制,取消文化企業備案認定資格。取消文化企業備案認定資格工作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
問 對新設立或新引進三年內的文化企業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答 文化企業設立或引進三年內的兩稅對區財政貢獻,都將用來扶持企業初創和發展,最高達兩稅對區財政貢獻的100%,主要圍繞辦公用房房租補貼,和其他各項政策補助,鼓勵企業創新投入,支持企業開拓市場: 1、房租補貼。對經備案認定的設立或引進三年內文化企業,已實現年納稅額50萬元(含)以上的,或已獲得省級及以上獎項、榮譽的,或已取得作品(產品)轉化關鍵資質的,給予自設立或引進年度起三年內實際租用辦公用房房租最高80%的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500平方米;對入駐市級及以上文化特色園區(樓宇)且滿足上述條件的文化企業,或經區文化企業服務工作聯席會議或區主任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的重點引進文化企業,給予自設立或引進年度起三年內實際租用辦公用房房租最高100%的補貼。 2、政策補助。包括原創精品研發資助、新媒體發展補助、動畫影視制作補助、數字內容轉化補助、文化產品銷售補助等: (1)支持原創精品研發。支持元宇宙、區塊鏈、人工智能、云計算等新技術在動漫、游戲、電競等數字文化領域的集成創新應用,鼓勵研發彰顯中華文化、浙江特色、濱江韻味的原創精品佳作,按企業當年度實際研發投入給予最高15%的資助;對開展數字文化關鍵核心技術自主研發的重點文化企業,經區主任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可視情提高資助比例。 (2)支持新媒體發展。對文化企業作為第一出品方或主出品方(備案立項主體)自主創作的原創音樂、動漫、影視、文學、視聽等作品,在持有國家主管部門頒發的網絡文化運營許可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等資質主流網絡新媒體(含手機端)平臺上線播出,實際播出分成收入總額達到100萬元(含)以上的,按其實際收入給予最高10%的補助,實際播出分成收入總額達到500萬元(含)以上的,按其實際收入給予最高15%的補助,每部作品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對積極傳播正能量、擴大城市影響力的短視頻作品,年度平臺分成收入高于50萬元的,按該部(系列)短視頻年度實際收入最高15%給予原創作品創作單位補助,每部(系列)作品補助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 (3)支持動畫影視制作。鼓勵文化企業參與高新區(濱江)動畫及影視作品后期制作(含配音),參與制作作品已首輪播出且制作公司承接單部作品費用達到200萬元及以上的,按實際發生制作費用最高10%,給予服務高新區(濱江)文化企業的制作方單部作品最高100萬元的補助。 (4)支持數字內容轉化。對文化企業公開出版發行的原創文學作品,線上線下總發行量在5萬冊以上的,每部作品給予5萬元補助;原創文學作品IP首次被改編成影視、動漫、廣播劇、游戲等,并公開發行或播映的,按授權改編類型給予作品版權所有方每部作品10萬元補助。 對文化企業自主研發、創作的文化作品(產品),與高新區(濱江)的其他文化企業開展IP轉化合作且作品(產品)在濱江區立項(發行)的,按照實際交易額1%,給予版權交易雙方各最高50萬元的補助。 (5)支持文化產品銷售。 ——對文化企業自主研發的原創游戲產品,獲得中宣部批準并正式上線運營,年銷售總額超過1000萬元(含)以上的,1000萬元~5000萬元(含)部分按最高1.5%給予補助,超過5000萬元以上部分按最高2.5%給予補助。 ——對文化企業自主研發的原創漫畫作品,單部作品(出版物或版權授權)年銷售情況,總額在50萬元(含)以上的,按年銷售總額給予最高5%的補助,單部作品補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 ——對文化企業自主研發的原創設計產品,單項產品年銷售總額在100萬元(含)以上的,按年銷售總額給予最高5%的補助,單個產品最高補助50萬元。
問 對企業房租補貼的標準是怎么樣的呢? 答 房租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2元/㎡·天,享受政策面積最高不超過15平方米/人,員工人數原則上以企業補貼年度平均每月繳納社保人員數進行核定(企業代扣代繳員工個稅人數可作為補充進行核定)。年度房租補貼申報時間最長期限為補貼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且申報房租補貼起始時間不得早于企業設立或引進時間(工商注冊及遷入時間為準)。
