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現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和《杭州市濱江區重大決策公眾參與工作辦法》的相關規定,就《濱江區戶外廣告店招店牌整治方案》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

一、意見征求時間

2021年8月20日-9月20日

二、意見反饋渠道

1、電話反饋

請將有關意見反饋高新區(濱江)城管局辦公室,聯系人:趙倩,聯系電話:86038969

2、郵件反饋

請將有關建議電子文檔發送至郵箱:hehe0166@163.com。

3、信函反饋

請將信函寄送至高新區(濱江)城管局(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358號彩宏大廈615,郵編:310052)。來稿請附姓名、聯系方式。

杭州市濱江區城管局

2021年8月20日

附件:濱江區“迎亞運”市容市貌.docx

《濱江區“迎亞運”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起草情況說明

現將《濱江區“迎亞運”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起草情況說明如下。

一、《實施方案》出臺背景

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迎亞運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2022年亞運會城市管理保障工作,進一步提升我區市容市貌和社會治理水平,彰顯城市品質,營造“迎亞運”良好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二、《實施方案》起草的目的意義

圍繞“數智杭州·宜居天堂”目標,按照“無街不美景、無處不精細”的要求,開展城市家具、戶外廣告(招牌)、電子走字屏、各類宣傳設施和車輛亂涂亂貼、破損不潔等市容市貌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設置標準、審批備案流程及管理養護要求,著力治理違法違規設置、重復設置、失管失修、功能殘缺、品質不高、閑置廢棄、亂貼亂畫等問題,建立健全市容市貌長效管理機制,為舉辦2022年亞運會、加快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產業園區,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提供良好環境秩序和氛圍。

三、《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及有關說明

(一)條塊聯動,統分結合。采取“條塊結合、以條為主、以塊兜底”的辦法,按照“產權單位負責、屬地兜底管理”的原則,統籌推進、分頭實施、分塊負責、分類施策,形成合力,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二)嚴控增量,規范存量。堅持依法從嚴管理,對新增設施嚴把準入條件,嚴控增量;暫停所有電子走字屏的審批備案。對現有存量部分設施,符合保留條件的,一律按管理要求履行審批、備案、登記、報備手續,并根據實際情況作提升改造;違法違規設置、不符合保留條件的,一律依法拆除。

(三)數字賦能,提質增效。強化信息化技術在市容市貌管理中的運用,構建“一張清單一張網”管理平臺,對城市家具實施編碼(標簽)和廣告(招牌)感知系統管理,落實動態更新維護,構建系統完備、互聯互通、集約共享的數字化管理模式。


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濱江區“迎亞運”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

《濱江區“迎亞運”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6月10日

濱江區“迎亞運”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迎亞運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2022年亞運會城市管理保障工作,進一步提升我區市容市貌和社會治理水平,彰顯城市品質,營造“迎亞運”良好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圍繞“數智杭州·宜居天堂”目標,按照“無街不美景、無處不精細”的要求,開展城市家具、戶外廣告(招牌)、電子走字屏、各類宣傳設施和車輛亂涂亂貼、破損不潔等市容市貌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設置標準、審批備案流程及管理養護要求,著力治理違法違規設置、重復設置、失管失修、功能殘缺、品質不高、閑置廢棄、亂貼亂畫等問題,建立健全市容市貌長效管理機制,為舉辦2022年亞運會、加快建設世界一流高科技產業園區,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提供良好環境秩序和氛圍。

二、基本原則

(一)條塊聯動,統分結合。采取“條塊結合、以條為主、以塊兜底”的辦法,按照“產權單位負責、屬地兜底管理”的原則,統籌推進、分頭實施、分塊負責、分類施策,形成合力,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二)嚴控增量,規范存量。堅持依法從嚴管理,對新增設施嚴把準入條件,嚴控增量;暫停所有電子走字屏的審批備案。對現有存量部分設施,符合保留條件的,一律按管理要求履行審批、備案、登記、報備手續,并根據實際情況作提升改造;違法違規設置、不符合保留條件的,一律依法拆除。

(三)數字賦能,提質增效。強化信息化技術在市容市貌管理中的運用,構建“一張清單一張網”管理平臺,對城市家具實施編碼(標簽)和廣告(招牌)感知系統管理,落實動態更新維護,構建系統完備、互聯互通、集約共享的數字化管理模式。

三、整治范圍

濱江區全域范圍并開展示范街區和場館周邊道路的整治創建工作。

1. 創建省級“街容示范街”:江南大道、濱安路;

2. 創建“一區(縣、市)一品牌”精細化管理區域:

江漢路(江暉路-月明路區域,含龍湖天街商貿區),以及由聞濤路、阡陌路、月明路、春曉路、通和路合圍的核心區域;

