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小區交付使用多年后,很多業主都會碰上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維修更新的情況。這時,大家都會想到動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怎么用,什么情況下可以用快速簡易的方法申請到?按照原《條例》規定,僅規定電梯、消防設施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維修項目可以按照簡易程序申請使用物業維修資金。為更好地保障業主切身利益,發揮好物業維修資金的作用,新《條例》明確新增4種可以按照簡易程序申請使用物業維修資金的情況,即“建筑外立面存在脫落危險”“圍墻、道路坍塌”“屋頂、外墻滲漏”“排水設施嚴重堵塞或者損壞”。

如上述情況要立即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維修方案經業委會審核,并經街道、鄉鎮或其委托的居委會確認后,可以不經業主共同決定,直接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