問 政策扶持對象里有對符合文化企業統計口徑的要求,那如果企業成為規上文化企業,是否有獎勵? 答 文化企業首次列入規模以上文化及相關產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上規后連續三年在規企業,再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問 我們企業已經在濱江區落地發展超過三年了,還能繼續享受房租補貼等政策扶持嗎? 答 當然可以,我區的文化產業扶持政策覆蓋文化企業發展全周期,三年外企業通過自身的創新發展,可以根據成長型文化企業、重點骨干文化企業扶持政策,繼續享受辦公用房房租補貼,并根據認定年度對區貢獻比上年度的增量情況享受進一步扶持;如果發展壯大為文化領軍企業,更是有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支持成長型企業發展。設立或引進三年以上的文化企業,近兩年營業收入均超過1000萬元(含)且同比增長不低于25%,或申請當年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含)且同比增長不低于15%,或申請當年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含)且當年正增長的上市后備企業,認定為年度成長型文化企業,給予企業當年度實際租用辦公用房房租最高50%的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面積原則上不超過3000平方米,同時,企業認定年度對區貢獻比上年增量部分最高100%可用于支持企業發展,按照“政策補助”條款內容給予進一步扶持。 2、支持重點骨干企業發展。設立或引進三年以上的文化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3億元以上的,認定為年度重點骨干文化企業,給予企業當年度實際租用辦公用房房租最高80%的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面積原則上不超過5000平方米,同時,企業認定年度對區貢獻比上年增量部分最高60%可用于支持企業發展,按照“政策補助”條款內容給予進一步扶持。 3、支持文化領軍企業發展。對首次入選“全國文化企業30強”企業,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評國家、浙江省、杭州市重點文化類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問 區里的普惠性政策非常不錯,在此基礎上,如果企業爭取到國家、省、市的專項資金扶持,區里有配套支持嗎? 答 我們鼓勵文化企業及平臺項目積極爭取上級項目扶持,對獲得市級及以上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文化類重點資助項目,我區會按國家、省、市資金下達文件中的相關要求給予相應區級配套扶持。
問 除了針對企業的扶持獎勵,本輪文化產業政策中,有針對優質項目的重點扶持嗎? 答 我們每年都會建立優質文化產業項目庫,通過企業自主申報、街道平臺推薦、專家評審、聯席會議審定等方式,每年遴選不超過10個對區域文化產業發展起到示范引領作用,具有突出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創新性項目,并給予最高100萬元的項目資助,其中:普通項目給予最高50萬元資助;重點項目給予最高80萬元資助;對特別重大項目,可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
問 上述區級文化產業創新性項目的重點遴選方向是什么? 答 1、聚焦或服務于數字內容、現代傳媒、創意設計,以及其他信息技術與文化創意高度融合的文化類特色行業、新興業態的文化產業項目; 2、列入之江文化產業帶項目庫的重點建設項目; 3、云大數據中心、元宇宙平臺、渲染平臺、數字制作基地、特效研發基地等服務于文化產業的公共技術服務平臺; 4、重點文化產業園區建設項目(包括新建、后續提升改造建設項目); 5、行業龍頭領軍企業實施的技術變革、內容創新等項目; 6、實施文化產業數字化戰略,推進數字化改革項目; 7、推進文化產品出口基地建設或在文化品牌海外推廣中取得顯著成效的項目; 8、開展文化人才培育引進、培訓指導、就業服務等項目; 9、其它重點文化產業項目。
問 對區內的文化產業特色園區,是否有扶持政策? 答 對新認定為國家、浙江省、杭州市文化產業園區(或同等榮譽)的,分別給予園區(樓宇)運營機構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上述園區(樓宇)內,經認定的文化企業年度累計入庫稅收首次超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運營機構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獎勵。