3. 亞運場館:杭州奧體博覽城主體育館、杭州奧體博覽城網球中心、濱江區體育館場館周邊。

4. 全域分類整治區域:商業綜合體、主要道路、次要道路、背街小巷、其他區域。

四、整治內容

(一)城市家具。即亭棚(電話亭、報刊亭、崗亭、公共自行車亭)、桿件(交通設施桿、監控桿、路燈桿附屬設施)、箱體(交接箱、配電箱、線纜箱)、標牌(路名牌、指路牌、指示牌、警示牌)、監控探頭等五大類設施。

(二)戶外廣告(招牌)。即違法違規設置、私搭私建、品質不高、影響市容的廣告;“一店多招”、三層及以上違規設置的招牌。

(三)電子走字屏。即未經審批(備案)擅自設置或未按審批(備案)要求設置的走字、滾動字、簡單圖形等各類電子顯示屏。

(四)各類宣傳設施。即各類未按規定隨意設置的橫幅(條幅、直幅)、道旗、標語牌等宣傳設施。

(五)車容車貌。即車身外觀亂涂亂貼、破損不潔等影響市容的機動車。

五、職責分工

(一)城市家具類

亭棚由區公安分局、區交警大隊、郵政濱江分公司、電信濱江分局等產權單位、各屬地街道負責;

桿件及附屬設施由區政法委、區公安分局、區交警大隊、區數據資源局、區城管局等產權單位、各屬地街道負責;監控探頭由區公安局統一負責;

箱體由區城管局、濱江供電分局、移動濱江分公司、聯通濱江分公司、電信濱江分公司、鐵塔濱江分公司、華數第二分公司等產權單位、各屬地街道負責;

標牌由區城管局、區交警大隊、區住建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區民政局、區教育局、交通執法大隊等產權單位、各屬地街道負責;

責任主體不清晰、無主的城市家具,由各屬地街道兜底負責。

(二)戶外廣告(招牌、匾額)

由各街道牽頭,區城管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等職能部門配合,根據職責聯合開展戶外廣告(招牌)整治整改工作。

(三)電子走字屏

根據條線管理職責范圍,由區公安分局、區社發局、區教育局、區交警大隊、交通執法大隊等職能部門、各屬地街道負責督促整改;對商業經營中違規設置的,由各街道牽頭,區城管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等職能部門配合,根據職責聯合開展整治整改工作。

(四)各類宣傳設施

由區城管局、區政法委、區公安分局、區文明辦,以及各屬地街道等設置單位、各屬地街道督促整改到位。

(五)車容車貌

公安交警、交通運輸、城市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各類運營車輛的監督管理,并開展聯合執法整治。

六、工作步驟

(一)排查梳理,自查自改(2021年5月底前)。按照“誰設置誰整改”的總體要求,各部門和單位結合亞運場館“最后一公里”建設工作,開展市容市貌問題的排查梳理,摸清底數,形成問題清單,自查自改。區城管局數字城管在5月底前完成全區示范道路、綜合體、主(次)要道路、背街小巷)城市家具、戶外廣告(招牌)、電子走字屏的采集工作,并形成整改問題分類清單。

(二)依法依規,補辦手續(2021年6月底前)。在前期排查梳理的基礎上,對于擬保留的相關設施,尚未辦理相關手續的依法辦理審批、備案或登記、報備手續;需要整治提升的按照規范標準開展整治提升。

(三)集中清理,落實長效(2021年6月起)。集中開展違法違規設置影響市容市貌設施清理工作,2021年6月底前完成省級“街容示范街”“一區(縣、市)一品牌”精細化管理區域及亞運場館周邊道路的整治工作;10月底前完成主、次要道路整治工作;12月底前完成背街小巷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濱江區“迎亞運”市容市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局,建立整治工作聯絡員和周例會制度。整治辦公室負責市容市貌整治的督查考核、指導協調等各項工作。

(二)夯實工作責任。各街道各部門要根據任務分工和階段性要求,細化落實本轄區、本行業實施方案,認真對照法律法規、標準制度,做好摸底排查、自查自改、信息報送等工作。整治工作納入區“美麗杭州”創建暨“迎亞運’城市環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長效管理考核,每周點評通報。

(三)強化示范帶動。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要發揮示范帶頭作用,積極開展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市容市貌整治工作;職能部門對本系統內市容市貌問題的整治開展督促指導;城管部門要加強對非國有企業(單位)設置情況的檢查指導,以點帶面,以面帶全,有效推進。

(四)營造良好氛圍。區宣傳、信訪及城管等部門要加強宣傳引導和信訪輿情管控,引導社會各界正確認識和支持市容市貌整治工作,自覺接受新聞媒體、市民群眾等各方監督,不斷增強市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附件:1. 濱江區“迎亞運”市容市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2. 市容景觀專項整治提升標準和要求

