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決定書
杭濱政復〔2022〕61號
申請人殷某某。
被申請人杭州市高新區(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江陵路609號。
法定代表人:錢毓軍,局長。
申請人殷某某不服被申請人杭州市高新區(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投訴事項作出的不予受理決定,向本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本機關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復議期間,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本機關準予撤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決定終止行政復議。
2022年8月25日
| 信息索引號 | 002493590/2023-12368 | 文件編號 | |
| 責任部門 | 司法局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 責任科室 | 司法局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 成文時間 | 2023-02-22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