問 電子競技已成為亞運會正式比賽項目,在支持鼓勵電競產業方面有相應政策扶持嗎? 答 本輪政策中聚焦電競經紀業務方、賽事主辦方、俱樂部、電競直播等公共服務平臺、IP衍生開發運營方等電競全產業鏈企業,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支持電競人才經紀業務的開拓,經紀公司開展電競選手、解說員、主播的經紀業務,且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2000萬元的,經認定,分三年按對區貢獻的40%、30%、30%給予扶持,三年累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電競賽事承辦支持。對在濱江區承辦國際級電競職業賽事(總獎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給予大賽實際支出(除獎金外)最高50%的一次性經費扶持,扶持金額不超過500萬元;承辦全國頂級電競職業賽事(總獎金額超過300萬元)的,給予大賽實際支出(除獎金外)最高50%的一次性經費扶持,補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對承辦全國次級電競職業賽事(總獎金額超過100萬元)的,給予大賽實際支出(除獎金外)最高50%的一次性經費扶持,扶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3、電競場館建設及運營扶持。積極推進國際國內領先水平的電競賽事基礎設施建設,對參與高新區(濱江)重大公共電競場館建設和提升改造的投資主體,經區主任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視項目投入情況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對高新區(濱江)每年使用100場次(含)以上的公共電競場館,經區主任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按實際租用場館費用給予場館運營機構最高不超過50%的扶持,最高扶持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4、電競俱樂部參賽獎勵。對高新區(濱江)的電競俱樂部,參加國際職業大賽(總獎金額超過(含)1000萬元),經認定,獲得冠軍、亞軍、季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80萬元、50萬元、30萬元;參加全國職業聯賽(總獎金額超過(含)300萬元), 經認定,獲得冠軍、亞軍、季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5、支持電競平臺建設發展。對服務電競產業的直播平臺、運營平臺、賽事綜合服務平臺等,經認定,年度對區貢獻達到100萬元(含)以上,分三年按對區貢獻的40%、30%、30%給予扶持,三年累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問 我是入駐中國網絡作家村的作家,本輪政策中有針對我的作品開展扶持的相關內容嗎? 答 我們支持網絡作家開展作品轉化。對中國網絡作家村入駐作家創作的文學作品,與高新區(濱江)的文化企業開展IP轉化合作,且版權交易雙方、項目立項(發行)方均在濱江區的,按照實際交易額2%,給予版權交易雙方各最高100萬元的補助。
問 原創電影作品成功在院線上映,是否有相應獎勵? 答 對文化企業作為主出品方(備案立項方)的原創電影作品,首輪票房達到5000萬元、1億元、5億元及以上的,分別獎勵出品方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
問 原創電視劇、紀錄片在央視及省級衛視播出后,會有相應獎勵嗎? 答 對文化企業作為主出品方(備案立項方)的原創電視劇、紀錄片,在央視一套、央視其他頻道及省級衛視首次播出的,分別按每集6萬元、5萬元、2萬元的標準獎勵出品方(電視劇要求每集40分鐘以上),獎勵集數以40集為限。同一部作品在多個臺播出的按從高不重復原則給予獎勵。
問 原創動畫片在央視及省級衛視播出后,會有相應獎勵嗎? 答 對文化企業作為主出品方(備案立項方)的原創動畫片,在央視、省級衛視(含卡通上星頻道)首次播出的,分別給予每分鐘3000元、1500元獎勵,每部作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100萬元,同一部作品在多個臺播出的按從高不重復原則給予獎勵。當年度被國家廣電總局推薦為優先播出的優秀動畫片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獎勵。
問 我區企業的精品佳作,獲得國際、國家、省級各類獎項,會有相應的區級獎勵嗎? 答 區內企業的原創作品(產品)獲國際、國家、省級獎項的,我們將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 1、對企業自主創作或作為主出品方(備案立項方)公開播映的作品,獲得國際級(國際公認的15個A類綜合性電影節和奧斯卡、金球獎、安妮獎、艾美獎)專業性電影節、電視節獎項的,給予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對企業自主創作或作為主出品方(備案立項方)公開播映的影視(動畫)作品,獲得國家、浙江省知名權威獎項的,根據其獲獎等級和等次,給予最高1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當年獎勵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獲得國家、浙江省、杭州市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按照《杭州高新區(濱江)扶持推動文化事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執行)。 