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國家發展改革委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支持浙江省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推進情況,會上關于面向高校畢業生的貸款內容介紹引發廣泛關注。

熱點問答(一)

問:創業可以申請貸款么?

解答:新聞發布會上提到的貸款政策并非新產物,具體名為創業擔保貸款,出自《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大眾創業促進就業的意見》(浙政發〔2015〕21號),目前略有迭代。根據《浙江省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試行)》(杭銀發〔2016〕6號),杭州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市區創業擔保貸款管理辦法》(杭人社發〔2016〕261號)文件,并在《關于貫徹<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杭人社發〔2019〕6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的通知》(杭人社發〔2020〕121號)文件中對創業擔保貸款額度、貼息標準內容等進行完善。

2016年以來,杭州市共發放貸款29.04億元,貼息9851.99萬元,惠及企業7883家,帶動就業37218人。

熱點問答(二)

問:創業失敗,貸款可以代償,是真的嗎?

解答:在2015年的浙政發《意見》中,明確提到:“由創業擔保基金提供擔保的貸款被認定為不良的,貸款10萬元以下的,由創業擔保基金全額代償;貸款超過10萬元的,由創業擔保基金代償80%。”這個創業擔保基金,是由政府出資。因此,由創業擔保基金代償,也可以說是由政府代償。

在杭州市,根據杭人社發〔2016〕261號:

“創業擔保貸款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向“重點人群”發放的由創業擔保基金或受托擔保機構提供擔保并免除反擔保要求的貸款;第二類是指以抵押、質押、保證等其他方式提供擔保的貸款......”(重點人群:在校大學生、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市區戶籍的登記失業人員和轉業復退軍人)

“經辦銀行對資信情況較好的一類貸款借款人,貸款金額10萬元以下的,應免除反擔保要求;貸款金額10萬元以上的,由受托擔保機構提供擔保,受托擔保機構也應免除反擔保要求。”

“對逾期3個月以上、貸款額度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一類貸款,由擔保基金在1個月內全額代償(含貸款期利息,不含逾期利息和罰息)。其他貸款逾期進入法定追償程序后,受托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貸款由擔保基金、擔保機構、經辦銀行分別承擔30%、50%、20%的貸款損失......”

明確了政府代償的具體操作。

但是,代償不等于創業者無需償還貸款。

杭人社發〔2016〕261號第十七條明文規定:發生風險的貸款經擔保基金代償后,經辦銀行仍應積極追償貸款;經追償后回收的貸款,由擔保基金、受托擔保機構和經辦銀行按代償比例分別受償;在規定期限內確實無法追償的,可按規定程序從擔保基金中核銷。

簡單來說,因創業失敗暫無法還清貸款,由財政(10萬以下、創業擔保基金擔保的一類貸款)或經辦銀行、受托擔保機構、財政三方按比例(50萬以下、受托擔保機構擔保的一類貸款)代償,由經辦銀行繼續追償。借款人的逾期未還記錄將被錄入征信系統。

熱點問答(三)

問:哪些人可以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有哪些??

解答: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且未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手續、無不良信用記錄的勞動者,在市區創辦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等經營實體(娛樂業、桑拿、按摩、網吧等國家限制行業除外)且登記注冊5年以內的,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其中,重點人群可以申請一類、二類貸款,其他人群可申請二類貸款。

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人是經營實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占有30%以上股份的合伙人、股東(以經工商部門備案的章程確定的為準);

2.申請人從事行業非娛樂業、桑拿、按摩、網吧等國家限制行業;

3.除由戶籍所在農村經濟合作社繳納社會保險費、市區戶籍人員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外,借款人應持續在其所創辦的經營實體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

4.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外,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除外)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未清償貸款;

5.申請人家庭其他成員不得以相同范圍、性質的經營項目重復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熱點問答(四)

問:按時清償貸款后,還可以享受多少貼息?

解答:“ 重點人群 ”:可貼息利率為借款合同年利率或合同約定的LP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00BP;非“ 重點人群 ”?:予以貼息的利率區間為合同約定的LPR-150BP至借款合同年利率或合同約定的LPR +300BP部分。

例:2022年2月LPR=3.7%,創業擔保貸款借款年利率為6%的情況下,“重點人群”可全額貼息,非“重點人群”貼息3.8%利率對應的利息額。

創業擔保貸款還有哪些類型?如何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如何申請貼息?......具體請查看以下政策介紹:

01創業擔保貸款的定義

創業擔保貸款是指相關經辦銀行發放的,由政府出資設立的創業擔保基金擔保、受托擔保機構擔保或以其他方式擔保,由政府予以貼息及有關補助,用于鼓勵創業及帶動就業的貸款。

02創業擔保貸款的種類

按扶持對象,創業擔保貸款分為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和企業吸納就業貸款。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向重點人群(在校大學生、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市區戶籍的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包括殘疾人)、轉業復退軍人)發放的由創業擔保基金或受托擔保機構提供擔保并免除反擔保要求的貸款(以下簡稱“一類貸款”);第二類是指以抵押、質押、保證、信用等其他方式提供擔保的貸款(以下簡稱“二類貸款”)。重點人群可申請一類、二類貸款;其他人群可申請二類貸款。

03創業擔保貸款借款、貼息的期限和次數

對按期歸還、信用狀況較好的借款對象,可多次貸款,貸款期限累計最長不超過3年或貸款次數總計不超過3次。貸款期限不能超過營業證照的有效期。

對終止創業的人員/小微企業,經辦銀行應及時收回貸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臨近法定退休年齡的,貸款期限最晚至其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為止。

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實行“先付后貼”的辦法,貼息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對創業擔保貸款產生的逾期利息、罰息不予貼息。

04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一)扶持對象范圍

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且未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手續、無不良信用記錄的勞動者,在市區創辦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等經營實體(娛樂業、桑拿、按摩、網吧等國家限制行業除外)且登記注冊5年以內的,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重點人群人員身份以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格認定時的身份為準。

對非經營實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但占有30%(含)以上股份的合伙人、股東,符合創業擔保貸款其他條件的,可以享受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其身份以經工商、民政部門備案的章程確定的為準。

(二)可申請的貸款額度

由創業擔保基金提供擔保的一類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10萬元(含);其他貸款的最高額度不超過50萬元。

(三)貼息標準和要求

對重點人群實行全額貼息,貼息利率最高不超過借款合同約定的LPR (“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簡稱)+300BP(“基點”的簡稱),其他人群可貼息利率為(LPR-150BP)至借款合同利率或最高可貼息利率部分。

除由戶籍所在農村經濟合作社繳納社會保險費、市區戶籍人員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外,借款人應持續在其所創辦的經營實體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對不符合條件的月份不予貼息。

(四)擔保條件

一類貸款 ?免除申請人的反擔保要求。10萬元及以下額度的,由創業擔保基金提供擔保;50萬元以下的,由受托擔保機構提供擔保。

二類貸款 ?需由申請人提供抵押、質押或保證等有效擔保措施,具體以經辦銀行的要求為準。對無法提供擔保的,也可請受托擔保機構提供擔保,根據受托擔保機構要求,申請人需提供一定的反擔保措施和擔保費用。

(五)貸款申請程序

貸款申請采取“資格認定+銀行受理放貸”的模式,由銀行負責申請人的貸前調查、貸款發放及貸后管理等金融相關業務。

1.資格認定申請路徑和所需材料

路徑一:申請人(在校生和市區戶籍轉業復退軍人除外)可通過微信“數智就業”小程序——“個人貸款申請”事項,按系統提示在線提交申請。

路徑二:申請人可在“浙里辦”或“浙江政務服務網”搜索“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資格認定”事項,選擇“在線辦理”,按要求上傳資料、確認信息后提交申請。

路徑三:申請人可向營業證照注冊所在街道(鄉鎮)人力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貸款資格認定并攜帶以下材料:

(1)營業證照

(2)身份證明材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證原件(在校生需提供);

②學歷證明原件(高校畢業生需提供)

——畢業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需提供);

——畢業證書和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技工院校的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需提供〕;

——畢業證書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學位證書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留學回國畢業生需提供);

(3)軍人退出現役證明及戶籍證明原件(市區戶籍轉業復退軍人需提供)。

2.申請審核通過后,區人力社保部門向借款人出具《市區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格認定表》(以下簡稱《認定表》)。 ?申請人憑《認定表》向經辦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對申請10萬元以下一類貸款的借款人,還需提交商業計劃書(項目可行性報告)、上年度資產負債表(上年度經營狀況表)等相關材料,經市創業擔保貸款評估小組評審通過的,區人力社保部門向借款人出具《認定表》。對獲得5萬元及以上大學生創業項目無償資助的人員、經評審入駐市人力社保部門認定的創業園的人員,申請10萬元以下一類貸款的,區人力社保部門可不經評審,憑大學生創業項目無償資助相關文件、入駐創業園評審資料和協議,直接出具《認定表》、簽訂擔保合同并推薦到經辦銀行。

