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
根據《浙江省農業農村廳?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種糧補貼動態調整實施辦法的通知》(浙農種發〔2022〕6號)要求,結合省發展改革委成本調查監審局對相關農資價格監測測算結果,經研究,決定啟動實施2022年度省級規模種糧動態補貼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
全年稻麥種植、油菜種植、一季旱糧種植和“三園”地間作套種同一旱糧作物(不含大小麥)50畝以上的規模化種植主體。
二、補貼標準
按照農資價格監測測算結果,確定2022年度省級規模種糧動態補貼標準為22元/畝。
三、資金發放
省級規模種糧動態補貼的申報、核定、公示、發放等程序,與省級糧油規模種植補貼同步進行。各地可視情先行墊付或在省級預撥下達的相關政策性補貼預撥資金中先行兌付。待年度結束后,省財政將根據各地實際種植情況據實結算;寧波市所需資金由當地負責籌措落實。
四、工作要求
實施規模種糧動態補貼政策事關農民群眾切身利益,涉及面廣。各地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健全農業農村、財政等部門及鄉鎮(街道)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層層壓實責任,切實抓好政策落實;要加強政策宣傳和解讀,提高種糧收益預期,充分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同時,鼓勵各地參照省級做法,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相應政策制度,切實保障農民種糧效益。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浙江省財政廳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