附件1

濱江區“迎亞運”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對“迎亞運”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工作,經區政府同意,決定設立迎亞運市容市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現將領導小組成員及其辦公室成員名單通知如下。

組? 長:李志龍

副組長:周力軍

成? 員:馬世煒(區府辦)

李樹人(區城管局)

應? 軍(區信訪局)

周? 皓(區數字化改革專班)

任? 勇(區委宣傳部)

涂益平(區考評辦)

夏劍兵(區委政法委)

來江飛(區教育局)

李? 震(區公安分局)

馬劍平(區民政局)

顧華鋒(區財政局)

郁廷棟(區住建局)

陳月利(區社發局)

錢毓軍(區市監局)

宓偉慶(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

張? 劍(區交警大隊)

王? 慶(濱江交通執法大隊)

周? 翔 (西興街道)

周小剛 (長河街道)

來惟貧 (浦沿街道)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局),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執行領導小組各項決策部署,開展市容市貌整治的督查考核、指導協調等各項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城管局局長李樹人同志兼任。

附件2

市容景觀專項整治提升標準和要求

類別

設施名稱

整治標準和要求

責任單位

城市家具

報刊亭、電話亭、崗亭、公共自行車等亭棚

1.清除整治未經審批備案違規設置、閑置廢棄、無序搭建的亭棚。

2.雖經審批和備案、登記,但外觀破損不潔、功能缺失不全、占壓盲道、與城市景觀風貌不協調的亭棚。

3.對違規設置廣告、違規開展經營活動的亭棚。

由區公安分局、區交警大隊、郵政濱江分公司、電信濱江分局等產權單位、各屬地街道負責;

交通設施桿、監控桿、路燈桿等桿件及附屬設施,監控探頭

1.清除未經審批備案違規設置、限制廢棄的桿件。

2.設置不規范,存在破損、銹蝕、倒伏、污跡、與城市景觀風貌不協調等情況的桿件。

3.具備合計、合網條件的,應要求實行多桿合一、多網合一、多(探)頭合一。

由區政法委、區公安分局、區交警大隊、區數據資源局、區城管局等產權單位 、各屬地街道負責;

監控探頭由區公安局統一負責;

交接箱、配電箱、線纜箱等箱體

1. 清除未經審批備案違規設置、限制廢棄的箱體。

2.設置不規范、維護不到位、存在破損、污跡、亂張貼、占壓忙道等情況的箱體。

3.具備合箱條件的,應按要求實行多箱合一。

由區城管局、濱江供電分局、移動濱江分公司、聯通濱江分公司、電信濱江分公司、鐵塔濱江分公司、華數第二分公司等產權單位、各屬地街道負責;

路名牌、指路牌、指示牌、警示牌等標牌

1.清除未經審批備案無序設置的標牌。

2.設置不規范,存在破損、銹蝕、倒伏、污跡、內容錯誤與城市景觀風貌不協調等情況的標牌。

3.開展集約整合設置,具備合牌條件的,應按要求實行多牌合一。

由區城管局、區交警大隊、區住建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區民政局、區教育局、交通執法大隊等產權單位、各屬地街道負責;

類別

設施名稱

整治標準和要求

責任單位

戶外廣告(招牌)

廣告(招牌、匾額等)

1.未經審批備案違法規定設置的廣告;

2.品質不高,影響市容景觀的廣告;

3.“一店多招”、三樓及以上設置的店招店牌;

4.燈箱式廣告(招牌)未采用內置光源的

由各街道牽頭,區城管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等職能部門配合,根據職責聯合開展戶外廣告(招牌)整治整改工作。

電子走字屏

走字、滾動字、簡單圖形電子顯示屏等

1.即日起暫停所有電子屏的審批備案;

2.未審批備案的電子走字屏一律取締;

3.在審批備案期間內,未按備案要求設置的,立即拆除;按備案要求設置的、備案期滿后、不再受理備案、同時拆除。

根據條線管理職責范圍,由區公安分局、區社發局、區教育局、區交警大隊、交通執法大隊等職能部門、各屬地街道負責督促整改;對商業經營中違規設置的,由各街道牽頭,區城管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等職能部門配合。

各類宣傳設施

橫幅(條幅、直幅)、道旗、標語牌等

未按要求審批備案的公益廣告

由區城管局、區政法委、區公安分局、區文明辦,以及各屬地街道等設置單位督促整改到位。

車容車貌

機動車輛

亂涂鴉、亂張貼、車輛應當保持外觀整潔、美觀

公安交警、交通運輸、城市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各類運營車輛的監督管理,并開展聯合執法整治。

備注

整治標準有調整的,按照市整治專班下發的文件和標準執行。