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保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2022年5月13日,黑龍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了《黑龍江省社會信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作為黑龍江省第一部社會信用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地方立法,對促進黑龍江省社會信用工作法治化、規范化發展,以及優化營商環境,都具有重大意義。
近年來,黑龍江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重要進展和積極成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全面實施、公共信用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歸集共享水平大幅提升、信用承諾制落地見效、失信問題治理成效顯著、信用促進企業融資加快步入機制化軌道,社會信用體系在支撐“放管服”改革、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和社會環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制約黑龍江省社會信用體系向縱深拓展的矛盾和問題逐步顯現,亟需通過地方立法加以解決,并依法引導全社會切實增強誠信意識、構建信任機制,有力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立法守護誠信 塑造誠信龍江
條例共8章55條,主要規范了以下幾方面內容:
強化社會信用環境建設。條例細化了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領域的建設要求,并重點強調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發揮表率和示范引領作用,同時強化農村社會信用建設;明確了誠信教育和誠信文化宣傳的相關要求;突出了支持信用服務行業規范發展的相關措施。
規范社會信用信息管理活動。條例確立了公共信用信息實行目錄制管理機制,并具體規定了黑龍江省補充目錄的要素和范圍;細化了社會信用信息采集、歸集、共享和開放機制,推動其在商務、金融、民生等領域融合應用;明確了采集自然人社會信用信息的具體要求。
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條例明確了守信激勵對象的認定標準,并具體規定了激勵措施的范圍;確定了嚴重失信主體的認定標準和認定主體,并嚴格限定了失信約束措施和本省失信懲戒措施的范圍;細化了國家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失信的處理措施。
加強信用主體權益保護。條例賦予了信用主體知情、陳述、申辯等權利;明確禁止了損害信用主體權益的行為;規范了信息更正和異議處理活動;完善了信用修復機制。
突出信用監督管理機制。條例拓展了公共信用信息的應用場景;明確了應用信用承諾制的便利化機制;規范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和行業信用評價;確立了分級分類監管機制。
共建、共創、共享“誠信龍江”品牌
各地各部門將以條例頒布為契機,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作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共建、共創、共享“誠信龍江”品牌,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為黑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重要支撐保障。
在加強社會信用環境建設方面,著力提升各級政府及部門政務誠信水平,切實加強司法公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建設,開展誠信進機關、進大廳、進校園、進企業、進市場、進社區、進村屯等宣傳教育活動,大力營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社會氛圍。
在提高信用信息歸集管理水平方面,組織編制《黑龍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目錄》,規范公共信用信息采集歸集活動,并加強信用信息保護。促進社會信用體系與大數據融合發展,為信用信息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應用提供堅實基礎。
在提升信用信息應用能力方面,積極拓展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金融服務等領域的應用場景,大力倡導“信用有價”,釋放信用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效能。統籌建設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支持銀行、保險、擔保、信用服務機構接入,大力提升“信易貸”服務能力和水平,切實加強信用信息在金融領域的應用。
在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方面,完善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嚴格規范實施信用獎懲措施,并加強信用修復與異議處理,積極保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在行政管理活動中推廣應用信用承諾制,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切實發揮信用在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礎性作用。
為了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保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2022年5月13日,黑龍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了《黑龍江省社會信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作為黑龍江省第一部社會信用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地方立法,對促進黑龍江省社會信用工作法治化、規范化發展,以及優化營商環境,都具有重大意義。
近年來,黑龍江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重要進展和積極成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全面實施、公共信用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和信息歸集共享水平大幅提升、信用承諾制落地見效、失信問題治理成效顯著、信用促進企業融資加快步入機制化軌道,社會信用體系在支撐“放管服”改革、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和社會環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制約黑龍江省社會信用體系向縱深拓展的矛盾和問題逐步顯現,亟需通過地方立法加以解決,并依法引導全社會切實增強誠信意識、構建信任機制,有力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立法守護誠信 塑造誠信龍江
條例共8章55條,主要規范了以下幾方面內容:
強化社會信用環境建設。條例細化了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領域的建設要求,并重點強調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發揮表率和示范引領作用,同時強化農村社會信用建設;明確了誠信教育和誠信文化宣傳的相關要求;突出了支持信用服務行業規范發展的相關措施。
規范社會信用信息管理活動。條例確立了公共信用信息實行目錄制管理機制,并具體規定了黑龍江省補充目錄的要素和范圍;細化了社會信用信息采集、歸集、共享和開放機制,推動其在商務、金融、民生等領域融合應用;明確了采集自然人社會信用信息的具體要求。
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條例明確了守信激勵對象的認定標準,并具體規定了激勵措施的范圍;確定了嚴重失信主體的認定標準和認定主體,并嚴格限定了失信約束措施和本省失信懲戒措施的范圍;細化了國家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失信的處理措施。
加強信用主體權益保護。條例賦予了信用主體知情、陳述、申辯等權利;明確禁止了損害信用主體權益的行為;規范了信息更正和異議處理活動;完善了信用修復機制。
突出信用監督管理機制。條例拓展了公共信用信息的應用場景;明確了應用信用承諾制的便利化機制;規范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和行業信用評價;確立了分級分類監管機制。
共建、共創、共享“誠信龍江”品牌
各地各部門將以條例頒布為契機,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作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共建、共創、共享“誠信龍江”品牌,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為黑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重要支撐保障。
在加強社會信用環境建設方面,著力提升各級政府及部門政務誠信水平,切實加強司法公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建設,開展誠信進機關、進大廳、進校園、進企業、進市場、進社區、進村屯等宣傳教育活動,大力營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社會氛圍。
在提高信用信息歸集管理水平方面,組織編制《黑龍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目錄》,規范公共信用信息采集歸集活動,并加強信用信息保護。促進社會信用體系與大數據融合發展,為信用信息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應用提供堅實基礎。
在提升信用信息應用能力方面,積極拓展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金融服務等領域的應用場景,大力倡導“信用有價”,釋放信用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效能。統籌建設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支持銀行、保險、擔保、信用服務機構接入,大力提升“信易貸”服務能力和水平,切實加強信用信息在金融領域的應用。
在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方面,完善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嚴格規范實施信用獎懲措施,并加強信用修復與異議處理,積極保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在行政管理活動中推廣應用信用承諾制,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切實發揮信用在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礎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