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政策規定,切實保障民生、助力企業紓困解難,我市對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實施階段性緩繳政策。此舉預計將惠及用人單位47.75余萬戶,緩交醫保費用67.74余億元。現將杭州市相關政策解答如下↓↓
階段性緩繳政策解讀
緩繳對象
杭州市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以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即除大型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外,其他各參保繳費單位均可緩繳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
緩繳期限
緩繳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7月至9月,費款所屬期內的生育保險費同步緩繳。
緩繳方式
此次緩繳采用“免申即辦”方式,即符合條件的參保繳費單位無需申請即可直接享受緩繳政策。政府部門通過數據共享確定緩繳單位名單,由稅務部門通過信息系統統一設置,對符合條件的單位按規定給予緩繳。
補繳時限
緩繳企業應在緩繳期滿后一個月內為職工及時補繳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費,最遲于2022年12月底前全部補繳到位,否則將影響參保職工的醫保待遇,稅務部門也將按規定收取滯納金。
階段性緩繳期間的業務辦理
緩繳期間,參保人員正常辦理醫保關系轉移、退休人員待遇、中斷參保等業務,緩繳費用由單位在規定的補繳期限內統一補繳,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緩繳期間,單位出現注銷等情形的,應在注銷前繳納緩繳的費用。
緩繳期間,單位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可正常辦理職工新增、減少等醫保業務,應正常申報職工參保繳費信息,確保職工連續參保、個人權益連續記錄。
階段性緩繳期間的待遇享受
緩繳期間,參保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仍由單位代扣代繳,參保職工正常享受相應的職工醫保和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個人賬戶中應由單位繳費劃入部分仍按規定標準從結余基金中劃入。
來源/杭州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