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杭州市濱江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新型居住證制度的通知》(杭政辦函〔2016〕137號)和《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杭州市區接受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杭政辦函〔2017〕77號)等精神,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入(轉)學條件
年齡6至14周歲,持有濱江區范圍內有效《浙江省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且實際居住在濱江區。
二、入學流程
1.網上信息登記和報名: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申請一年級入學,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信息登記和報名,登記時間和途徑以杭州市教育局當年發布內容為準。
2.現場信息核驗: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家長隨帶家庭戶口本和適齡兒童本人居住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父母雙方身份證、居住佐證材料到區教育局指定地點進行現場信息核驗,具體要求和核驗地點參見濱江區當年公布的《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3.錄取:區教育局根據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的居住情況及區域學位情況,按積分高低相對就近安排到居住地所對應的公辦小學;若居住地對應學校學位不足,統籌調配到周邊有空余學位的其他學校。每個學校均按積分高低先安排本學區內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再接受其他學校調配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區教育局和學校優先安排規定報名時間內符合條件并完成報名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優先安排已參加積分入學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
4.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未取得有效居住證、但預計當年8月31日前能取得有效居住證的隨遷子女,也需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并參加現場信息核驗。取得有效居住證后,應在8月31日前向實際居住地教育服務區小學補交相應證明材料。經學校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學校安排入學。學校安排有困難的,由區教育局統籌調劑。
三、轉學操作
1.申請時間:隨遷子女轉學一般以學年為期限。每年6月底啟動,具體以轉學平臺公布時間為準。
2.申請途徑:“浙里辦”APP——左側區域選擇“濱江區”——搜索“校園開放”——選擇“學生轉學”——進入“濱江教育線上服務”平臺——向實際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務區學校提出申請并提交材料。
3.所需材料:申請轉學學生在轉學平臺上提交家庭戶口本、學生本人有效居住證、居住佐證材料。
4.審批流程:學校審核申請轉學學生材料,根據審核結果和本校學位情況,在平臺上對轉學申請予以批復。學校匯總、審核預接收名單,報區教育局教育科審核。教育科于8月25日前向學校批復審定轉學名單,學校根據審定名單通知錄取學生報到并做好后續轉學手續。未轉學成功的學生及時回原學校就讀。
5.根據浙江省有關學籍管理工作要求,學生在小學、初中起始年級第一學期、畢業年級最后一學期、學期中途不得轉學。學生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在休學期間不辦理轉學手續。
杭州市濱江區教育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