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流通環節、餐飲環節食品進行了監督抽檢,抽取了食用農產品、餅干、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調味品、方便食品、乳制品、糖果制品、速凍食品等15類產品,共抽樣318批次,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312批次,不合格6批次。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杭州市濱江區樂峰水果商行(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西興街道迎春小區236號商鋪)銷售的 1 批次桃子苯醚甲環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綠城農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杭州市濱江區樂峰水果商行(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西興街道迎春小區236號商鋪)銷售的1 批次橙子聯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綠城農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杭州市濱江區堂明蔬果店(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迎春小區39號商鋪)銷售的1 批次圓椒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綠城農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杭州市濱江區涵涵蔬果商行(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迎春小區5、6號商鋪)銷售的1 批次辣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綠城農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杭州長河江一農貿市場車祥華鮮肉店(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長河街道春波西苑22號樓一層102室杭州長河江一農貿市場1號)銷售的1 批次豬五花肉多西環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綠城農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杭州長河江一農貿市場鄔滿美水產店(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長河街道春波西苑22號樓一層102室杭州長河江一農貿市場7號)銷售的1 批次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綠城農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此次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執法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依法予以查處,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
附件:1.合格產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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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