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委統一部署,2021年8月26日—8月30日,區委第一巡察組對高新開發公司黨總支進行了巡察。2021年12月23日,區委巡察組向高新開發公司黨總支反饋了巡察意見。根據巡察工作要求,現將整改進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強化責任擔當,把巡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高新開發公司黨總支把巡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始終站在講政治、講大局、講黨性的高度,深刻認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區委的部署要求上來,以高度的思想自覺正視問題,以強烈的緊迫意識改正問題,切實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認識,把握整改要求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和依法治國、依規治黨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省、市、區委關于反腐倡廉建設的工作部署。針對本次巡察整改“回頭看”,認真學習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商麗萍在區委巡察“回頭看”情況反饋會上的講話精神,緊緊聚焦巡察“回頭看”反饋意見建議,及時召開專題研究會議,要求全公司上下敢于負責、勇于擔當,以釘釘子的精神鍥而不舍地推進整改,保證思維到位、行動到位,通過巡察整改整出精氣神、整出高標準、整出好生態。
(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整改任務
成立由黨總支書記勞唯中任組長,副書記鐘德萍任副組長,各支部、部門、項目部負責人為組員的巡察“回頭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群辦。召開巡察整改專題研究會,對照巡察組反饋意見,逐條進行責任分解,逐個明確責任領導、承辦單位及整改時限。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拿出具體詳細的整改措施,并根據巡察辦要求明確時間節點和具體目標。
(三)堅持上下聯動,狠抓督導落實
結合公司實際,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推進機制。建立例會協調機制,每周聽取相關部門整改落實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建立工作臺賬機制,要求各部門建立整改落實工作臺賬,確保踏石留印、抓鐵有痕。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凡發現對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不重視、不認真、不負責、不到位的,嚴肅追究責任領導和責任部門責任。
巡察反饋問題7個,目前已經整改完成6個、正在整改1個(重組前高新總公司全資子公司杭州超峰電子設備廠應注銷未注銷問題)。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20人,新建制度1項,完善制度2項。
二、堅持問題導向,不折不扣抓好區委巡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一)在“落實上一輪區委巡察反饋意見情況”方面
1.關于“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還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
(1)針對“2021年上半年意識形態工作分析研判未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①2021年9月15日發布《關于成立公司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高新總支委〔2021〕第6號),由黨總支書記勞唯中任組長,黨總支委員任副組長,嚴格按照意識形態責任制要求研究制定工作實施方案;②2021年分別于9月27日、12月14日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今后每年至少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兩次。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關于“選人用人工作不夠規范”問題的整改。
(2)針對“2020年7月在對中層干部的選拔過程中,對提拔人員未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問題。
整改情況:①2020年7月選拔的中層干部根據考察實際情況整理完成書面考察材料;②修訂公司《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管理辦法》(高新開發〔2021〕56號、杭奧濱文〔2021〕4號),進一步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3.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問題”的整改。
(3)針對“2021年第二季度未專題分析研究”問題。
整改情況: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要求,每季度按時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題研究會議,并邀請區紀委第三紀檢組參加。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4)針對“把日常談話教育作為巡察整改的談話教育”問題。
整改情況:由黨總支書記勞唯中、副書記鐘德萍在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7日期間,與本次巡察“回頭看”發現問題涉及的4個部門(項目部)負責人,以及上一輪巡察發現問題涉及的16個部門(項目部)負責人以“一對一”形式開展巡察整改談話教育,進一步抓好整改落實,堅持長效管理。
該項任務已于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
4.關于“支部建設不夠規范”的整改。
(5)針對“個別黨支部會議記錄不夠完整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①由黨群辦指導督促兩個支部對臺賬記錄進行優化整改;②嚴格按照上級黨組織要求,進一步加強黨支部規范化建設,2021年12月16日,由黨群辦牽頭對兩個支部的6名支部委員會委員開展基層黨務工作再學習再培訓,學習了“黨務工作者必備基本素質”“‘三會一課’制度的形成與發展”“組織生活會形式”等基礎黨務知識。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在“區屬國企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存在問題”方面