3、對企業自主創作出品、公開發行的優秀原創漫畫作品(指單行本、系列漫畫繪本),獲得國際知名漫畫大賽獎項或國家級專業漫畫獎項的,根據獎項等次,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當年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4、對企業自主研發的設計作品(產品),獲得國際、國家、浙江省相關設計類權威性獎項的企業,按照不同獎項和等級,給予最高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當年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5、對企業自主創作出品、公開發行、上線運營的網絡游戲、網絡文學、音樂、廣播劇等原創作品,獲得國際、國家、浙江省重大獎項的企業,按照不同獎項和等級,給予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當年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6、對影視、動畫、廣播劇等領域獲得國際、國家級獎項作品的核心制作方(排首位),按獲獎作品出品或發行方獎勵額度50%給予一次性獎勵。
問 如果我的作品在院線上映獲得較好票房,或在央視、省級衛視播出了,同時也獲得了省級及以上級別獎項,可以同時申報播出獎勵和獲獎獎勵嗎? 答 不可以哦,對同一作品(產品),本輪政策中“激勵精品佳作獲獎”條款內容與“鼓勵精品佳作播映”條款內容,不能夠重復享受,企業可以按照“就高、補差、不重復”原則,選擇合適的條款進行申報。
問 對企業在濱江區舉辦的文化品牌活動,有什么鼓勵措施? 答 對由文化企業主辦或承辦,且舉辦地設在濱江區,在全國乃至全球有較大影響的文化產業特色活動、展會、品牌賽事等,開展年度品牌活動遴選,以活動主題、內容、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情況等內容開展評審,擇優按活動實際支出5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特別重大的,可視情加大獎勵力度。
問 除了上述內容,本輪新政有關注到文化金融、文化人才、文化出海等產業發展要素嗎? 答 本輪政策除了覆蓋企業發展“全周期”,也考慮到了產業發展的“全方面”。在文化金融支持方面,探索通過直接投資或成立合作基金,投資優質文化企業,積極推進文化產業發展。同時我們將發揮“數字文創產業聯盟”作用,依托“IP直通車”等產業對接平臺,聯合相關部門、專業機構,組織開展融資對接專項服務活動,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優質文化企業,助力企業加速發展;在人才引育扶持方面,推薦文化人才申報選拔并給予相應扶持,并推進文化“產學研用”合作,對重點項目給予支持,組建文化產業發展專家智庫;在文化品牌出海支持方面,我們積極推進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設,國家、省文化出口重點企業、項目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原創動漫影視游戲作品出海產生的翻譯費用、在海外舉辦發布活動,給予相應補助: 1、激勵文化出海頭部企業。支持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設,對文化企業首次認定為國家、浙江省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的,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為國家、浙江省文化出口重點項目的,分別給予項目所在企業30萬元、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鼓勵參與國際性會展。對文化企業參加國際性展覽展會,經認定,按實際展位費50%給予資助,單個企業每年補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 3、鼓勵優秀文化作品出海。對文化企業作為主出品方(備案立項方)且彰顯中華文化、浙江特色、濱江韻味的原創動漫、影視、游戲等作品,因文化出海產生的翻譯費用給予最高50%補助,單個作品最高補助10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300萬元。鼓勵反映我區特色的動漫影視等作品在海外舉辦發布活動,對在海外舉辦的影視首映禮,按活動投入50%給予補助,單個活動年度最高補助50萬元。
問 如何了解每年的政策申報信息? 答 請及時關注“濱江文創”微信公眾號或杭州高新區(濱江)官方網站,每年的政策申報通知都將第一時間在上述渠道進行發布,資助資金申報根據通知要求集中受理,也可撥打電話0571-89520319(備案認定)、0571-89520318(政策申報),向區文創發展中心產業科進行咨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