需要受托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借款人,憑《認定表》和擔保機構所需材料向其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并取得擔保函后,向經辦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六)貼息申請路徑

路徑一:借款人按時還本付息后,“數智就業”將推送“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申領”事項,借款人確認貸款和還款等信息后提交申請。

路徑二:借款人可在“浙里辦”或“浙江政務服務網”搜索“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申領”事項,選擇“在線辦理”,按要求上傳資料、確認信息后提交申請。

路徑三:借款人向受理資格認定的街道(鄉鎮)人力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貼息,并提交申請表、還本付息憑證等資料。

貼息申請審核通過后,資金撥付到申請人。

05企業吸納就業創業擔保貸款

(一)扶持對象范圍

在市區登記注冊且納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小微企業名錄的小微企業,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1、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資格認定前1個月招用的重點人群和非市區戶籍在市區登記失業人員總數達到企業在職職工總數15%(含)以上[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含)以上];

2、與上述員工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3、單位信用記錄良好,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從事的經營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

(二)可申請的貸款額度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最高額度按“企業吸納重點人群和非市區戶籍在市區登記失業人員就業人數×20萬元”計算,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三)貼息標準

對入駐科技孵化器、經各級人力社保部門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的小微企業按借款合同約定的LPR給予全額貼息,對其他小微企業給予1.5%利率貼息。

(四)擔保條件

需由小微企業提供抵押、質押或保證等有效擔保措施,具體以經辦銀行的要求為準。對無法提供擔保的,也可請受托擔保機構提供擔保,根據受托擔保機構要求,小微企業需提供一定的反擔保措施和擔保費用。

(五)貸款申請程序

貸款申請采取“資格認定+銀行受理放貸”的模式。

1.資格認定申請路徑和所需材料

路徑一:企業(入駐科技孵化器、經各級人力社保部門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或招用人員為市區戶籍轉業復退軍人的企業除外)已辦理“杭云簽”平臺簽約的,通過微信“數智就業”小程序推送的“企業吸納就業創業擔保貸款資格認定”事項,按系統提示在線提交申請。

路徑二:申請人可在“浙里辦”或“浙江政務服務網”搜索“企業吸納就業創業擔保貸款資格認定”事項,選擇“在線辦理”,按要求上傳資料、確認信息后提交申請。

路徑三:向營業執照注冊所在區人力社保部門提出資格認定申請,并攜帶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招用人員身份證明(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軍人退出現役證明、相關人員戶籍證明)原件;

(3)需提供的其他資料(入駐科技孵化器、經各級人力社保部門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的還需提供由孵化器或創業孵化基地出具的入駐孵化證明)。

2.銀行受理放貸

申請通過后,申請企業憑資格認定證明(浙里辦、辦事窗口申請)或通知短信、辦件結果(“數智就業”上申請)前往自選的經辦銀行申請貸款。由銀行負責申請企業的貸前調查、貸款發放及貸后管理等金融相關業務。

(六)貼息申請路徑

路徑一:企業按時還本付息后,“數智就業”將推送“企業吸納就業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申領”事項,經辦人確認貸款和還款等信息后在線提交申請。

路徑二:借款人可在“浙里辦”或“浙江政務服務網”搜索“企業吸納就業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申領”事項,選擇“在線辦理”,按要求上傳資料、確認信息后提交申請。

路徑三:經辦人向受理資格認定的區人力社保部門申請貼息,提交還本付息憑證、借款期間新招用人員的資格證明(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軍人退出現役證明、相關人員戶籍證明)原件。

貼息申請審核通過后,資金撥付到企業。

06貸款代償

(一)對10萬元以下、由擔保基金提供擔保的一類貸款,逾期3個月以上,由擔保基金在1個月內全額代償(含貸款期利息,不含逾期利息和罰息,市級、區級擔保基金各分擔50%,下同)。

(二)對50萬元以下、由受托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一類貸款,貸款逾期進入法定追償程序后,由擔保基金、擔保機構、經辦銀行分別承擔30%、50%、20%的貸款損失。

(三)二類創業擔保貸款由擔保基金、經辦銀行分別承擔80%、20%的貸款損失;企業吸納就業創業擔保貸款由擔保基金、經辦銀行分別承擔10%、90%的貸款損失。

07其他

(一)高校畢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以上畢業生。經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取得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技工院校畢業生,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高級工、技師培養階段的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同等享受此政策。

(二)畢業5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資格認定,每次申請時間距畢業證明的畢業時間不超過5年。

(三)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外,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未清償貸款(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以內高校畢業生除外)。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家庭其他成員不得以相同范圍、性質的經營項目重復申請創業擔保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