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試行企業女職工產假期間社會保險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浙人社發〔2022〕85號)規定,杭州市企業女職工產假期間社會保險補貼已于2023年1月開始執行。

一、適用對象及條件

2022年6月7日起女職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為其落實浙江省產假政策(一孩 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

二、補貼標準與期限

社會保險補貼采取“屬地管理,先繳后補”方式,補貼標準為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單位實際繳納部分的50%,從女職工生育當月起補貼6個月。企業按規定緩繳社會保險費的,可在補繳后申請。

在女職工產假期間,企業已享受單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員工制家政服 務企業社會保險補貼、一次性創業社保補貼等補貼的,不同時享受本補貼;企業申請享受本補貼后,上述其他補貼享受期未滿的且仍符合申領條件的,可順延至期滿。

三、申請時間、地點和材料

1.申請時間、地點:企業應在女職工生育當月起18個月內向申請時單位注冊地址所在街道(鄉鎮)人力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所需材料(均需原件):

(1)企業女職工產假期間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掃描二維碼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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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生醫學證明(能夠通過數據共享獲取的免予提交);

(3)勞務派遣企業申請本補貼時,需承諾與用工企業就社會保險補貼的分配達成一致(掃描二維碼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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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常見問題解答

1.問:企業按規定緩繳社會保險費的,能申報女職工產假期間社會保險補貼嗎?

答:企業按規定緩繳社會保險費的,可在補繳后申報。

2.問:勞務派遣企業可以申報該項補貼嗎?

答:勞務派遣企業申請本補貼時,承諾與用工企業就社會保險補貼的分配達成一致的,可按規定申報。

3.問: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或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在省本級的可以申報該項補貼嗎?

答: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費或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在省本級的,失業保險參保地在杭州的,可按規定申報。

4.問:申報后多久可以拿到補貼?

答:經辦機構自受理之日起2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審核通過,向財政請款后再行撥付。每月28日前審核通過的,一般在下月中旬可撥付;每月29日后審核通過的,一般在下下月中旬可撥付。

5.問:申報時如何填寫補貼起止時間?

答:補貼開始時間為本次生育當月,補貼結束時間為本次生育的第6個月。例:小張于2022年10月生育,符合申報條件,補貼開始時間為2022年10月,補貼結束時間為2023年3月。

6.問:如何申報該項補貼?

答:有線上、線下兩種申報方式。

線上申報:“浙江省政務服務網”搜索“企業女職工產假期間社會保險補貼”進行在線辦理;

線下申報:攜紙質材料到人力社保部門公布的經辦機構辦理。

7.問:有咨詢電話嗎?

答:濱江區可撥打89520800。

濱江區各街道經辦機構地址及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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