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業,是普惠金融的重點服務對象。面對無法提供充足抵押物的中小微企業,如何將信用良好的市場主體盡可能多地篩選出來?答案是利用更多高質量的信用信息去甄別出風險較低的企業,減少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
今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文件中前瞻性提出加強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
那么,公共信用信息是什么?優勢又在哪里?
公共信用信息是指國家機關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等,在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產生、獲取的社會信用信息。因此,公共信用信息的優勢主要有四點:一是相對可靠權威。公共信用信息的來源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等權威機構,是一種相對客觀權威、難以造假的可靠數據。二是對市場主體覆蓋面廣。得益于對公共事務的高度參與,市場主體不可能沒有被記錄的公共信用信息。只要企業注冊,必然有工商登記信息。只要企業運作,納稅和公共事業繳費數據必然產生。行政檢查、實控人情況等一系列數據也必然存在于相關行政部門中。三是能夠較好反映企業信用風險。企業大多數重要的市場決策行為都會提前在各行業主管部門中的公共信用信息庫中留下痕跡,順著這些痕跡并結合歷史進行大數據分析,能夠在其中捕捉到一般性規律。例如:企業的水電氣使用量、物流信息、納稅金額能反映生產銷售狀況;社保、公積金繳納人數和基數能反映信心和規模擴張計劃;行政許可能反映業務收入來源;行政獎勵和處罰能反映履行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的能力和意愿;司法信息能反映業務風險領域等。四是時效性較強。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公共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公共事業繳費數據則是按月產生并更新。
顯然,在大數據技術下,公共信用信息可以作為金融信息的重要補充,提升信貸資源的配置效率。但是,當前公共信用信息的金融價值并沒有得到金融機構的充分挖掘。一是分析不足。金融機構較少關注企業公共信用信息,即便關注也幾乎只關注數值型數據,最多傾向于使用和收入及償債能力存在明顯線性關系的公共信用信息。如不動產、納稅、用電、社保和公積金繳納等,對文本型數據缺乏關注。對公共信用信息和信用風險水平之間存在的非線性關系挖掘不足,導致大量有價值的公共信用信息被錯過。二是應用不足。金融機構對企業的行政獎勵、榮譽稱號、表彰、慈善行為等正面公共信用信息利用較少,而對沒有準時足額納稅、處罰、列入被執行名單等負面信息關注較多,并且多用于輔助參考以防萬一。在金融產品設計和授信審批中,缺乏公共信用信息變量或權重較低,公共信用信息在實際信貸業務中僅僅起到“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的作用。這容易造成金融機構在考慮公共信用信息后反而提升了信貸審核門檻,降低社會整體信貸投放數量。
那么,金融機構應該如何加強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更好發揮二者合力,擴大普惠金融覆蓋面呢?關鍵在于加大公共信用信息的深度分析、應用力度。
一是提升對公共信用信息的深度分析能力。要充分運用數據挖掘尤其是文本挖掘等技術,對企業的公共信用信息進行深度分析,對不同信用水平的市場主體表現在公共信用信息中的特征進行提煉,尤其注重挖掘財務數據一般但銀行信用良好的市場主體的公共信用信息特征,發現企業真實信用水平。二是加大公共信用信息的應用力度。創新設計更多專項金融產品,循序漸進應用公共信用信息。在授信業務中逐步納入更多正面公共信用信息并賦予更高權重。在運用過程中不斷反饋使用效果和優化指標。切實將公共信用信息打造為企業的“第四張報表”,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對信用風險的解釋能力和預測效果,更好協同金融信息對企業進行精準風險定價。
(作者:程功,單位:重慶市巴南區發展改革委)
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業,是普惠金融的重點服務對象。面對無法提供充足抵押物的中小微企業,如何將信用良好的市場主體盡可能多地篩選出來?答案是利用更多高質量的信用信息去甄別出風險較低的企業,減少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
今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文件中前瞻性提出加強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
那么,公共信用信息是什么?優勢又在哪里?
公共信用信息是指國家機關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等,在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產生、獲取的社會信用信息。因此,公共信用信息的優勢主要有四點:一是相對可靠權威。公共信用信息的來源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等權威機構,是一種相對客觀權威、難以造假的可靠數據。二是對市場主體覆蓋面廣。得益于對公共事務的高度參與,市場主體不可能沒有被記錄的公共信用信息。只要企業注冊,必然有工商登記信息。只要企業運作,納稅和公共事業繳費數據必然產生。行政檢查、實控人情況等一系列數據也必然存在于相關行政部門中。三是能夠較好反映企業信用風險。企業大多數重要的市場決策行為都會提前在各行業主管部門中的公共信用信息庫中留下痕跡,順著這些痕跡并結合歷史進行大數據分析,能夠在其中捕捉到一般性規律。例如:企業的水電氣使用量、物流信息、納稅金額能反映生產銷售狀況;社保、公積金繳納人數和基數能反映信心和規模擴張計劃;行政許可能反映業務收入來源;行政獎勵和處罰能反映履行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的能力和意愿;司法信息能反映業務風險領域等。四是時效性較強。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公共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公共事業繳費數據則是按月產生并更新。
顯然,在大數據技術下,公共信用信息可以作為金融信息的重要補充,提升信貸資源的配置效率。但是,當前公共信用信息的金融價值并沒有得到金融機構的充分挖掘。一是分析不足。金融機構較少關注企業公共信用信息,即便關注也幾乎只關注數值型數據,最多傾向于使用和收入及償債能力存在明顯線性關系的公共信用信息。如不動產、納稅、用電、社保和公積金繳納等,對文本型數據缺乏關注。對公共信用信息和信用風險水平之間存在的非線性關系挖掘不足,導致大量有價值的公共信用信息被錯過。二是應用不足。金融機構對企業的行政獎勵、榮譽稱號、表彰、慈善行為等正面公共信用信息利用較少,而對沒有準時足額納稅、處罰、列入被執行名單等負面信息關注較多,并且多用于輔助參考以防萬一。在金融產品設計和授信審批中,缺乏公共信用信息變量或權重較低,公共信用信息在實際信貸業務中僅僅起到“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的作用。這容易造成金融機構在考慮公共信用信息后反而提升了信貸審核門檻,降低社會整體信貸投放數量。
那么,金融機構應該如何加強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更好發揮二者合力,擴大普惠金融覆蓋面呢?關鍵在于加大公共信用信息的深度分析、應用力度。
一是提升對公共信用信息的深度分析能力。要充分運用數據挖掘尤其是文本挖掘等技術,對企業的公共信用信息進行深度分析,對不同信用水平的市場主體表現在公共信用信息中的特征進行提煉,尤其注重挖掘財務數據一般但銀行信用良好的市場主體的公共信用信息特征,發現企業真實信用水平。二是加大公共信用信息的應用力度。創新設計更多專項金融產品,循序漸進應用公共信用信息。在授信業務中逐步納入更多正面公共信用信息并賦予更高權重。在運用過程中不斷反饋使用效果和優化指標。切實將公共信用信息打造為企業的“第四張報表”,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對信用風險的解釋能力和預測效果,更好協同金融信息對企業進行精準風險定價。
(作者:程功,單位:重慶市巴南區發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