5.關于“應注銷的子公司未注銷”的整改。
(6)針對“全資子公司杭州超峰電子設備廠,1993年成立,名下已無資產、無經營。經查,目前被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失信名單”問題。
整改情況:由公司黨總支書記牽頭,綜合辦專人落實該專項工作推進。同時,將此問題整改納入公司重點推進事項,全力推進問題整改。經與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商事登記處協商,杭州超峰電子設備廠注銷事宜作為疑難事項辦理,初步明確的注銷流程為:一是提供杭州超峰電子設備廠開辦注冊資料;二是由主管部門、出資人同意注銷;三是完成公司稅務注銷;四是提供主管部門、出資人變更情況證明材料;五是工商申報注銷。目前(截至2022年2月24日),經商事登記系統查詢及公司歷史檔案查詢,均無法找到杭州超峰電子設備廠營業執照原件和公章。經與市場監管局溝通,按登報遺失辦理。擬于近期在杭州日報刊登杭州超峰電子設備廠營業執照原件和公章遺失聲明。同時,正同步推進稅務注銷相關事宜。
該項任務計劃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
6.關于“部分租金收繳不夠及時”的整改。
(7)針對“名下印月尚庭496套房產(水電社區拆遷集體戶過渡房),租金未按合同約定節點執行到位,存在遲收繳情況”問題。
整改情況:①根據合同約定,租賃期2020年3月16至2022年3月15日的租金按年支付,已分別于2020年5月19日、2021年4月2日前完成當年全額租金收繳,兩年合計收繳房租8024192.64元。同時,公司持續加強對印月尚庭房產資源的管理,及時研判可能存在的問題,主動作為,確保程序到位;②加強與區委區政府、區國資、西興街道的聯系對接,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部門反饋匯報。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7.關于“業務招待標準不夠規范”的整改。
(8)針對“公司《公務(項目)接待管理制度》中規定接待用餐標準每次人均不得超過200元,與區財黨委〔2019〕4號文件中有關清廉國企業務招待管理要求不符”問題。
整改情況:參照《進一步加強清廉國企建設的若干規定(試行)》(區財黨委〔2019〕4號)文件,修訂完善《公務(項目)接待管理制度》(高新開發〔2021〕83號、濱江奧體開發〔2021〕32號),明確企業負責人開展商務招待活動,用餐標準每次人均不得超過260元(含酒水、飲料),其他公務招待活動參照黨政機關公務接待標準執行。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突出持續整改,著力鞏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當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下一步,高新開發公司黨總支將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化整改落實,進一步鞏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進各項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強化黨的領導,不斷提高統領事業發展的能力。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為最重大的政治原則,不斷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能力建設,增強對各項工作的前瞻性和預見性,調動班子成員的向心力和積極性,增強班子凝聚力、戰斗力和整體合力。夯實基層黨組織建設,進一步強化基層黨組織整體功能,嚴格黨內生活,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
(二)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全面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堅持把履行管黨治黨責任作為最根本的政治責任,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制度和工作機制。深入開展推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常態化制度化工作,推動全體黨員干部加強黨性鍛煉。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堅持將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學習黨章、尊崇黨章,自覺接受監督。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落實“兩個責任”,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努力實現干部清正、職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規矩,著力構建長效機制。運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深入開展紀律教育,認真學習貫徹兩個《準則》、四個《條例》,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牢固樹立黨章、黨規、黨紀意識。要用鐵的紀律整治各種頂風違紀行為,做到執紀必嚴,違紀必糾,有責必問,問責必嚴。從嚴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強力正風肅紀,堅決遏制“四風”反彈。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推動整改問題解決到位,落實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帶好隊伍,為國企發展提供不竭動力。強化落實“兩個責任”,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項集體討論決定制度,發揮班子的集體領導力,提高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水平。持續強化黨性黨規教育,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正確處理好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與推動當前工作的關系,著力圍繞服務群眾推動當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體現在整改落實的具體舉措上,體現在實實在在為群眾辦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事業發展的強勁動力。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與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71-89962748;郵政信箱:杭州市濱江區濱安路1338號黨群辦公室;電子郵箱:gjblhw17328859291@163.com。
