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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業主可能會碰到通過物業交水電燃氣費等情況。有業主反映,“物業企業在幫忙收一些水電氣費用等,有時莫名其妙會多出一筆錢,我想知道其中哪些費用物業企業是不能收取的?”
新《條例》第五十九條明確規定,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應當服務到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最終用戶,并向最終用戶收取費用。物業服務人接受專業單位委托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周轉金、保證金等費用。
也就是說,業主通過物業交納水電燃氣費等,切記不用額外繳納手續費、保證金等費用。
還有要注意的是,專業單位不得強制物業服務人代收費用,不得因物業服務人拒絕代收費用而停止向最終用戶提供服務。
此外,物業服務人退出物業管理區域時已代收但未向專業單位繳清的費用,專業單位應當請求原物業服務人償還,不得因此停止向最終用戶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