中共杭州高新開發建設管理運營有限公司總支部委員會
2022年2月24日
根據區委統一部署,2021年8月26日—8月30日,區委第一巡察組對高新開發公司黨總支進行了巡察。2021年12月23日,區委巡察組向高新開發公司黨總支反饋了巡察意見。根據巡察工作要求,現將整改進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強化責任擔當,把巡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高新開發公司黨總支把巡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始終站在講政治、講大局、講黨性的高度,深刻認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區委的部署要求上來,以高度的思想自覺正視問題,以強烈的緊迫意識改正問題,切實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認識,把握整改要求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和依法治國、依規治黨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省、市、區委關于反腐倡廉建設的工作部署。針對本次巡察整改“回頭看”,認真學習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商麗萍在區委巡察“回頭看”情況反饋會上的講話精神,緊緊聚焦巡察“回頭看”反饋意見建議,及時召開專題研究會議,要求全公司上下敢于負責、勇于擔當,以釘釘子的精神鍥而不舍地推進整改,保證思維到位、行動到位,通過巡察整改整出精氣神、整出高標準、整出好生態。
(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整改任務
成立由黨總支書記勞唯中任組長,副書記鐘德萍任副組長,各支部、部門、項目部負責人為組員的巡察“回頭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群辦。召開巡察整改專題研究會,對照巡察組反饋意見,逐條進行責任分解,逐個明確責任領導、承辦單位及整改時限。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拿出具體詳細的整改措施,并根據巡察辦要求明確時間節點和具體目標。
(三)堅持上下聯動,狠抓督導落實
結合公司實際,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推進機制。建立例會協調機制,每周聽取相關部門整改落實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建立工作臺賬機制,要求各部門建立整改落實工作臺賬,確保踏石留印、抓鐵有痕。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凡發現對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不重視、不認真、不負責、不到位的,嚴肅追究責任領導和責任部門責任。
巡察反饋問題7個,目前已經整改完成6個、正在整改1個(重組前高新總公司全資子公司杭州超峰電子設備廠應注銷未注銷問題)。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20人,新建制度1項,完善制度2項。
二、堅持問題導向,不折不扣抓好區委巡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一)在“落實上一輪區委巡察反饋意見情況”方面
1.關于“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還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
(1)針對“2021年上半年意識形態工作分析研判未到位”問題。
整改情況:①2021年9月15日發布《關于成立公司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高新總支委〔2021〕第6號),由黨總支書記勞唯中任組長,黨總支委員任副組長,嚴格按照意識形態責任制要求研究制定工作實施方案;②2021年分別于9月27日、12月14日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今后每年至少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兩次。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2.關于“選人用人工作不夠規范”問題的整改。
(2)針對“2020年7月在對中層干部的選拔過程中,對提拔人員未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問題。
整改情況:①2020年7月選拔的中層干部根據考察實際情況整理完成書面考察材料;②修訂公司《中層管理人員選拔任用管理辦法》(高新開發〔2021〕56號、杭奧濱文〔2021〕4號),進一步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3.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問題”的整改。
(3)針對“2021年第二季度未專題分析研究”問題。
整改情況: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要求,每季度按時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題研究會議,并邀請區紀委第三紀檢組參加。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4)針對“把日常談話教育作為巡察整改的談話教育”問題。
整改情況:由黨總支書記勞唯中、副書記鐘德萍在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7日期間,與本次巡察“回頭看”發現問題涉及的4個部門(項目部)負責人,以及上一輪巡察發現問題涉及的16個部門(項目部)負責人以“一對一”形式開展巡察整改談話教育,進一步抓好整改落實,堅持長效管理。
該項任務已于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
4.關于“支部建設不夠規范”的整改。
(5)針對“個別黨支部會議記錄不夠完整規范”問題。
整改情況:①由黨群辦指導督促兩個支部對臺賬記錄進行優化整改;②嚴格按照上級黨組織要求,進一步加強黨支部規范化建設,2021年12月16日,由黨群辦牽頭對兩個支部的6名支部委員會委員開展基層黨務工作再學習再培訓,學習了“黨務工作者必備基本素質”“‘三會一課’制度的形成與發展”“組織生活會形式”等基礎黨務知識。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在“區屬國企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存在問題”方面
5.關于“應注銷的子公司未注銷”的整改。
(6)針對“全資子公司杭州超峰電子設備廠,1993年成立,名下已無資產、無經營。經查,目前被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失信名單”問題。
整改情況:由公司黨總支書記牽頭,綜合辦專人落實該專項工作推進。同時,將此問題整改納入公司重點推進事項,全力推進問題整改。經與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商事登記處協商,杭州超峰電子設備廠注銷事宜作為疑難事項辦理,初步明確的注銷流程為:一是提供杭州超峰電子設備廠開辦注冊資料;二是由主管部門、出資人同意注銷;三是完成公司稅務注銷;四是提供主管部門、出資人變更情況證明材料;五是工商申報注銷。目前(截至2022年2月24日),經商事登記系統查詢及公司歷史檔案查詢,均無法找到杭州超峰電子設備廠營業執照原件和公章。經與市場監管局溝通,按登報遺失辦理。擬于近期在杭州日報刊登杭州超峰電子設備廠營業執照原件和公章遺失聲明。同時,正同步推進稅務注銷相關事宜。
該項任務計劃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
6.關于“部分租金收繳不夠及時”的整改。
(7)針對“名下印月尚庭496套房產(水電社區拆遷集體戶過渡房),租金未按合同約定節點執行到位,存在遲收繳情況”問題。
整改情況:①根據合同約定,租賃期2020年3月16至2022年3月15日的租金按年支付,已分別于2020年5月19日、2021年4月2日前完成當年全額租金收繳,兩年合計收繳房租8024192.64元。同時,公司持續加強對印月尚庭房產資源的管理,及時研判可能存在的問題,主動作為,確保程序到位;②加強與區委區政府、區國資、西興街道的聯系對接,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部門反饋匯報。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7.關于“業務招待標準不夠規范”的整改。
(8)針對“公司《公務(項目)接待管理制度》中規定接待用餐標準每次人均不得超過200元,與區財黨委〔2019〕4號文件中有關清廉國企業務招待管理要求不符”問題。
整改情況:參照《進一步加強清廉國企建設的若干規定(試行)》(區財黨委〔2019〕4號)文件,修訂完善《公務(項目)接待管理制度》(高新開發〔2021〕83號、濱江奧體開發〔2021〕32號),明確企業負責人開展商務招待活動,用餐標準每次人均不得超過260元(含酒水、飲料),其他公務招待活動參照黨政機關公務接待標準執行。
該項任務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突出持續整改,著力鞏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當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下一步,高新開發公司黨總支將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化整改落實,進一步鞏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進各項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一)強化黨的領導,不斷提高統領事業發展的能力。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為最重大的政治原則,不斷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能力建設,增強對各項工作的前瞻性和預見性,調動班子成員的向心力和積極性,增強班子凝聚力、戰斗力和整體合力。夯實基層黨組織建設,進一步強化基層黨組織整體功能,嚴格黨內生活,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
(二)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全面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堅持把履行管黨治黨責任作為最根本的政治責任,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制度和工作機制。深入開展推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常態化制度化工作,推動全體黨員干部加強黨性鍛煉。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堅持將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學習黨章、尊崇黨章,自覺接受監督。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落實“兩個責任”,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努力實現干部清正、職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規矩,著力構建長效機制。運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深入開展紀律教育,認真學習貫徹兩個《準則》、四個《條例》,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牢固樹立黨章、黨規、黨紀意識。要用鐵的紀律整治各種頂風違紀行為,做到執紀必嚴,違紀必糾,有責必問,問責必嚴。從嚴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強力正風肅紀,堅決遏制“四風”反彈。健全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推動整改問題解決到位,落實到位。
(四)努力抓好班子帶好隊伍,為國企發展提供不竭動力。強化落實“兩個責任”,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項集體討論決定制度,發揮班子的集體領導力,提高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水平。持續強化黨性黨規教育,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正確處理好巡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與推動當前工作的關系,著力圍繞服務群眾推動當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體現在整改落實的具體舉措上,體現在實實在在為群眾辦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事業發展的強勁動力。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與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71-89962748;郵政信箱:杭州市濱江區濱安路1338號黨群辦公室;電子郵箱:gjblhw17328859291@163.com。
中共杭州高新開發建設管理運營有限公司總支部委員會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